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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推手 運動經紀人

球場上的幕後英雄

陳恩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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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恩潔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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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推手 運動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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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上的運動員,贏得勝利、享受歡呼的同時,除了親朋好友,只有一群人會關心選手是否受了傷。榮耀的冠冕從不會落在他們頭上,熱鬧的運動場上,他們是寂寞的一群。

很多人對運動經紀人的最初印象,可能都來自於湯姆克魯斯在電影《征服情海》(Jerry Maguire)所扮演的角色,在劇中球員對著湯姆克魯斯喊出經典對白「Show methe money」,正傳神演繹了運動經紀人的工作內容。

早期的運動選手,只要專注於訓練、爭取好成績即可,隨著運動的職業化與專業化,找教練、簽合約、參賽、贊助代言等活動頻繁,為避免亂了訓練的本務,於是有了經紀人的出現,代替他們處理合約中複雜的法律條文,和外界斡旋談判,為他們爭取最大權益(或錢益),讓運動員全心於賽場上的表現。

收入 全看運動員成敗

運動員的生涯很短,在台灣受到的關注跟資源更是明顯不足。去年北京奧運陳葦綾拿下舉重銅牌後,在欣喜若陳德倫放棄IBM 高薪工作,轉作錢少事多的運動經紀人,憑藉的是一股對棒球的熱情。

狂的氣氛中,她母親念茲在茲的是替她爭取一份終生教職;蘇麗文倒地十一次再起的奮戰畫面,若只是普通的比賽,又會有多少人看見、喝采?

「運動員對自己的未來往往感到不安,」蓬勃運動行銷執行長徐正賢不無感慨的指出,台灣的運動大環境還不健全,對於運動員的價值、經紀人的角色認知不清,「這是我們最大的挫折。」悍創運動經紀人陳德倫說。

一來制度尚未健全,二來受市場規模的侷限。台灣目前並沒有以「運動經紀」為主業的公司,通常必須兼營運動相關的事業才能生存。而且不同運動領域的經紀人,所需具備的條件也有差異,技術上的專業本身就是一道高門檻,所以實際從事運動經紀的人更寥寥可數。

在理論上,經紀人的營利模式是:與運動員簽約後,協助運動員攀向事業巔峰,同時尋求贊助或代言廠商,為運動員爭取更多收入來源,而經紀人從合約中抽取佣金以為營生。

經紀人的收入多寡,與運動員的表現息息相關;運動員的身價,也需要經紀人的推波助瀾,像是王建民年薪500 萬美元(約台幣1 億6465 萬元),而郭泓志年薪也有43 萬7000 美元(約台幣1485 萬元),經紀人與球員之間,可說是生命共同體。

但台灣目前的獨立運動經紀人非常少見,多為運動行銷公司編制內的職員,薪資每月約4~5 萬元之間,而且因為是以公司而非個人為簽約代表,佣金抽成也多納入公司營收。相較於運動經紀發展較為成熟的美國,同樣受雇於經紀公司,不計佣金抽成,運動經紀人年薪普遍可達10 萬美元,兩者收入天差地遠。

事實上,在運動風氣不盛的台灣,運動員的處境已是艱辛,經紀人更是要在夾縫中求生,必須兼負起運動員的訓練防護、生活保姆、財務管理、翻譯顧問等多重角色,不只包辦生活大小事,甚至連退休後的生涯規劃也要顧及。

如果幸運,簽到的是另一個台灣之光,可從合約或代言費中獲取豐厚佣金;但是更多的現實案例是,當運動員不能如預期的發揮潛力攀上巔峰,培訓過程中所投入的心血及資金也得不到回饋。從商業的觀點來看,一旦運動員有差錯,就可能血本無歸,運動經紀是一份吃力又高風險的工作。

辛苦 24 小時standby

「很多人都以為這份工作很棒,可以常常看球賽、接觸到明星球員,這都只是表象,其實我們的角色很像保姆。」入行兩年的陳德倫苦笑說,為了做棒球運動經紀,他辭去在IBM令人稱羨的工作,有半年時間家人都不能諒解,「我就是喜歡棒球!但是條件不好,自己不能打,至少可以幫別人打得更好!」

