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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事件頻傳…司法心理學家:犯罪成因像是一種「慢性社會病毒」

遠見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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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好讀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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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為情境配圖。取自pexels
僅為情境配圖。取自pexels

近幾年台灣發生多起受人矚目的暴力殺人案件,特別是隨機殺人事件,受害者從小孩到大人、從殺一人到連續殺多個人,凶殘的程度令人怵目驚心,社會對殺人行徑的深感痛惡自然不在話下,然而更多的困惑是,這種違背人性常態的暴力行為到底為何發生?殺人者出了什麼問題?(本文摘自《一個司法心理學家的告白》一書,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沈勝昂教授,以下為摘文。)

幾次隨機殺人的案件中,根據法院案情的媒體報導,對於為何殺人,殺人者有著各種不同的理由(動機),其中令人印象特別深刻的,是「殺人只是為了吃牢飯」——只因為無法(錢)生活,這個年輕人自殺了好幾次,又因為不敢(勇氣)再自戕,最後選擇容易下手(殺)的小朋友,年幼無辜的生命在一個「只是為了吃牢飯」的念頭中被消失了!  

走出看守所,即使南台灣7月的豔陽照得人頭昏眼花,卻無法停息這段對話在我腦海反覆翻攪——「那我問你,你為什麼那麼想活?」這個「哲學式」的反問,令人無語。沒錯,對大多數人而言,從來我們就以為「活著」理所當然,無法理解為何「殺個人來死」會是一個「理由」,若只因為「活著實在太辛苦」,著實令人無法接受。人們總以為「殺人應該有個神祕、驚人的理由」吧!「他們應該跟我們不一樣」,多數人都是這麼想的。

在最近常出現的幾種暴力犯罪案件中,飽受「精神症狀」干擾也是常見的殺人理由,殺人者因為長期受到莫名「妄想力量」的壓迫,導致無法承受,而採取毀滅「妄想力量」的方式:「他們一直要弄我,分明是要逼我死」,於是「殺人」,也就是直接「消滅妄想對象」成為最簡單的解決方式。然而,一般人無法理解的是,殺人卻只是為了一個消滅「現實中不存在」的「力量」。    

我們與「惡」的距離到底有多遠呢?一直以來,「善與惡」、「好人與壞人」是社會對犯罪的審判標準,犯罪應該是「惡人」、「壞人」才會做的事,然而,多年的犯罪心理鑑定經驗告訴我,犯罪案件的發生,實質上對於「犯罪行為」的事實認定不難,客觀證據會說明「行為」真相,若只是針對犯罪行為,好比「用刀將人砍死了」,法定的有罪或無罪(善與惡)其實不難區分。但對於「為何發生?」的理解,才是真正的難題,特別是那些「偏離常態」的犯罪行為,例如:殺童案件,人們無法用常態去理解這個殺人行為,於是「司法心理鑑定」會在此時介入,協助釐清犯罪當時加害人的心智狀態(MSO, mental state at offense)。然而,最難的是犯罪發生的原因絕非單一因素,應該說犯罪的發生是一連串生命事件組合的故事,那個事件組合導引了一個「心智(時空)狀態」的犯罪結果,只是那個令人心碎的結果,讓人傷心到無法接受,整個社會都受傷了,在哀傷中尋找無法被回覆的答案,為什麼?

正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故事」,犯罪者也是人,他們也有自己的故事,這本書正是嘗試描述犯罪為何發生的社會心理故事背景,或許很多犯罪情事的發生正如我們每天的生活一般,「犯罪的人並不全然必須有著特殊的生命經驗」。作者以自己從事司法心理工作多年的經驗,藉由不同犯罪案例鉅細靡遺描繪犯罪者一生的「發展故事」,讓每一位我們眼中的「惡人」走進我們的生命當中。「犯罪發生在人們的生活當中」,暗示著犯罪的成因,可能涉及遙遠的兒時故事、年少時期到長大成年的發展經歷,甚或是犯罪前夕庶民般的生活瑣事。

「這些都跟他為何殺人有關?」你心裡一定有這樣的疑問。

沒錯!事實上,當我們揭開犯罪的神祕面紗後,「惡」跟我們的距離其實並不遙遠,犯罪可能一直以來就在你我周遭的生活當中,預防或改善犯罪的發生,就是「照護」個人生命成長「小事」的社會心理發展,因此犯罪的成因像是一種「慢性社會病毒」,會在人與人之間傳遞、滋養,一旦感染就可能發展成為具「毀滅性」的「社會心理疾病」。而正如對於病毒(如COVID-19)的預防需要落實平日「乾淨」的生活習慣,預防社會心理疾病需要落實平日「乾淨」的心理健康習慣,犯罪的預防與治療則需要社會(含政府)投注更多的努力來培養「人」的心理健康,讓「心理健康」行為取代「犯罪行為」(社會心理疾病),讓每一個人能健康安全的成長與生活。

「關心別人(社會),就是保護自己。」

遠見陪你智慧行,閱讀有禮送好箱

《一個司法心理學家的告白》一書,凱莉•戴恩斯(Kerry Daynes)著,高忠義譯,商周出版 。

《一個司法心理學家的告白》一書,凱莉•戴恩斯(Kerry Daynes)著,高忠義譯,商周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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