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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五大方向修嚴食安法,須24小時內通報、業者隱匿不報罰鍰加重10倍

林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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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仕祥

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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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事件燒出台灣食品安全管理漏洞,行政院今(23)日拍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僅為情境配圖,取自Shutterstock
中聯致癌油事件燒出台灣食品安全管理漏洞,行政院今(23)日拍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僅為情境配圖,取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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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事件燒出台灣食品安全管理漏洞,行政院今(23)日拍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從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方向著手,大幅修正17項條文、增訂1項條文,建立涵蓋業者、實驗室、第三方驗證機構及中央、地方政府的多層次管理機制,並將違規業者最高罰鍰由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盼藉由強化自主檢驗、即時通報及風險導向查核,全面補強食安防線。

中央需成立食安指揮中心,統籌重大食安事件

根據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共有十個面向,分別為下表,這十個面向,大體上可分為五大部分,由多方把關。首先是針對業者有三要,要檢驗、要通報、要核定,業者須落實自主檢驗確保產品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之虞須於24小時內通報,且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也須報中央核定,做好源頭把關的工作。

再來是實驗室的二要,要認證、要通報,除須經認證確保檢驗品質外,檢驗結果出具後,也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完善即時通報的功能。

第三方機構則有二要,要抽樣、要公正,一方面要依法執行抽樣,確保公正客觀;另一方面要確保驗證作業有效性,強化監督功能。

針對政府(地方及中央)則強調兩要,要突襲、要重罰,除依風險不預先通知突擊查核外,針對違規業者也要從重裁罰,將罰鍰上限提高,從原來的300萬翻十倍來到3000萬,建立以風險為導向、嚴格執法機制。

最後並賦予中央兩項任務,分別是成立食安指揮中心,來統籌重大食安事件,以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迅速應變處理,並建立食安基金補助機制,協助配合預防性下架,業者若經查證無違規,將給予適度補償,減輕負擔,加速復原。

食安法修法十大面向
編號修法重點
01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
02增訂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須取得中央機關認證(可)
03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
04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
05增訂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
06強化業者異常通報的義務,並提高延遲、隱匿或不實通報的最高罰鍰
07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
08增訂罰鍰執行的保全機制
09增訂中央得成立指揮中心統籌重大食安事件
10明確違規案件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原則

資料來源:衛福部 | 資料整理:林仕祥

「食安法」自1975年1月28日公布實施以來,共歷經8次修正,上次修正已是2019年的6月12日,距今已逾7年。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上次「食安法」的修正,著重在業者的自主管理,但是在這次中聯致癌油事件發現,相關的把關機制有強化空間,除業者的自主管理應再予以強化外,更要強化外部的監督。修法後,未來自主管理的檢驗頻率將提高,特別是針對具有寡占影響力的業者,將「逐批檢驗」,其他業者也會根據風險不同,有按月、按季、按半年等不同的檢驗頻率。另外,針對高風險或具寡占地位的廠商,也要建立自己的「監測計畫」,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加強源頭把關。

至於外部監督的部分,石崇良說,只要是一定規模或上市櫃業者,修法後均要求自設實驗室,實驗室須經主管機關認證、核可,且不論是自設實驗室或委由外部的第三方實驗室,檢驗報告必須在24小時內上傳到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系統,來強化外部監督。修法後也給予中央與地方政府「不預警」的現場查核與抽驗權利,形成三層把關機制。

他說,針對未通報或延遲、隱匿的廠商,修法後罰鍰將由過去的300萬翻10倍來到3000萬,同時,對於未通報的實驗室,最高也將裁罰300萬的罰鍰,未設實驗室也有這樣的罰鍰,且須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將再次處罰。

地方意見納入修法,陳時中讚新北處理迅速

此次修法內容出爐前,中央於週二(21日)邀請六都討論修法方向,包括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高雄市長陳其邁均親自出席,其餘六都也均派遣副市長層級的人士與會。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指出,地方首長在這場會議中表達了相當多的意見,「我們也虛心接受,納入我們的修法考慮,」地方最主要的意見,是認為「食安法」確實已到了該修法的時候了,並希望在制度上做一個根本的解決。

比如說台中市就特別強調要加重對違規業者的處分,政院就採納其意見,將除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外的處置,由48條改納47條處理,加快處份效率;或是針對產品上架、下架的一些原則,地方政府也希望和中央在這部分的分工更明確,後續政院的修法版本內,也針對地方的意見在第41條進行調整,「總之地方政府都非常有誠意,希望這次修法能夠儘速儘快,達到社會在體制上改變,能夠改善的一個希望。」

陳時中也以21日在新北市發生苦茶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過法定標準的事件為例,稱這家油品公司(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自主檢驗後即時通報,新北市政府也快速反應,即時啟動停售、退換貨等相關措施,中央食藥署也在第一時間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去做檢驗查核,「很快就把傷害做一個即時的控制。」強調即便在修法前,在既有機制底下,只要各方都有盡責把關,還是能達到相當程度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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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鋒一轉,針對部分「不良、有問題、犯錯的廠商」,他認為這方面的把關確實需要加強,因此在這次修法中,強化三級的品管機制,讓廠商不能、不敢隱匿,地方跟中央政府的分工也更明確,增加整體的行政效率。

中央拍板修法方向後,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能否順利完成修法、加速各項新制上路,將成為各界檢視政府改革食安制度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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