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高級主管談長老會:找回迷失的羔羊
問:最近幾個月,長老會的活動又熱了起來,他們遊行、示威,主張成立「新而獨立的國家」,對於這種現象,執政黨抱持的態度是甚麼?
答:教會是宗教團體,做傳教工作是理所當然。通常宗教團體認為不應活躍地干預政治活動,否則就變成政治團體了。基本上我覺得,你是什麼團體,就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宗教團體就該引領教友信教,關心他們的宗教生活。
當然,執政黨絕對尊重宗教自由。國民黨所努力的,也就是保障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但憲法規定的自由,並不是毫無規範、漫無節制的。憲法第二十二條說,憲法上列明的人民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意思就是說,妨害到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自由,得受法律限制。自由不是漫無法制,這是談自由的人都應該知道的。
因此對長老會的活動,我覺得非常遺憾,他們走上街頭,主張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什麼是新而獨立的國家?我們的國家不獨立嗎?我們中華民國當然是獨立的國家。他們的定義很模糊,很容易讓人聯想他們是主張「台獨」,國安法裡是不准的。政府目前是採取寬容的態度,但一個負責任的宗教團體,應該關心宗教活動。
他們辯論說是關心社會問題,但這也不能違反社會規範。聖經有十誡,就是倫理規範,法律也是一種規範。宗教家如果要向法律挑戰,不遵守規範,那還成個什麼社會。
什麼是上帝公義
問:長老會是認為,當法律、規範,違反上帝公義的時候,他們就有責任……。
(搶)答: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公義」不是憑一個教會來決定,正義是要透過民意來反映的。而民意的反映就是法律。如果大家認為法律不好,可以透過合法途徑修改,而不是走向街頭。如果社會大眾都自以為是,這是你的正義,那是我的正義,那社會會亂到什麼程度?有些宗教教義贊成一夫多妻,難道政府不准一夫多妻就是違反公義嗎?
問:政府說的寬容有沒有個限度?有沒有底線?
答:我不能替政府回答這個問題。但執法是政府的責任,法律如果不執行,它的規範力、強制力就要喪失了。
問:你們對於教會參與政治,採取什麼樣的立場?
答:參政權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我個人認為,任何團體、個人,只要他不違背憲法,不違背法律,要參政,是他們的自由。
問:如果他們有些人繼續提出「新而獨立的國家」、或「台灣獨立」的主張,你看會有什麼後果?
答:我不願預測,但國有國法,如果任何人蓄意向國法挑戰,他自己應該負責任。
問:你剛才說宗教不宜參與政治;但長老會的反駁是,他們認為執政黨鼓勵「親政府」的宗教團體參政,對他們造成不公平待遇。你的看法呢?
溝通要站在共識之上
答:鼓勵是當這個團體是擁護政府時,政府難道拒人於千里之外嗎?這是人情之常嘛。你向法律挑戰,與政府對立,難道政府該說你很好嗎?我看世界上沒有這樣的政府。
問:但一些學者或長老會的人認為,過去十幾年,教會與政府之間,一直有不愉快的經驗,造成一些結……。
答:我跟你交朋友,就一定要強迫你接受我的觀念,才叫愉快嗎?他們主張新而獨立的國家,政府應該舉雙手贊成嗎?溝通是要大家站在共識上;我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我們都希望國家富強,在這個條件下,我們的門永遠打開,執政黨願意跟他做任何溝通。
問:請你談談與長老會的接觸經驗。
答:我們談的多半是在技術層面,沒有牽涉到原則問題,他們也從沒跟我提過要成立新而獨立的國家。談的都是該不該成立宗教法人,教會的人要出國或回國,請我幫幫忙等。平常要我們幫忙,等他們要走上街頭,我們希望他們幫忙,不要去,他們就說有困難。
原則性的問題也很難談,是聽他的還是聽我的?難道在中華民國與「台獨」之間,找一個中間點?不可能的事情。
問: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有跟你溝通「新而獨立國家」的事?
答:沒有。
問:如果他們要求呢?
答:這是法律的問題。拿中華民國主權跟別人談?把自己變成「台灣國」?
