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想要把自己的成就最大化,或者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都需要做減法,而不是做加法。與其整天想著在名片上多加幾個名詞作為自己的身分標籤,不如在自己的身分標籤之前加上「資深」或者「著名」這樣的形容詞。今天,絕大部分人需要做的不是加法而是減法,不是在低水準上複製,而是把力量集中到一點,實現等級的躍遷。(本文節錄自《富足》一書,作者:吳軍,高寶出版,以下為摘文。)
今天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報導,很多底層的民眾不得不打幾份工維持生計。這些人非常可憐,而他們可憐的原因是每一份工作的收入都不高,幾份簡單的工作頂不上一份有難度的工作。
今天很多人想成為「斜槓青年」,醉心於跨界,其實如果只是在低水準上做事情,哪怕做了好幾件事情,哪怕那些事情屬於不同的領域,對社會的貢獻也依然非常有限,因為幾個很小的數值加在一起也不會太大。
因此,與其整天想著在名片上多加幾個名詞作為自己的身分標籤,不如在自己的身分標籤之前加上「資深」或者「著名」這樣的形容詞。
今天,絕大部分人需要做的不是加法而是減法,不是在低水準上複製,而是把力量集中到一點,實現等級的躍遷。
做減法的意義
在賈伯斯回到蘋果之前,蘋果有一堆產品線,但是幾乎沒有哪個產品是盈利的,因此賈伯斯才要砍掉其中的大部分,集中資源做出幾個能盈利的產品。但是很多企業家卻想不清楚這個道理,總覺得市場上有那麼多錢,自己不賺就可惜了。
今天,大部分初創公司的創辦人在談他們的計畫時,都要讓自己顯得無所不能,都有龐大的商業計畫。他們談論的以及所做的經常是全面挑戰行業裡現有的企業,甚至想顛覆整個行業。企業家有點雄心是好事,但通常的結果都是事與願違。
一個初創企業,各方面的資源都有限,又沒有現成的產品和市場,照理講不該做太多事情。那些一開始就把攤子鋪得很大的企業,幾乎無一例外都以失敗收場,而且失敗得特別快。
相反地,那些能夠聚焦於一點,把一個看似小的問題解決到極致的初創企業,即便最終不能做到成功上市,也會因為自身有特定的價值而被大企業收購,這些企業的成功率要高得多。
因此,幾乎所有的風險投資人和機構,包括我本人在內,在投資前都會要求初創公司把自己的任務清單盡可能地精簡,減到無法再減為止。
「70-20-10」定律
我在《浪潮之巔》中講了一個「70-20-10」定律,也就是說在很多市場上,第一名要拿走整個市場70%的利潤,第二名能獲得20%的利潤,其餘所有的競爭者只有不到10%的利潤。
當然在一些相對傳統的行業,比如製藥行業,似乎各大藥廠的規模和產值差不多,但是在每一類特定的藥品上,依然遵循這個規律。
我弟弟吳子寧在半導體行業從業20多年,擔任過邁威爾科技的技術長,對這個領域有非常全面的了解。
他說在半導體行業的任何一個細分市場中,第一名盈利,第二名勉強打平,不賠不賺,剩下的一律虧損。因此,任何一家大的半導體公司,諸如英特爾、輝達和三星,其實真正最具競爭力的產品只有一兩個。
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從心理感受上來說,做減法都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情,特別是已經投入了時間、精力、金錢和其他成本之後。
最有智慧的人會慎重地開始每一件事,以免耽誤自己做最重要的事情,也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次之的人,在意識到自己的時間、精力和資源被分散後,會理智地做減法。
世界上那些百年老店,在歷史上都經歷過做減法的痛苦,但正是因為它們做了減法,因此可以生存到今天,而與它們同時代的大部分企業都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對個人來說,做減法時該捨棄什麼呢?
日本暢銷書作家山下英子在《斷捨離》一書中給了一個很清晰的原則: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就保留相應的東西,放棄那些和你心目中的生活無關的東西,因為你實際上不需要它們。
做事情也一樣,問問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一個人不可能東西南北所有方位都是目標,那樣的話只會寸步難行,更談不上有任何進步。和目標沒有關係的事情,就應該透過做減法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