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創意人與媒體人有何相同、相異之處?
答:「創意人」的工作目的應該是「設法讓人的生活變得更好」,才有機會無限延展他的創作能量,「媒體人」則應該「具備傳播改善人類生活觀念的能力」。如果稱呼只會傳播沉淪觀念的人為媒體人,就像將巫醫稱為醫師一樣的不智。現代社會,媒體總量很多,有些很好的「創意人」沒有「媒體人」的能力,就無法推廣自己的創意;而「媒體人」沒有「創意人」的能力,就只能跟著別人的想法,自己說不出好的觀點,也是枉然。
21世紀,媒體與創意需要結合在任何產業裡,人類也需要變成兼具「創意人」與「媒體人」特異功能的「新人類」。 歷史上也不乏具有這種特質的人,像是伽利略、哥白尼、馬丁路德等思想家,他們有創新的想法,想法大到可以改變全世界,同時也有能力將想法傳播出去、影響深遠。
問:「創意+媒體人」的社會責任是什麼?
答:「創意+媒體人」不應該只單純定義在設計、廣告、電影等方面,各行各業都需要這種人才。政治家也要有創意,想辦法讓大家生活過得更好(不是讓自己的權力變大),而不是老像街邊的雜耍,也不能老像一群小狗,咬來咬去只為了搶一根骨頭;有創意的政治家,應該要有能力為大家找到更多食物,並且懂得傳播自己的理念。
兩千多年前的耶穌基督或釋迦佛陀,他們都有「希望讓人的生活變得更好」的想法;阿基米德,則希望以數學表達世界,來改變人類對世界的見解;因此,他們每遇見一個人、每走一段路,就用自己的聲音,不斷地向人傳播自己的理想和價值。像他們一樣,努力地用一己之力傳播,盡力讓社會提升,就是盡社會責任,他們是最好的「創意+媒體人」的古老見證。
現在,我們大概都同時活在兩個世界,實體世界(physical world)及網路世界(net world);我們可以和坐在隔壁桌的人談話,也可以與許多不認識的人透過網路分享問題。如果我們的想法能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好,並且盡可能讓更多人知道,就是以先賢為典範,盡自己的社會責任。
問:超強個人媒體時代,「創意+媒體人」如何因應價值混亂的現象?
答:20世紀最後幾年,世界開始能透過網路結合;網路的目的,原來只是讓大家傳遞訊息、分享訊息,現在,已經演變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一個超強的多媒體。意思是,每個人只要願意、有創意,也有溝通能力,你的傳播能量就等同《紐約時報》。
有人擔心,這樣的超強個人媒體時代,會使社會價值混亂。我倒是不擔心「有人亂講一通,大家亂聽一通」的狀況,我擔心的,反而是大家發表的文章沒創意。「亂寫」比「不寫」好,因為即使亂寫,也會招來責罵,自然會產生制衡的力量。一個網路社會只要是開放的,價值混亂就只是暫時的,對人類有益的創意與智慧自然會逐步取代;我們反而應該鼓勵大家發表創意,而不是冷漠對待。
問:過多的資訊,會不會造成閱讀的混亂?
答:每天走在路上,會有很多細菌跑進肺裡,但我們從來不擔心,因為即使細菌溜進肺裡,身體的防禦機制自然會處理。同樣道理,我們上網就是呼吸空氣;不上網,把自己封閉起來,反而像閉氣一樣,很快就憋死掉了。唯有把自己完全開放,身體才能建立防禦機制;網路,也唯有開放,才能進一步制衡,才會有力量。如果網路被限制,它的力量就會打折。
「創意+媒體人」的社會責任,就是讓現在的媒體或傳播機制不要缺氧,如果創意和傳播開始受限,就像有些獨裁政權國的鎖網行為,造成社會缺氧的現象。但我相信,想要封鎖網路是行不通的,網路時代,我們要讓自己免疫力增強,而不是停止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