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辭去金馬獎的評審工作,四十五歲的平路一如平常,浸淫在她想像的書架裡。她的閱讀習慣是無限延伸、相互交錯的閱讀,從一本書牽扯出另一本書,從心理學家容格聯想到神話學者坎伯。她喜歡旅行,是因為旅程中有書為伴,可以透過文字世界瞭解外在風景。心理系出身的她在讀書、寫書、評書之外,也喜歡研究精神病與創作的關係。本期 Smart 書房特別走訪平路的書居,暢談她的讀書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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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家裡只有我一個小孩,記憶中爸媽都很忙,而且也不跟小孩講話,從來的伴侶就是故事書,這就是我的生活、過日子的方式。父母親都在教書,家裡唯一有的東西就是書,他們也很喜歡買書。當時父親的消遣是去重慶南路買書,他喜歡看傳記、歷史的書,雖然他是教心理學的。他不太講話,我們共同的溝通方式,就是到書店找各自要的書,那時常去東方出版社、正中書局。
我們每個禮拜坐公車到重慶南路,經過總統府,把書買回來就很高興,這是小時候最大的記憶。看書對我來說是很自然的事情,長大後還是花很多時間看書,一直延續到今天。即使到某個城市旅行,也一定會去看書店、買書。人家問我做什麼工作,我就說是讀書寫字。
有趣的書要能挑戰頭腦 、透見靈魂
我都是讀有趣的書,不會勉強自己讀書;要是不好看,就丟在旁邊。讀書是一種累積,所謂的有趣就是要挑戰頭腦,讓我覺得受到激發,覺得作者比我聰明;或者寫得有那種讓人透見靈魂的感性,能進入他的世界。無論知性或是感性閱讀,都是一個你要與他交換什麼的過程。我在大學教年輕人,有時他們會跟我抱怨某些我覺得很有趣的書,他們卻看不下去,這就是累積造成的差異。讀書要有趣味,背後一定要做功課。
少年時候,我覺得最好看的一本書就是《基督山恩仇記》,我看了好多遍,現在依然覺得很好看,是最有魅力、神秘力量的書。初中時,我常去租書店借書,看很多翻譯小說,我記得看《米蘭夫人》《咆哮山莊》,覺得好看得不得了。那時看完電影「亂世佳人」,就趕快去租《飄》;也覺得瓊瑤的《窗外》好好看,簡直好看透頂了,這可能是少女對感情開始有些想像。之前,沒有人告訴我這些書,但是我看到之後,就愛不釋手。
我記得那時飛也似地跑到小租書店,租回家後漏夜看完。因為每天都要算錢,看完趕快去還,再租一本,趕在一天之內讀完,讀書是分秒必爭。高中時候很流行存在主義,所以就有系統地看了很多那方面的書,生吞活剝大量地閱讀。當時讀了也不太懂,十幾年前我重看這些書,才覺得比較看得懂,全然瞭解它的脈絡。
在感性與想像的書架中漫遊
我想讀懂一本書的意思,就是可以把它放在想像的書架上。我們對世界的瞭解,如果用隱喻來說,就是一個想像的書架。每一本書所放的位置都有一定的意義,這本書為什麼和另一本書放在一起,一定有個隱然的聯繫。讀懂一本書之後,我就可以把它放在想像的書架上,它和其他書就有了關連。它對我的啟發是什麼,是很清楚的,雖然在實際的書架上,我可能是胡亂放置。
想像的書架幫我瞭解這個世界大致的輪廓,使我不至於迷途。另外還有一種書架,是感性的閱讀,讓我完全耽溺、純粹的喜歡。這兩個書架之間又互相連貫。比如說我感性上非常喜歡《微物之神》,但因為我對印度歷史、殖民史有興趣,所以它也可以放在想像的書架,互相錯置。
又比如說,感性上我很喜歡卡爾維諾的書,但是他也跟解構、後現代這些對這世界本質認定的議題有關,他的書反映了到底「文本」的意義是什麼,感性、想像的書架互相穿透。
羅蘭巴特的書可以放在純欣賞的範疇,每個句子念了都開心。布希亞的書也一樣,如《誘惑》(Seduction)的每一句話真是聰明到透徹的程度,當然是完全感性的愉悅。但是你也需要把他放在想像的書架,他是如何想像世界,背後有文化的版圖脈絡。講到卡爾維諾,就一定要提到羅蘭巴特、傅科,甚至還要扯進昆德拉,再從昆德拉扯進一些中歐的思想家,這樣的連線最有趣。
另外,這些書在想像書架上是這樣的擺置,但它又可以無限延伸,我可以針對一個主題從一本書到另外一本書,做一次遠足、踏青。比如講拿破崙的書,我可以用歷史哲學的眼光來看,也可以用法國革命史的角度來看,所以這本書同時存在於很多書架上,每個書架在空間上又都是交錯的。卡爾維諾就要放在繁複的書架上,才有意義,他的書絕對不是從零開始閱讀,如果第一本書就是拿起他的書,會很受不了,趣味就不在了。
