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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前先搞清楚6件事

別踩到購屋地雷

張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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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卉穎

2006-12-01

瀏覽數 2,800+

購屋前先搞清楚6件事
 

對大多數的人而言,買房子幾乎是人生當中最大的一筆支出。大筆的金額、複雜的專業知識,再加上從簽約到過戶的一、兩個月間存在著各種風險,因此需要特別留意購屋安全,才不會徒增紛擾。

買賣效力

首先,信義房屋建議,要先確定賣屋的人到底有沒有賣的權利,如果不是所有權人出面,也要請代理人出示授權書或印鑑證明。還要特別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和禁治產人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出面辦理,否則就算買方已經付了錢,買賣還是無效。

產權

可以要求仲介提供不動產說明書,或自己去調閱謄本,這些文件可用來確認地址、範圍與坪數是否相符。同時也要確認產權是不是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行水區、堤防用地),以及是否有越界建築的情形。

限制登記

再來要看看房子有沒有被限制登記(查封、假扣押、預告登記等),也要確定其他登記有無異常,例如抵押權是否設定金額過高、有沒有新增的抵押權設定或地上權設定,最好的辦法是簽約前12個小時再調一次謄本來確認。

屋況

要檢視房子有沒有重大的瑕疵或潛在的危險,像是樑柱龜裂、傾斜、或曾經發生土石流動的情形,另外有無漏水、水電管線是否得重新更換,這些細節在購屋前都應特別留意。

租約糾紛

房屋現階段有沒有出租也是應考慮的問題,如果原屋主出租時沒有簽訂契約,或是租約到期未續約,都是不定期租賃的一種。這對屋主來說是比較不利的,因為沒有辦法規範房客什麼時候搬走,只要房客定期付房租不願意搬遷,房東也沒輒。買到這樣的房子,新屋主會比較麻煩,因此簽約之前要調查清楚,請前屋主解決出租的問題之後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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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費用分攤

附贈品也是爭議的來源。屋主常常為了要盡快把房子脫手,而阿莎力地答應要送家具或擺飾品,結果交屋之後買方才發現這些東西沒有附進去。這些口頭上的承諾,沒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最好的辦法是將附贈物記載在買賣契約中。還有費用分攤的部分也要一併寫清楚,包括增值稅、契稅、代書費的付款人是誰,房屋稅、地價稅、水電費、電話費、瓦斯費也要寫清楚如何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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