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載921震災建築廢棄物的卡車從台中縣烏日鄉夏田堤防開出,往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駛去。現場,幾位蒙面的工人正熟練地操作機器,將數量龐大的廢棄物送進英國愛爾蘭移動式滾筒篩選機,彷彿變魔術般地將金屬類、可利用骨材、一般垃圾及紙、布等分開。
921,震撼了台灣,也留下了許多無法處理的殘破建材。如今,再生利用技術賦與這些廢棄土石重生的機會。
廢建材具有擺著不處理就是垃圾,經再生分類就是資源的特性。921地震造成等同一百棟台北新光摩天大樓(超過1000萬立方公尺)之倒塌建築物量,若以傳統掩埋方式處理,恐怕危害生態環境。「它是資源化的產品,」台灣營建研究院副研究員潘昌林表示。其中磚石、混泥土塊(約占60%至70%)可再利用為路基填料,混泥土塊加工後更可製成消波塊、步道磚等再生骨材。
在環保署委託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研究下,國工局中二高工程終於同意以專案示範方式配合使用再生原料。
分類完全為再利用之關鍵
將建材重新分類是再生利用工程的第一步。
「用離心力、粒徑大小、以及磁選、風選4種方式分類,」負責現場分類的總茂環保公司廠長陳顯章說,先根據顆粒大小進行粗篩,再利用磁選機分離出金屬製品,風選機分離出紙布,最後利用人工揀拾無法以上述方式分離之物料。
在一堆堆再生料源的背後,隱藏著高達90%再利用率的成績。此工程預定處理之廢棄材量為約0.65棟新光摩天大樓(6萬5千立方米),其中90%以上將投入中二高工程建設。
再利用工程幫國工局節省了1千1百萬元之成本。環保署把原本預定將建築廢棄物移除掩埋之經費轉成工程補助款,加上工程地點就地取材節省運費,致使國工局的工程預算由3千2百萬降至2千1百萬即可完成。「如果將保護天然土方之環境成本納入考慮,經濟效益絕對不只這樣,」環保署中部辦公室第四科股長陳宏益笑著表示。
然而,看似風光的工程,卻凸顯了目前國內廢棄物再利用的各種問題。
不可能的工程
缺乏建築廢棄物再利用法源,造成工程單位想用卻苦無根據,是初期最大的困窒。根據施工規定,路堤填築材料不得含有淤泥、樹根、草皮等有機物質。「因為有機質會腐爛,將來會造成地質下陷及路基不穩,」陳顯章表示。
大震後慌亂錯置的時空裡,倒塌的建築物迫於緊急清運之壓力,仍以傳統方式拆除。正因為無法事先將有機物質篩選分離,造成材料品質不合規定。「當然我們也可以分得很乾淨,不含有機質,只是成本太高了,」一位施工人員苦笑著說。
經過台灣營建研究院實驗結果顯示,建築廢材之有機質含量在不超過1%的範圍內,都可以接受。經多方協調,工程才以專案示範的方式誕生。
至此,法律的窒礙克服了,而人心的擔憂疑慮才是工程一波三折的原因。
有人質疑再生料源是否較差。「如果真的不能用,我們一定說不行,」交通部國工局第二區工程處主任許兩義表示,因為台灣營建研究院陳振川院長等專家證明其可用性,國工局才敢使用。「國人都不太相信專業,」他語重心長地說道。
建立完整之回收利用管道
中二高再利用工程將於2001年4月底完工。但長遠的未來,台灣老舊房屋將面臨拆除再建的命運,屆時產生的大量建築廢棄物該何去何從?
相較於先進國家早已具備健全之建築廢棄物回收利用管道,面對突發災害夾雜大量廢棄物時,往往能即時消化處理,國內突臨921地震後的手忙腳亂,也暴露出回收利用機制的缺乏。
「目前缺乏使用再生材料之規範,」陳宏益指出。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雖然有資源回收垃圾之相關規定,但多指鐵鋁罐及廢容器類,並未針對大型建築廢棄物之回收種類、如何回收進一步說明。「要訂立資源法,影響才是全面性的,」總茂環保公司總經理陳顯童表示。
「中二高再利用工程具示範意義,」環保署中部辦公室第四科技佐林猛琴表示,倘若公共工程帶動廢棄建材再利用之風,加上法規等相關配套措施,整條通路就能打開。
而政府的優惠條例,諸如土地取得、融資等獎勵措施,亦能創造業者使用再生建材之經濟誘因。「如果東西有利基在,不必跟他說,他都會做,」潘昌林笑著說。
如何再次賦與廢棄建材新的生命力?「不僅是中二高而已,希望這種回收利用成為常態性的機制,」陳宏益語重心長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