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全球競爭力的顛峰,事實上,就是一個工程浩大的「全國再造」運動。
(一)經濟發展過程
從經濟發展來說,一個國家每人所得的上升與財富的累積,就是由勞動力而生產力而競爭力的過程。
■經濟發展起飛初期,每人所得低,資本累積少,技術水準差,生產型態靠勞動力。
■隨著經濟持續成長,每人所得逐漸上升,生產型態層次提高,生產力(勞動者每一單位的產量)扮演重要角色。
■跨進高所得經濟的門檻,就進入了以競爭力為主的階段。生產、投資、銷售以及跨國企業之來去,已不是單一經濟因素(如生產力)可以決定,而是受經濟與非經濟等各種因素的影響。這一全方位的考慮,所反映的是:一個全面進步的社會,才是真正具有競爭力的;只具有某些層面的進步,其競爭力也是部分的。
■綜合來說,勞動力的時代,注重產量;生產力的時代,注重成本;競爭力的時代,注重價值。
因此,我們可以歸結:勤奮的勞動力,可以使經濟起飛;提高的生產力,可以使產業升級;增強的競爭力,可以使國家有優勢。
(二)競爭力是什麼?
當政府與民間掀起「競爭力運動」時,我們首先要了解什麼是競爭力。競爭力是指一國在世界市場上能創造出每人平均財富的能力。競爭力愈強,創造財富的能力也愈高。
這個能力,不僅是指狹義的生產力,更包括了多種經濟與非經濟因素;如公共建設、行政效率、生活品質、自由化程度……。一個國家中某一產業的生產力可能高,但如果電力不足、港口擁擠、治安不良、投資障礙重重,就會使得該國的競爭力相對地降低。
因此,競爭力高的國家,其涵蓋面包括了經濟的、非經濟的;硬體的、軟體的;國內的、國際的;有形的、無形的;短期的、長期的。
為了要使一國擁有較高的創造財富的能力,政府與民間就必須共同--
(1)減少競爭力提升的阻力(如建廠困難、電力不足、法令過時);
(2)發揮各種生產因素(如人力、土地、科技)潛力;
(3)厚植國家的實力(如改進行政效率、基礎建設、國際化)。
這就是說:創造財富的能力,1.隨阻力減少而增加、2.隨潛力發揮而增加、3.隨實力累積而增加。
(三)全球競爭力排名訊查
近年以來,以實證研究方式來估測與比較各國競爭力,當推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於每年夏秋之際所公布的「全球競爭力報告」(Annual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最受世人矚目。
在一九八九 、一九九五年間,IMD的「全球競爭力報告」是與在瑞士之另一世界經濟論壇(WEF, World Economic Forum)共同合作。自一九九六年,基於雙方對研究方法及讀者需求不同,各自出版全球競爭力的排名。
在一九九六年,IMD的年報中,台灣全球排名十八;WEF的年報中則為全球第九,兩者的估測重點在於IMD強調經濟表現、社會與政治因素、國際化程度與先天資源等;WEF則較重視工業生產力、經濟成長速度、司法與政治機構品質、稅賦負擔、政府支出等。
一般而言,各國政府與世界媒體,仍多以IMD之排名為主要參考。我國政府寧可捨棄排名第九,而以排名十八,做為追趕先進國家前五名之起步,其決心值得稱道。
(四)IMD如何估測各國競爭力?
在一九九六的年報中,(1)以問卷方式(包括七十二個問題,三千一百六十二位企業家作答)取得對競爭力的主觀評估,此所謂「軟性」資料;(2)再以各項統計資做國際性比較,計算相關指標,所謂「硬性」資料。軟性資料占年報的三分之一,硬性資料占三分之二。
這種大規模的國際性比較總有其限制性,尤其「競爭力」含義之中,包括很多難以量化的概念,如企業家精神、吸引力、積極性、管理效能、文化開放度、社會政治穩定度。概括地說,它的限制性有四:
(1)問卷來自各國企業家主觀評估時,常因回答者的認知不同,有極大差異。
(2)統計資料的提供者,如果是官方的合作單位,難免傾向於「報喜不報憂」。
(3)在八大類,四十一中分類與二二四細項指標中,未曾給予適當「權數」來反映個別項目在不同國情下之重要性。
(4)某些「資產性」指標如能源自給度、可耕地與人口比率,所反應者係先天的條件,不是後天的努力。「競爭力」應當其實反映出當今之「努力」,而不是先天之「稟賦」。
(五)提升競爭力的最終目的?
提升競爭力,是創造財富的一種過程,其最終目的是在:
(1)使全體人民享有優良的生活品質。
(2)使全社會能夠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大環境。
(3)使我們的國家在國際上擁有生存的尊嚴與發展的遠景。
(與「競爭力」相關之圖表,參閱四四至四九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