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疾病救治與金融安頓相差甚遠,但每一個危機,都有部分元素是相仿的。SARS與亞洲金融風暴的共通點就是:缺乏經驗,政府面對的不確定性很高。
從某個角度來看,金融風暴也是會「傳染」的。一家金融機構垮下,很有可能會引起骨牌效應,民眾一旦不信任,就會開始恐慌擠兌,因此,爭取時間是第一要務。
從處理亞洲金融風暴的經驗中,我學到:匯報與分析很重要。政府的執行力與判斷力來自兩個部門:一個是分析參謀單位,負責彙整問題、考慮潛在風險,並評估推動效果、所需的資源與執行時可能出現的瑕疵;另一個是決策單位,根據分析結果,並考量民眾的反應,再判斷要怎麼做。
當時能安然度過亞洲金融風暴,跟團隊合作有關,執行前參謀分析做得很詳細,評估完就做決策,做了決策就貫徹執行。回到SARS的個案,要不要封院或封城?不能憑感覺去判斷,而是需要經過分析權衡再決定。
除了眼前抗疫工作要繼續執行,政府也必須開始構思亡羊補牢的動作。
因為這次SARS,台灣經濟受創不輕。大概會使經濟成長下挫0.5%,主要衝擊來自民間消費、旅遊業。
根據台經院的預估數字,今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可能會下降1.5%,也就是損失新台幣1500億元。但政府已經決定投入500億元,加上其他機構及民間單位的投入,估計國內生產毛額大概會下降0.5%~0.8%左右。
面對突如其來的衝擊,政府有必要做資源重分配,使受害者能夠獲得救濟。從財金的角度來看,金融界必須提供三種社會協助:
一、維持銀行放款量。對那些因驟然衝擊而周轉困難的廠商,要給它融資。在亞洲金融風暴時,我們還是維持7%以上的放款年增率,所以當年經濟成長率還能維持在4.57%。
二、穩定股市。股市很容易受到心理因素影響,若因恐慌而過分下跌,會影響消費跟投資,要儘可能穩住。
三、提供保險機制。亞洲金融風暴時,出口大量下降,1998年出口下降了9.4%,行政院特別對出口提出輸出保險與輸出融資。保險是一種社會安定的價值觀,目的在於分散風險。
所幸我們有全民健保,降低民眾對疾患的憂慮。此外,目前已有企業從事SARS的保險,避免特殊部門受到影響,維持社會向上的活力。
不過,政府救濟可能會比亞洲金融風暴困難許多。因為亞洲金融風暴時,政府財政狀況比現在好。
1998年,財政赤字占總國內生產毛額1.2%,1999年則占0.5%,但現在赤字占總國內生產毛額2.4%,國內生產毛額是10兆元,赤字差不多是2400億,加上景氣不好,稅收無法達到水準,政府得更費心。(李翠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