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科學園區周遭的交通、環境污染有多嚴重﹖
答:最近市政府請山水公司做了一份民調,有將近九成民眾知道園區帶來的交通問題,對於環保不滿意的有五成,教育的不滿度則介於兩者之間。金山面是一個客家莊,當初園區要開發時,土地被政府徵收,現在那裡居民的小孩要去上學,必須走過像黃河、長江一樣,不太容易越過的光復路,去到對面的光復國小或關東國中。反觀在園區上班的工程師、主管的小孩,走過綠草如茵的人工湖,去園區內的實驗中學和小學部上課。
園區和市政府有空間上的斷裂,它們自己有都市計畫特定區,裡面也有一個小中央政府,三照兩證都自己發,它們有二十八項直接職權、八項間接職權,可以直接辦護照、對警察有監督指揮權,大概就差沒有國防、軍隊吧。
園區內的基礎建設跟園區外面完全不一樣,園區有寬頻網路,長期以來它們以中央單位自居,不過這五、六年來好多了,敦親睦鄰、跟社區溝通。我一上任(民國八十六年)就深刻知道這種斷裂是新竹市發展最大的瓶頸,所以第一個月就邀園區建立定期會報。
市政府一年的預算一百億,六十億發薪水,二十二億用在清潔隊、警察等等維持公共業務的經常門上面,另外十八億用來做馬路、路燈、公共建築的硬體建設,根本做不了什麼!園區旁邊有幾條需要解決的路,光是一條就要二十七億、三十億。
問:這怎麼算出來﹖
答:像是一條公道五向西延伸就要二十七億。我們四月十七日開工的茄苳景觀大道(新竹市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建設,耗資四十億)也是為了解決園區的聯外交通,園區與外界只有兩條聯絡道路:光復路和寶山路,這兩條都是老路,幾乎沒有拓寬的可能性。
這個四十億以前國民黨籍市長談了七、八年都談不下來,我一上任鎖定三條路一定要解決,總共要一百億,園區把這個帳說是我們要他們回饋,開玩笑,是我們邀他們一起到行政院、交通部爭取經費。
問:園區同業公會指出,新竹市政府要求園區管理局出十七億六千九百萬元、廠商十三億七千九百萬元、市政府則分攤七億八千八百萬元做為公共建設的經費,是這樣子嗎﹖市政府為什麼如此要求﹖經費的使用由誰監督﹖
答:我們絕對不可能提這樣的數字。
問:有廠商反映園區成立十五年了才制定環評法,不符現實環境的需要?
答:民國八十四年環評法規定半導體業要做環境評估,國科會有法規單位,它能夠推說不知道嗎﹖這麼重要的法,從一級部會、二級科管局到廠商三個都說不知道,可能嗎﹖用膝蓋想就可以判斷的。
環評議題被曲解成回饋金議題
問:園區廠商說市政府各級單位辦活動常找廠商贊助,所以三月份的時候,市政府向廠商一次要求一筆數目,他們不接受,因而爆發聯電五廠的環評事件來警告廠商,是不是市政府要不到回饋金就懲罰廠商﹖
答:完全胡扯、完全說謊,園區長期封閉的系統內有嚴重的人為疏失,是他們把環評議題轉為所謂回饋金議題。
我們從來沒有跟園區廠商主動募捐過,市政府其他單位我相信也沒有。我深深知道園區封閉的文化,有任何困難、活動,我絕不跟園區廠商開口,黃安捷(智邦的大股東之一)是我的好朋友,我從來沒跟他提過任何一個活動。我跟宣明智應該也是好朋友,那時東城門需要照明設備,我跟他提了一次,是我唯一一次跟園區廠商開口,他也很乾脆就答應了,但是我後來沒有再找他,他也沒有出錢。
問:提到東城門,市政府當初是否跟台積要了一千五百萬的贊助﹖
答: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去年七月中旬在一次餐敘當中,交大校長也在場,台積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國慈主動提出他們有興趣認養古蹟方面的案子。我們那時候在趕新竹建城一百七十年的城慶(九月二十九日),我們準備了一本簡報資料,向陳國慈報告東城門的照明設備,時間由她決定。但是她沒有依約出現,事先也沒有任何改時間的電話,她後來說她生病,派了一個人來,我們還是一樣跟那個人簡報,三天之後,陳國慈說 No。曾繁城也說他不瞭解這件事,也許是給他們的時間不夠。
問:這次事情之後,你公開說台積是毒害製造者,是不是因為他們把錢捐到台北,讓你不高興﹖
答:沒有、沒有,我不會因為這樣不高興,他們捐六千萬給台北市市政府也是好事。我們只是說曾經有過這件事(指東城門),我們的感受如何嘛!
問:園區對新竹市有貢獻嗎?
答:貢獻很大啊,帶來地方繁榮、很多就業機會。
問:蔡市長四月底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說要跟園區算二十年的總帳,你的意思是什麼﹖能否請你詳細談談﹖你上任兩年多了,為什麼是這時候,而不是其他時候,才要算這筆帳呢﹖
答:我在立法院講的時候都被曲解了,被轉換成回饋金的議題。我去立法院是禮拜三,前一天市政會議我要求各單位主管把數字列清楚,因為園區所造成多支付的公共設施的經費、公共服務的成本,我講算總帳的意思是把總成本、總負擔算出來,不是要宣戰,也不是要算帳。
問:你那時候用了一些感覺上比較情緒化的字眼,例如雞屎、殖民地等等。
答:這是情緒化嗎?我告訴你,這是新竹市民二十年來通常性的講法,翻翻市議會議事錄,幾乎每個議員、每一年都會用到這些話。
問:報紙上說你當時也有提到回饋金制度,可以說明一下嗎?
答:我特別強調,不是回饋金,而是如何把回饋制度法治化。
問:意思是廠商要拿錢出來?
答:No′No′No. 那是園區和科管局自己提出來的,在作業基金提撥一個數目(兩千四百萬)做為公益慈善之用。
問:這筆錢夠嗎?
答:我不予置評。
問:事情演變至今,有沒有什麼解決方案是市政府和廠商都可以接受的?
答:新竹市和園區相處已經二十年了,我們有過慘痛經驗,希望新竹過去付出的代價在其他地方可以避免。
我希望園區能保持它的產業優勢,之前既定的政策、工作會報會持續進行,我們會不斷向廠商表示友善,其實園區中有三、四萬員工是新竹市民,他們碰到的困難就是我們的困難。
問:市政府一年花多少錢維護園區周遭的設施?
答:大約十億,占市政府總預算的十分之一。
問:未來這個比例應該怎麼調整?
答:大概也沒有辦法減少,這些都是基本設施,也少不了,所以這部分就是中央要正視、出面解決、協調。我相信這個比例一定會增加,新政府也瞭解到這個問題。
問:廠商說市政府故意挑毛病、開罰單?
答: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我們還受得了?高科技產業那麼多投資大眾,天之驕子啊,包括國家領袖都很重視,我們非常戒慎恐懼。
問:聯電五廠之前也拿到市政府環保局發的許可證,為什麼市政府後來又說那張證無效﹖
答:那個許可證是隨著工廠登記證,所以母證一註銷,子證自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