每天,我最愉快的時間是午夜時分,我每次看書都是這邊看一本,因為這本書而想起了另外一本書,然後這本書提到的某個意念,又讓我去抓另外一本書。我讀書全無目的,不會想到可以用來寫什麼東西、發表什麼論文。我完全是在想像的書架裡走來走去。
讀書是一種可以保證的快樂
我最近在看精神分析的書,講躁鬱跟創作的關係,像女作家普拉絲(S. Plath)的書《鐘瓶》(The Bell Jar),她年輕的時候就自殺了。還有一些討論她的書,像她先生休斯(T. Hughes)寫的詩集《生日書信》(Birthday Letters),透露很多普拉絲的事情。我還會看一堆劇作家、創作者在很極端的境界是怎麼樣,這些人的自傳就是很好看的文學書。我一直對這個議題很有興趣,從自己開始寫作以來就想:到底什麼叫做創造力?它和什麼有關?再加上我以前念心理系,因此一直想要瞭解這個東西。
因為這個議題,我對自閉症的議題也很關注。自閉症是另外一個極端,自閉症患者很喜歡走一定的儀式、軌道,跟創作的狂亂是相反的。
我讀書是為了自己有趣,這是我生活的方式,是很自給自足的領域。
我偶爾會去旅行,旅行之前第一個步驟是先想要帶什麼書。在旅程當中一定會拿著書,所以我不知道如果沒帶書去旅行,會是什麼樣子。旅行得到的樂趣,已經和讀書交融在一起。
像我上次去非洲肯亞,坐在顛簸的麵包車上,手裡始終拿著戴娜森(I. Dinesen)的《遠離非洲》(Out of Africa),每讀一段,再看看外面的風景,就分不清楚文字和外界的差別在哪裡。我習慣經由文字的世界觀看外在風景。我最高興的是,戴娜森寫的東西,就是我看到的景物。像她寫到,她站在院子裡看到山,我就真的站在她家的院子裡,看到埋葬男主角的山。那時的快活,遠遠超過看到成群的獅子、大象。
戴娜森的書上提到一座城市孟巴薩,台灣很少有人知道。這城市有一些摩爾人,是亞洲和非洲人的混血;摩爾人又有一大堆故事。我去非洲旅行,特別要去這個肯亞的海港,那邊讓我看到exotic到極點的景象。去非洲我還會想到《小王子》的開頭:「如果你在沙漠裡,有一天有一個小孩向你走來」,這樣的意象讓我對非洲沙漠異常地好奇。
又比如我去日本,遇到下雪,想到的就是川端康成的世界。去俄國,我讀的是卡斯丁(M. de Custine)一八四三年寫成的《來自俄羅斯的信》(Letters From Russia)。過了這麼多年,這本書依然這麼好看,一邊讀著,外邊就是俄國的風景。還有瑞德(J. Reeds)的《驚爆世界的十天》(T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瑞德是個記者,這本書講布爾什維克革命,我真正到俄國,想像那時發生的事情。手裡拿著這些書,去俄國的快樂就太多了。
這樣的快樂很像小時候找到一本好看的書,我一直記得這樣的快樂,是那麼雀躍。我以前都是跑到租書店,爸爸帶我到東方出版社,我是多麼高興,因為一定又可以抱書回家去;可以在燈下看書,是可以保證的快樂。這樣的快樂依然存在,歷久彌新。
趣味自然會找到必讀的書
讀書是無盡的,一本書牽引出一本書,這世界居然無限寬廣。閱讀實在是種互相牽連的事情,讀容格的書,就會牽連到坎伯,坎伯談神話,基本上是從容格來的,兩人互相指涉。由容格又會想到他和佛洛伊德的恩怨。無論你今天看什麼書,它都會帶你過一段很有趣的旅程,保證到哪裡都有新的發現。
好看的書一定是反覆閱讀的過程,像阿言德的《伊娃露娜的故事》《精靈之屋》我都看了好幾遍。閱讀是種趣味,只要不被我們壓抑或揠苗助長,趣味自然會找到必讀的書。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想像的書架,那其實是我們對世界的解釋。
讀書最必要的是趣味。如果現在要選幾本可以帶到荒島去看的書,我會帶《伊娃露娜的故事》、馬奎斯的短篇小說《異鄉客》,還有《感官之旅》《誘惑》《安徒生童話》等等。這些書是隨時隨地翻開都可以看下去,任何時候也都可以停下來,是迴繞不去的書。
看書已經是一種我的mind-set,它是我的趣味,也是我的障礙。我已經無法想像,如果沒有帶書,在巴黎的咖啡館、歐洲的火車上、莫斯科的旅館裡,會是什麼樣子。小時候老師曾說「風雨寒暑皆天惠」,不論風雨寒暑都可以看書。但這也是我的障礙,我已經無法回答如果沒有書的媒介,直接走入一趟沒有書的旅程,會是什麼樣子。
(平路口述,蕭富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