問:「政治受難者聯誼會」把「台獨」列入綱領,馬上被起訴。為什麼長老會在傳單上主張「新而獨立的國家」,卻不見任何行動?
答:這你要去問司法機關。
問:為什麼有時政府處理的方法比較溫和?
答:現在的政策朝向開放,希望促進團結、和諧,這是對的。但我總覺得團結也好,和諧也好,不能犧牲法律。
問:外面批評政府與長老會溝通不良,是因為政府不瞭解宗教,你認為這種批評公平嗎?
答:不公平。他們今天不要來談如何增進宗教自由,讓宗教活動獲得保障,而是談「新而獨立的國家」,這是政治問題,這也要瞭解宗教?我最尊敬宗教的,宗教主張愛,而不是撩起恨。今天我們該想想,這種思想會帶給社會愛,還是恨。事實上「台獨」只是帶給我們災難。
問:十年前,長老會發表「人權宣言」,主張「新而獨立的國家」,而且教會內部是以極高票數通過,等於是代表長老會對外發言。而長老會有二十萬教友(每兩名基督徒就有一名屬於長老會),執政黨對此怎樣處理?
蛻變完成就會堅強
答:他們強調溝通,顯然我們應該跟他們溝通,各方面談,讓他們瞭解這個主張是不是符合國家、民眾利益。我承認我們在這方面做得不夠。我們應該讓他們瞭解,今天堅持反共、反「台獨」是對的。
經過溝通後,相信絕大部份人都會放棄對國家不利的主張。我們有信心,同時也必須朝這個方向走。
問:既然如此,為什麼他們有些人的主張愈來愈強硬?
答:這不是獨立事件,而要把它放在整個社會的政治趨向來看,如果政治局勢不是這樣,他們也不致如此。
社會在蛻變過程當中,難免會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動物蛻變脫殼時,是最脆弱的時候,但一且蛻變完成,又很堅強了。在這方面我很樂觀。
問:有些海外的台灣長老會牧師,政治言論更激烈,批評政府更厲害。對於這些人,國民黨又用什麼態度交往?
答:我想基督徒常講「迷失的恙羊」,即使只迷失一隻,任務也還沒有達成,要把那隻羊找回來。
問:實際上有沒有找羊的行動?
答:找羊的行動,多方面都在做。我們直接去找他,他可能會排斥;但如果找一個雙方可以信任的人,這樣就可以談。你是這樣,我是這樣,彼此也不必互相猜測,誤會就可以消除了。
問:實際成效如何?
答:現在很難講。但你看看黃彰輝(長老會牧師)回來講的話,他是不是也肯定經濟發展,肯定社會開放?
問:長老會內部有一種看法,過去曾與執政黨熱衷接觸的一些長老會教徒,在會內評價並不高,因為他們當年也跟日本人密切交往。
答:你不要忽略了歷史因素。國民黨早期跟他們來往,是因為長老會當時由這一批人在負責任。他們這種算法也不公平,政府來台灣,難道當初受日本教育的人都不要嗎?
所謂溝通,是大家儘量找出共同點,排除相異點。如果溝通使得相異點擴大,溝通就沒有意義。我覺得宗教家應有化大異為小同的胸懷,不要一下子就把對方當壞人。基督徒不是對壞人都很忍耐嗎?為什麼談到政治問題,就對國民黨或政府那麼仇恨呢?
問:他們常提過去一些不愉快的經驗,像「教會公報」被沒收了……
答:那是政府,他們常把政府跟政黨混在一起。政府要依法執行啊。
問:但像民國六十年代阻止他們參加普世教協(WCC),就不是法律,而是政策的事了。
答:這個問題,我還沒上任時就發生了,所以我不太清楚。
(文現深、任孝琦)
宣道會蕭保羅牧師:「好基督徒不一定就是好政治家」
問:有些神職人員認為應該以身作則,以行動表達他們的政治關懷,你以為如何?
答:這很危險。因為我們牧師很有代表性,最少一位牧者是代表他的教會,甚至於他的教派,而教會人士對於政治的看法或是政治的運作也不是很清楚,因為政治本身就是一個很複雜的情況,所以我們做領袖的要更加小心。
政治本身很複雜
問:西方國家的神職人員會不會以實際行動表達他們的政治關懷呢?
