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多個著名家族企業,包括正新輪胎、新光金控、和大同公司選出了他們的下屆董事和高階經理人。
與數年前美麗華集團兄弟在會議室暴力相殘的不幸事件比較,利用股權與公司法程序「擺平」問題的家族股東們至少顯得文明。但是盤根錯節的問題真的就這樣解決了嗎?會不會日後他處又燃戰火?
正新二代董事長接班後因為業績不振,在董事會中被旁系家族股東董事以選票撤換。新光原董事長在人事不和、績效欠佳的情況下與家族股東協商後退位並引入其次女任總經理。
大同公司則是一個靠法律和資本市場難以解決企業控制人和股東利益衝突問題的難堪案例。
缺乏其他家族成員制衡,淪為自私殘缺的家族治理
2006年,掌權大同公司逾一甲子的二代掌門人林挺生辭世,三代林蔚山接任大同董事長後積弱不振,公司先後面對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開發金前董座胡定吾、股市聞人賈文中與林滄海,以及近年的台商鄭文逸、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等人挑戰經營權,全被董事長夫人林郭文艷以各種方式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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