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這次我真的不行了,您就當我沒志氣吧,我想我這輩子大概最高就到這個位置了吧,我願意接受別人在我上面⋯⋯」看著垂頭喪氣的 Claire,可以理解她為什麼說出這番話來,但從人性的觀點,我知道這只是她一時的喪志。才53歲的她,真的會讓一個她帶過兩年,現才39歲的人成為她老闆嗎?就算她嘴巴過得去,別人的眼光也會讓她心裡過不去。白天過得去,晚上回家,她自己更會過不去的。
很多時候,同仁都來跟我說他沒辦法或者他累了、不想再試了。是的,累了、不想試了,好像是真正的原因,但如果再挖下去,累到不想試可能是因為你覺得自己做不到,而這個「做不到」是你跟自己說的,不是老天爺不給你做到,也不是別人不給你機會做到,是你不給自己機會嘗試的啊!
「志氣」其實只是你給不給自己機會、你怎麼看待自己。很多時候是別人還沒放棄你,你就先放棄了自己。難不成別人放棄了你,你也放棄了自己?志氣對我來講不複雜,很單純,就是給自己一個機會。表現出來了,那很好,那就表示你還有更多的潛能;即使這次沒過關,也不代表一輩子過不了啊!不就是再給自己一個機會去衝嗎?這就是「志氣」。
正因為如此,我會盡量給同仁各種舞台,天花板則多半是同仁自己建出來的。建天花板的方式有很多,就是我常講的:要做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去做!不做卻可以有一百個理由。因為沒有坐在總經理的位置、沒有權利,所以同仁不聽你的話;因為我很累、我要顧小孩,所以我做不下去;因為客戶太無理取鬧、因為客戶對我有偏見、因為別的部門不配合、因為⋯⋯,有各式各樣的因為,有太多的因為、太多的理由,但當你在夜半時分面對你自己,看著自己的眼睛、直視自己的內心,你會發現,其實是你不給自己機會的。
圖/很多時候是別人還沒放棄你,你就先放棄了自己。(僅為情境配圖,取自shutterstock)
但你也可能會問:「什麼時候才能放棄呢?」那就是你覺得已經堅持到一個程度,很清楚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了(有可能還不見得很清楚自己要什麼,但一定清楚不要什麼)。就像當年我在香港工作時,那是我個人工作以來待遇最優渥的一次,這輩子第一次出國坐商務艙,出差都住五星級飯店,開始有祕書、助理,上班可以看維多利亞海港,第一次假日有遊艇可搭。但這一切又如何呢?那正是我人生最低潮的一年。在那一年裡,我終於搞懂,原來那些人人稱羨的東西都不是我追求的,因為那些都不值得我犧牲自己的人格或人生目標,我要的是我真的能夠表現出自己能力的機會,要能呈現自己活著的價值,要對周遭的人有所貢獻。也因此,那些令人羨慕的配備對我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那一年對我而言,最棒的學習,不是放棄或犧牲,而是我知道了我不要什麼(你在丟不要的東西時,會覺得可惜嗎?一點也不。對別人而言是艱難的決定,對我來講卻是快刀斬亂麻)。最重要的是自己很清楚知道自己不要什麼(當然,若知道自己要什麼更好),所以對你而言那也不是放棄,而是走另外一條路。因為走另外一條路,我沒有不辛苦,我也沒有不努力,我碰到了很多的問題,有很多的理由告訴我不要再堅持,但是你會發現,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假象。
做了這麼多年的事,我可能沒辦法一下子就知道那是假象,可是我清楚知道,我可以「把真相變成假象」。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對別人而言看似很不好的事,你都可以找到很不錯的、可以學習的地方,以後不要再重複,那麼別人眼中的真相就成了你人生的假象。因此,對你而言,那就是一個偽裝的祝福,也就是我常常在講的「Blessing in disguise」。
「志氣」就是給你自己一個機會,成為你尊敬的自己。「志氣」在你身上從來都不曾消失,每一個人都有,直到你放棄了自己!
本文節錄自:《外商CEO內傷的每一天》一書,黃麗燕(瑪格麗特)著,先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