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由於社會演變,對公共行政的期望或要求也不斷升高,其中有關行政機構的組織方面,也有各種改革的主張。
例如兩年前農業部門由經濟部脫出,設立農業委員會,最近則有設立勞工署或勞工委員會的爭論,同時又有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為直屬行政院的環保署的宣示,而也有人建議行政院增設公共工程部,師法日韓的建設省。
綜括這些主張,顯然認為行政院現有的八部二會組織已難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應當有所改變。過去一直堅持的不修改行政組織法的立場應該更改。
這種要求變革的主張是值得重稅的。行政組織的建立,負有兩個基本的使命:一是引導社會發展,一是處理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各項問題。在一個快速演進的社會中,行政組織自然應隨同社會的演進而調整,以往堅持不改變的立場本質上犯了無視現實的錯誤。
避免錯了重來
但是如何變?是一個嚴肅的課題。公共事務的一個特點是避免「錯了重來過」,因為草率的變革如果是錯誤的,補救已晚,社會的損害已經造成,所以有「慎於始」或「慎謀能斷」的古諺。
社會演進的結果,若干原來十分重要的公共事務,有時會逐漸減少其重要性(例如物資局、中信局、糧食局等機構掌管的業務);而若干不為人注意的事項,卻會升高其重要性(例如環保、勞工問題等)。在這種情勢下,行政機構就應配合調整。那些其有全面性、而在未來社會發展中有可能成為熱門的項目,並和大多數人產生切身利害關係的事,就應當增設機構來專責辦理,而且應當提升至較高的層次。因為這些問題在未來的施政中將成為國家的重要政策,自然應當有較高層次的機構來負起責任。
所以在行政院八部二會之外,增設若干新的行政部門,例如農業部、勞工部、環保署、公共工程部,都是值得考慮的,絕對不應再堅守不修改行政院組織法的立場。
當前行政的弊病
不過行政部門的職能並非增設幾個部署就能夠提高。相反的,行政組織如果不作較徹底的改革,增設幾個新部門可能反而招來若干新的困擾,使原來已經相當無效率的行政變成更無效率。
對當前行政的弊病,社會上普通有如下的觀感:
一、行政效率甚低:一件事經年累月不能得到答案。眾人皆說能辦或應辦之事,會一再研究、長期遷延而不辦。兩年前經革會的大部份建議未見下文便是最佳的註腳。
二、本位主義盛行:每個部門間各據立場,缺少團隊精神,身為團隊的領導者也相當疏忽團隊精神的培養。團隊作業的運行,形成一種單打獨鬥(其實很多部門是既不打也不鬥的聽令行事)、各說各話的局面,這幾年從新聞報導中已數見不鮮(例如教育部與文建會間的矛盾、經濟部與財政部間的矛盾等等)。
三、單線領導:這和上述本位主義有密切關係。今日的公共事務往往一事牽涉廣泛複雜的層面,需要作整體的考慮,不是一個部門單獨可以處理,和今天做學問研究問題,需以科際整合方式為之一樣。
可是我國卻仍停滯在傳統的單線領導方式之上,任何重要之事均採探詢權力者意向的方式為之,甚少由相關階層先作科學的探討,比較分析,然後提供方案抉擇。有權力者常常只藉簡單的資訊便以所謂「天賦的遠見」予以裁示。這種向上請示依照指示辦事的模式,是舊有政治體制下的產物,迄今仍奉為圭臬。去年對美菸酒談判敬酒不吃吃罰酒,就是這一處理方式的活例子。
針對這些缺點,必須從行政組織的根本處研究改革。關於行政效率低落方面,至少有兩件事必須改變:一是行政組織層次的簡化,二是協調統取的加強。
簡化組織層次
行政組織層次簡化問題,據說在民國五十年初期,先總統 蔣公曾提示過一種構想,即將省這一級化為虛級,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省主席,相關部會的次長兼任廳處長。
嚴格而言,今天在台灣地區幅員狹窄,維持中央、省、縣、鄉鎮四個行政層次,很難期望有高的行政效率,但為了符合憲法所規定的行政體制,又難以作根本的更張。上述構想雖非理想,倒也不失為此時此地的權宜之策。
關於協調統馭方面,前面已提到現代社會的公共事務有分工愈來愈細的趨向,有增設部會的需要。但任一事項又往往牽涉甚廣,必須有充份的橫的連繫,使各部門能環繞在中心目標之下,各盡其本份,分工合作,達成共同的目標,也就是總統經國先生在行政院長任內提出的團隊精神。
要達到這一目的,又有兩個關鍵所在:一是閣揆必須是一個領導核心,能夠主動的、積極的推動政務;二是在行政院增設部會以後,同時增加副院長的名額,成為院長的化身,負起協調相關部會的責任。例如指派一位副院長主持文教部門的協調,一位副院長負責財經部門的協調,一位副院長負責社會部門的協調。副院長的裁決即代表院長的裁決(如果院長覺得副院長的裁決常有偏失,即應更換人選,而不是不尊重其職權)。各部門自然會把問題提出討論,而不致犯單線領導看意向辦事的缺點了。
囑文至此,又看到兩則新聞報導,一是有人建議成立行政改革委員會,對當前行政組織作一徹底的檢討,二是國民黨主席約見立委幹部要求其以新觀念、新作法為國計民生盡力。今天的社會已與過去大不相同,未來社會的演變又將與現在有所差異,我們的行政組織的確是到了需要以新觀點作一徹底檢討改革的時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