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生活中,你遇過這兩種人嗎——極度需要關懷,或是予取予求的人,這兩類人有什麼樣的特質,讓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呢?(本文摘自《HAPPY HAPPY溝通力》一書,以下為摘文。)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探索,有哪些類型的傢伙值得我們注意:
一、極度需要關懷的人
在我小的時候,父親曾帶我看過一場魔術表演,其中魔術師不斷從金屬鍋裡拉出五彩絲巾。我記得當時覺得很神奇:每當魔術師突然暫停下來時,我總以為表演結束了;但沒想到每次都不是真的結束,最後他用絲巾幾乎把整個舞台給塞滿了。
我想描述的第一種人就會給我們同樣的感覺,只不過他們所製造出來的往往是大量的需求和無法解決的問題。每當一個問題解決完之後,對方又立刻衍生出更多問題。擁有這種性格的人通常被稱為「極度需要關懷的人」。
我們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讚賞、肯定、喜愛和關懷,這很正常。不過,有些人單純需要別人關懷,有些人則是「非要把每個認識對象的能量全都吸乾」。在這裡,我們談論的是後者。
這種類型的人會在情緒上,或是財務上,或是兩者同時一起榨乾你。你怎麼知道自己碰到了一個極度需要關懷的人呢?最常見的指標就是:無論你做什麼,或建議做什麼,永遠都滿足不了對方。他們不會只是稍微倚靠在你身上尋求支持,他們會一直壓在你身上,直到你被他們整個壓垮癱在地上,筋疲力竭為止。他們經常會發出這樣的訊息:我不能沒有你,你必須解決我的所有問題;或是,如果你離開我,我就活不下去。總之,無論你做什麼,對方給出的訊息始終一樣:你做得不夠。
如果你試圖要跟極度需要關懷的人達成協議,你會發現你得到的回應和答覆與你原先期望的略有不同:所有的回應都隱含著「我還要更多」。
極度需要關懷的人可能會有以下特徵:
如果你試圖與這種人達成協議,到頭來你只會感到無力和沮喪,因為你覺得自己明明已經盡力解決了他的問題,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
現在問題來了:碰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走開、還是再試一次?當然,這是你自己的決定,取決於你跟對方之間的關係,以及達成共識對你有多麼重要。
假如,你決定要盡一切所能去改正這種情況,那麼你就需要一個有效的第一人稱陳述,聽起來像是這樣:
「我現在感覺心裡很不舒服;每當我們開始談論一個新的解決方案時,就會衍生出另一個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是我原先不知道的。對我來說,感覺我們好像一直在繞圈圈,毫無一丁點進展。這讓我感到沮喪和悲觀,不禁懷疑這樣做是否有任何意義,我是否應該繼續下去呢?」
切記,第一人稱陳述並非每次都能快速解決問題,別奢望在第一次嘗試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你有必要隨時準備好持續描述當下發生的事情,是如何影響你的感受。因為如果你能夠反覆描述自己的感受和背後的原因,同時保持鎮定,那麼對方就很難指責你、說你才是問題所在。
二、予取予求的人
如果你遇到一個幾乎只專注在自己需求的人,超出了你認為正常的範圍,那麼你很可能碰到了一個「予取予求的人」。有時候我們到了事後才確定他們的身分:或許在你以為你們已經達到了「皆大歡喜」的境界後才發現到,對方似乎對履行其協議應盡義務絲毫不感興趣,而只全心在意你能夠為他做些什麼。這樣的人完全只想著別人能夠為他們做什麼事情,卻完全不會花時間或精力為其他人做任何事情。
以我的經驗來看,這種人最常出現在我們的職場上,而且通常是我們不太熟悉的人,因為他們鮮少會是我們值得稱為「朋友」的人。當他們讓我們失望、總是為我們創造比原先預期的更多工作時,肯定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壓力。因此,及早認出這種人對你是有幫助的,他們的特性如下: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跟這些人保持一定距離,這通常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要做到這一點,就是跟他們維持淡如水的關係。不過,如果我們還是得跟他們達成共識,或者(通常是問題所在)希望對方能實踐我們已經達成的協議,那麼第一人稱陳述就是一條有效的途徑。聽起來就像這樣:
「我感到很火大,因為你一直要我為你做事情。我有一種感覺,好像我應該為你做的事,遠比你應該為我做的事還重要許多。我的心態是,達成協議意味著雙方都應盡其所能實現他們同意達成的事情。當我感受不到這種經歷時,我就會感到失望。」
藉由這些第一人稱陳述,你可以確定有將自己的觀點傳達給對方。有時候,這麼做就能讓對方做好其應做的事情。儘管如此,你還是應該問自己:今後跟此人保持一定距離是不是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