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關注的專欄作者寫過一個故事。
他畢業之後,按部就班地考上了一個某公司正式職員,做著一個不知道什麼性質的工作。所謂不知道什麼性質的工作,叫「辦公室工作」,別人的部門叫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他的部門就叫「辦公室」,別人有什麼事都找「辦公室」。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寫會議紀錄和日報。
這種工作並不難,但是很多人寫不好,因為他能寫好,很多會議紀錄都讓他來寫,做的事多,對於自己能力的提升又毫無幫助。
這個故事原本應該是他後來覺得工作並不適合自己,然後發奮改變,換了一個工作,終於迎來了身心的解放。
其實我們只是猜到了這個故事的結果,卻從來沒有猜到故事的過程。
真實的情況是,那時候,他覺得自己作為一個普通員工,應該把工作做得出色,越出色越好,從而贏得主管的認可,然後就會交給你更重要、更有價值的工作。
後來他越做越不開心,而且他發現,在這種大家都做得不好而他能做好的事務上,他的失誤很難被主管接受,反而更容易令大家失望。
大部分人,選擇不合適自己的工作,慢慢地都會走向他那樣的死胡同。
工作是謀生的手段,是我們每天都要面對的一件事,我們這一生,除了婚姻,和工作死磕的時間最長。試想,當你每天都懷著上墳的心情去上班的話,就是賺再多的錢也稱不上幸福。
他後來想明白了,自己的問題不是出在勤奮,而是出在選擇上,就果斷離職了。他說,如果他當時不改行,這個工作一直做到現在,最多也只能在辦公室寫寫會議紀錄。寫得越好,留給他的會議紀錄就越多,而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就不要想了。
自己的夢想和人生,自己的精力都會在不喜歡的事情上磨掉。
最可怕的是,年紀越大,嘗試錯誤的成本也就越高。等自己真正錯過了其他技能的學習時間,本來可以改行的時機也錯過了,就真的會一輩子都被捆綁在這個自己沒太多天賦和興趣,只是一天天消磨時間的崗位上。
其實最初嘗試錯誤的成本並不高。第一,有興趣的事情才有鑽研的樂趣和持久的動力。當你進入工作崗位時,你很容易就明白,你是真的對這件事情有興趣,還是僅僅為了生活而不得不進行的一種精神上的慢性自殺。
第二,並不是只要一件事情做得足夠優秀,就有機會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要判斷一件事情是不是自己喜歡做的,就要看你願不願意為此付出精力、時間,義無反顧地為此加班,為之傾倒癲狂迷戀,總之就是時刻體驗著仙俠小說中「人劍合一」的感覺,在精神領域達到一種「不瘋魔不成活」的高潮。如果你曾在某個領域有過這種體驗,那恭喜你,你絕對會成為這個領域的精英。
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真的不是犯錯,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等性質特別惡劣的事件,我們的人生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且任何時候都不會太晚。
每個個體都是特例,每個人的人生經歷各不相同,我們一直努力爭取的自由其實就是自主的選擇權。
那些你本來勇敢一點就可以搆到的事,若是因為懦弱、因為顧慮或是因為懶惰而與之失之交臂,將會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
最令人難過的不是失敗,而是我本可以。
上學的時候,我們讀過契訶夫的短篇小說《裝在套子裡的人》,那時候的我們還帶著戲謔的眼光去看這篇故事男主人荒誕的人生,其實細想一下,在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我們生活之中處處都是套子。
設想一下,把自己裝在社會給自己設定的模式中,按別人希望的方式過完自己的一生,不也是被裝在別人的套子裡嗎?
高考填報志願,是父母選定的熱門專業。
找工作,是家人和親戚安排的穩定工作。
相親結婚,是門當戶對的完美結合。
如果當年勇敢了,哪怕只有一次,人生會不會是另外一個樣子?我們總是做出這樣的假設,其實,現在開始也不晚啊。哪有什麼最大的遺憾,人生不是還沒過完嗎?
某一次選擇的錯誤並不可怕,甚至某一次的失敗都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和別人共同創造了這個南轅北轍的過程,把一生都浪費在不適合自己的方向上。
本文節錄自:《你不必討好這個世界,只需做更好的自己》一書,采薇著,春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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