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間的離奇法規—家庭
古今穿越,相信你已經感受到其中的困難,那麼直接降生在秦朝,再一點點成長為貨真價實的秦人,是不是就不會穿幫?確實,但風險也許更大。
強制分家,小家庭當道
先講講秦朝一般家庭的情況好了。在你的印象裡,古代家庭應該都像《紅樓夢》那樣一大家子人,姑姨每天東家長西家短,上演各種倫理劇的戲碼。但秦朝的家庭結構卻是異類,反而接近現代家庭。這是商鞅變法時奠定的基礎,當時官府規定:一家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卻還不分家,這家人要交的賦稅就得翻倍。
這項政策與戶籍制、授田制、軍功爵制等結合起來推行,最直接的好處是為國家增加了巨額稅收,還迫使青年男女們自立門戶,獨立擔負家庭責任,培養了「戮力耕織」的良好社會風氣。
從長遠來看,這種小家庭形式影響更為深遠,有效遏制了宗族勢力,使官府的統治深入鄉村基層。如果你看過電視劇《大秦帝國之裂變》,一定會對劇中眉縣幾位老族長印象深刻,盤根錯節的人脈使他們有了對抗官府的力量,所以敢公然抗拒變法。《法律答問》形容這種人叫「不仁邑里者」,類似橫行鄉里的惡霸。商鞅通過「分戶令」拆散了那些大家族,有效瓦解了他們的力量。
強制分家的另一個好處是提高了秦國的文明程度。賈誼曾描述秦國一位兒媳抱著孩子餵奶,與公公一同張開腿坐著,婆媳之間一不高興就「反唇而相稽」(「反唇相譏」的出處)。
《商君書》也記載,變法前,秦國「父子無別,同室而居」。這些落後的現象都因「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的政策而改變。
來看這則名為〈封守〉的爰書(司法文書的統稱),記載了一戶標準秦人家庭的成員組織與財產狀況:
封有鞫者某里士伍甲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產。甲室、人:一宇二內,各有戶,內室皆瓦蓋,木大具,門桑十木。妻曰某,亡,不會封。子大女子某,未有夫。子小男子某,高六尺五寸。臣某,妾小女子某。牡犬一......
從這則爰書可以看出,這是個四口之家,除了夫妻,還有一個未婚的女兒、一個剛成年的兒子(身高六尺五寸是成年標準),還有兩位僕人—一名男性的「臣」、一名未婚的「妾」(不是小老婆,是女僕)。這一家人被稱為「同居」,不僅是夫妻關係,其他如父子、兄弟、主僕等都可歸為「同居」。
今天,你的任務就是投胎到這樣一戶人家,親身體驗秦朝的家庭生活。
圖說:查驗戶籍的場景。
本文節錄自:《回到秦朝大冒險:穿衣吃飯,全部從頭學》一書,張述著,時報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