他目前接觸的多是高中畢業後到美國打球的球員,因此,他也必須常出差去美國,替球員處理兵役、求學、稅務以及與球團溝通等問題,排除球員的後顧之憂,偶爾還必須成為球員的情緒輔導,在他們需要的時候化身為心靈導師,可以說要18 般武藝兼備、24 小時stand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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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不重要,但是運動的專門知識一定要有,比如說棒球經紀就要很了解棒球,跟運動員有共同的語言,也才知道怎樣是對他們最好的。」陳德倫指出成為棒球經紀的要件。

其次是外語、體力,因為常要接觸國際性的文件、比賽,還要能跟運動員打成一片,融入他們生活的親和力,徐正賢認為,運動經紀人要為球員做好長期發展規劃,擴大並延長運動員的生涯價值。

因此,在性別上以哥兒們較為「方便」,因為有時要幫球員揹器材,或替球員更衣等的尷尬場面。「在過去,台灣多是由運動員的家人來擔任經紀,家人能做的事有限,我們是以經紀的團隊來輔助運動員,

為運動員創造更大的價值。」除了訓練栽培運動員,徐正賢認為專業的經紀人,還要有開發行銷活動、替選手爭取贊助的能力,讓他們在運動場上的光芒,能夠輻射得更廣更久,同時也擴大整個運動產業所產生的價值。

「我們的工作其實是從事資源整合,」徐正賢以最近參與浪琴表的活動為例。浪琴表是法國網球公開賽的贊助廠商,今年為慶祝代言人葛拉芙和阿格西結婚十週年,特別舉辦了一個選拔活動,要在世界各地各選出一個會打網球的小朋友,代表當地去與這對傳奇的網球夫妻打

網球。

徐正賢知道這件事後,主動與浪琴表接洽,希望台灣也能參與活動。獲得浪琴同意後,徐正賢在兩個星期擬妥選拔辦法,在第三個禮拜執行完成,選出適合的小朋友送到法國參加活動,並順勢替蓬勃旗下的王宇佐爭取到代言機會。

不僅證明了運動經紀公司的專業能力,也製造球員曝光的機會,更有助於台灣網球或球員的發展,徐正賢說,「提升整個運動產業的價值,更是我們在運動經紀要努力的方向。」

付出 幫選手攀上高峰

大聯盟的超級經紀人Scott Boras 就是因傷退出球場,從球員轉任經紀人,造就了全世界矚目的經紀帝國。徐正賢、陳德倫也都是從小在運動場上長大,與運動、球員一直維持著緊密的關係,「只要有運動員認同你,就有機會成為運動經紀人。」陳德倫指出成為運動經紀人的關鍵條件。

不論國內外,有不少運動經紀人是來自於球場上,可以說,這是一個屬於運動圈內人的特殊職業,對運動門外漢是比較難以跨足的行業。

此外,運動經紀人要有能贏得球員信任的人格特質,「當球隊翻譯也是可以切入的角度,跟運動經紀有點類似,一樣是照顧運動員的工作。」陳德倫以自己為例,他就是由職棒翻譯轉進運動經紀這一行的。

根據陳德倫在球場上的觀察,「就棒球而言,有越來越多人願意投入這份工作,只是不知道他們能否堅持下去,這一行沒有熱情是做不久的。」

因為熱情,讓他們繼續錢少事多的工作;因為熱情,讓他們甘於隱身幕後,「我們最大的成就,就是看到自己所培養的運動員有所成就。」徐正賢說,但是,有時也必須面對運動員成名後更換經紀人的無奈,「他們的生涯有限,必須替自己做最有利的選擇。」

「在台灣,做運動經紀不要有會賺到錢的念頭,我們是存著對運動的熱情在『幫忙』。」受訪的兩位運動經紀人不約而同的表示,若有心投入這一行必須要先認清現實。

徐正賢曾是全國青少年網球雙打的亞軍,陳德倫對棒球有無可救藥的熱愛,他們把自己未能實現的夢想,投注在運動員身上,期待藉著在場邊的努力,幫助台灣選手站上世界的競技場。

在經過高雄世運、台北聽奧之後,是否能帶起台灣的運動熱潮?對於運動員的關注是否能持續下去?仍是未定之數。但可以肯定的是,人潮散盡的運動場外,仍有一群熱愛運動的傻子,以夢想,做台灣運動員的後盾,為台灣的運動產業在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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