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03年度決算評估報告,就對中研院的財務管理提出多項嚴厲批評。
首先,研發成果、收入與投入經費差距懸殊。
根據「政府科學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0條,執行研究發展的公私立單位,應將研發成果20%繳交資助機關。近年來,中研院研發經費均超過百億,成果收入卻在台幣8000多萬元至3000萬元間震盪,收入甚至不到投入經費的1%。
第二,中研院網站的公開資訊上,技術創作人、專利金額、可能應用範圍等項目,均未載明具體數據,使技轉績效無從查考。立委陳宜民曾對此去函中研院,被以「業務機密」為由,婉拒提供。
第三,臨時人員增加,預算管控欠佳。
民國100年度,中研院「臨時人員酬金」近24億元,隔年增至26億元;但增加兩億,臨時人員卻只從2947人增至2955人,僅增八人,引人好奇。
103年度,中研院臨時人員來到3000多人,酬金26.3億元。根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臨時人員酬金編列以不超過96年度實支數額為原則」;但相較96年度,中研院已大幅超過六億元。
另外,中研院自訂「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作業要點」,與多項政府採購法規衝突;國庫撥給中研院科學研究基金的執行剩餘款,共1億2000多萬元,也遲未繳回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