答:有是有的,但是不一定表示我同意他們。國內的教會參與政治要慎重,因為我們的社會正邁向民主、愈來愈開放,有很多議題,很多政治爭議的問題,都是很基本的結構性的問題,比如說台獨,解除戒嚴,都是關係到我們整個民族政治結構的問題。
西方有一點不同,結構性問題他們早已經解決了。現在他們討論的就是公共政策,還有一些與道德問題有關的事項,這些討論起來比較容易,但是一些結構性的爭議,就不是很簡單了。所以我們教會要有一個開放的心,一方面關懷,另外一方面不要以一個絕對權威的姿態出現,說我有答案,應該是這樣。
教會應有超然地位
問:你認為神職人員或基督徒積極參政,對臺灣當前的政治情勢有什麼樣的影響?
答:我想有些基督徒有時候太天真,以為他們能夠選出一個好的基督徒來,那他就一定會把政府、政策搞好。不一定。一個好的基督徒不一定就是一個精明能幹、好的政治家。也不要以為你投一個基督徒一票,就是投耶穌一票。有很多人把神拉進政治體系的運作過程裡面,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做。教會應該有他超然的地位和身份。
問:如果一個基督徒或神職人員在參政的過程中,發覺他的信仰和主張與現行法律或政治體制有所牴觸時,他應該怎麼做?
答:當他發覺有牴觸時,應該要表明自已的立場。但是那個基督徒,甚至那個教會和政府都應該要有一個共識。民生的政治,最主要就是要有對談。我們任何人都沒有一個最後的、絕對的答案。應該要彼此溝通,這才是民主。
(曹郁芬)
長老會董芳苑牧師:「寧可服從上帝,不服從政府」
問:長老會為什麼支持「人民有主張臺灣獨立的自由」,是否考慮過這種主張對臺灣的政治情勢會有什麼影響?
答:當然考慮過。我們所爭取的就是言論的自由,而且訴諸於和平的主張。有人說你主張「人民有主張臺灣獨立的自由」沒有意思。但是我們認為既然解嚴了,大家要說統一,還是要回歸大陸,你有你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是,政府當局有選擇性,要聽不聽是你的事,不要說我聽不慣,就別定一種國策把你入罪。
問:長老會是否考慮過這個主張的可行性?
答:我們沒有考慮過。長老會要考慮的是鄉土的安全,社會的安寧,我們不考慮獨立不獨立。臺灣獨立已經跳入政治的層面,我們並不是要參與決策,這是另外一回事。
問:你提到長老會不參與決策,但是事實上已經有長老會牧師參與政治反對勢力?
答:如果參與政治活動,這是個人的。當然他的個人身份也跟教會有關。
順服政府,還是順服上帝?
問:如果長老會牧師或是信徒在參與政治活動時,發覺個人信仰和主張與現行法律或政治制度有所牴觸,他該怎麼辦?
答:首先要看我們是順服政府,還是順服上帝。如果政府造成的法律無理,是保護自己的特權,教會是不能容忍的。因為教會相信法律不是人性最後的裁判,所以我們寧可服從上帝,不服從政府。
問:你們如何判定法律或政府是否合乎正義?
答:我看是訴諸於群眾,訴諸於人民,因為民主國家,不是以政府為中心。
問:長老會的成員以本省籍同胞居多,對長老會的政治見解是否有影響?比如你們在國是聲明中提出應該督促政而成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不是主張臺灣獨立
答:不過這句話並不是主張臺灣獨立,很多人誤會了。其實國民黨政府已經獨立了四十幾年,如果從民國三十八年撤退到今天,也三十幾年了。所以看你怎麼定義。
問:不過,你並未答覆我剛才提出的問題。
答:我看多多少少會。不過,我們這樣的主張在國際社會上反而受肯定,因為第三者看得比較清楚。
問:你如何能肯定國際社會支持你們的主張?
答:很多方面,從美麗島事件以後,我每一次代表臺灣去開會,我說我是長老會牧師,他都(翹起大姆指),這是很客觀的。
(曹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