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所學,卻不一定反映求職市場上,甚至還被業界嫌棄學用不符,造成年輕一代讀碩博士的意願下滑。這個困境,教育部也注意到了!
經過多年討論,今年4月行政院會通過教育部的「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確認未來台灣高等教育將朝向「學術」與「實務」分流發展!這次修法最大的變革,就是讓取得碩、博士學位的管道更多元。
新修訂的「學位授予法」,增加藝術、應用科技類、體育運動類學生,「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傳統論文,取得博士學位。而碩士學位,也增加「專業實務報告代替」條文,讓取得碩士學位至少有寫論文、創作和實務報告等三個不同管道。
教育部指出,過去大家認為碩士生就是做研究,但參照國外,未來希望也能將重點放在專利研發、產學合作等實務研修上。而這樣的碩士生,就不一定要提交論文,用專業實務報告就能取得碩士學位。如此一來,希望讓更多「很會做但不一定很會寫」實務型人才,願意進到大學攻讀碩士。
實務型報告 減輕學生負擔
或許有人想問,這看起來不過就是把原本的論文改成報告形式,真的可以減輕負擔嗎?
但詳閱教育部網站上關於「研究型論文及實務型報告撰寫格式」,發現負擔程度天差地遠。
例如研究型論文通常規定要1萬字以上,正文依序包括前言、文獻回顧、研究設計與方法、研究結果與討論、結論、建議、參考文獻等;但實務型報告則規定在5頁以內(含摘要),摘要以不超過600字為原則,包含3~4頁實務報告的關鍵字介紹。
對比國外作法,實務型碩士在修讀期間後半段,除了前往企業實習、取得實習成績,繳交實習報告,最後以報告為口試、通過後取得學位,等同於半隻腳已經踏入企業,通常畢業後就直接被企業聘用,在學用合一上取得更有利的位置。
高教人才分流,不用寫論文也能拿碩博士!
行政院今年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將放寬取得碩博士學位條件,未來可選擇「論文」「作品」或「實務報告」三種學位取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