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長達四個多月的台大「卡管」案,今天(27日)晚上8點多時正式宣判結果,教育部確定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新任台大校長的決議。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於今天晚間表示,駁回最主要理由是「利益迴避」問題,管中閔曾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和遴選委員蔡明興有利害關係,台大校長遴選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教育部無法接受遴選結果,因此不予聘任。
教育部並指出,台大沒有做好幕僚單位應盡的責任,遴選會沒有針對規範,對被推薦人所提供的相關資料文件進行完整檢視,導致遴選委員及被推薦人之間,在經濟法律上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疑慮。
卡管案看似告一段落,但後遺症卻不少。當管中閔新任台大校長一案被駁回後,接下來台大必須重新召開遴選,將讓「台大沒校長」的狀況繼續延伸半年以上。
雖然林騰蛟今天有說明,基本上管中閔仍具有候選人資格,但校方必須先解決管中閔及蔡明興利益迴避問題,然而當外界都看清楚政府「只要顏色不正確就上不了」的意識型態,這將對台大新任校長選舉,帶來寒蟬效應。
吳茂昆銜命上任,一出手就確定拔管
台大今年初選出管中閔為新任台大校長,聘任案送至教育部後,教育部用各種手段拖延超過三個月,遲遲不發聘。更導致前教育部長潘文忠請辭下台,臨走前還發出聲明稿,呼籲政府停止政治鬥爭,看似在罵管中閔,似乎是話中有話。
潘文忠辭職兩天後,吳茂昆在行政院長賴清德一通電話徵召下,火速接任新任教育部長。
圖/管案懸而未決,導致前教育部長潘文忠請辭下台。
行政院會找來一位過去主要在學界、與教育界淵源不深,甚至一上任就爆出大量違法爭議的新教育部長,外界普遍認為,吳茂昆就是為了貫徹上層堅定的「拔管」旨意而來。
吳茂昆於上週四(4月19日)上任後,馬上宣布在本周三召開跨部諮詢會議討論管中閔一案,並表示本週五(今天)會做出結論。
其實,昨天上午便已傳出消息,教育部將會以「利益迴避問題」宣布拔管,而當媒體詢問教育部官員時,他們都一反之前的否認態度:沒有此事,還要收集更多資料,昨天反而是以「明天就會知道」來回答,當時就被許多人預測傳言有據,拔管即將成真。
圖/外界普遍認為,吳茂昆就是為了貫徹上層堅定的「拔管」旨意而來。
果不其然,今天晚上第三度的跨部門諮詢會議結束後,教育部火速宣部拔管,理由也一如外界預測的「利益未迴避」。
羅列罪狀最後還是只有一條,台大重選將掀寒蟬效應
綜觀此次教育部「拔管」理由,也正是管中閔在三個多月來各種外界抹黑傳言中,唯一稍有瑕疵的一項。
管中閔當選後,第一時間傳出的就是「獨董爭議」,指稱管中閔事先未主動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而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則是台灣大哥大副董,就被特定媒體指稱具有利益迴避疑問,管中閔不應當選。
然而台大遴選會特別提出說明,首先根據法規,管中閔本來就無須主動揭露獨董身份。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14條規定,「推薦者應向本會提供被推薦人之個人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著作目錄、榮譽事蹟與成就,並說明推薦理由。」管中閔身為被推薦者,學經歷等基本資料是由推薦者提供,相關辦法及表格也只要求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的學術及行政經歷,對於是否擔任民間公司獨董等經歷,並未要求提供。
其次是投票過程都採無記名投票,根本不知道蔡明興投票給誰,外界質疑管中閔當選後會圖利富邦或台哥大,但是投票過程是無記名,各界對任何委員的投票意向都只是一種臆測。
繼獨董爭議,接下來特定媒體與綠營立委更提出「論文抄襲」「廈大任教」等各種指控,結果一一被證實是子虛烏有的抹黑,讓教育部想拔管,卻一直沒有可說服大眾的任何正當理由。
在爭議多時後,吳茂昆最後還是回到原點,只能用規範中並沒有要求必須明確寫出的「利益迴避瑕疵」來拔管,順便指責台大遴選會未善盡職責。
而吳茂昆在完成賴清德要他接任教育部長最重要的拔管任務後,隨著本身侵佔東華大學專利、在美私設公司、付陸申請專利等違法行為一一被踢爆後,還能在教育部長位子上待多久?會不會只是高層用來拔管後的「棄子」,外界也都在看。
圖/吳茂昆還能在教育部長位子上待多久?會不會只是高層用來拔管後的「棄子」,外界也都在看。
台大校方今晚聲明:教育部戳害大學自主,將永留高教歷史
隨著教育部正式宣佈駁回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台大今天晚間9點多發布聲明,重申遴選過程依法行事,並強調蔡明興擔任遴選委員,完全符合法規,也無其他委員要求迴避,遴選委員會也不具備要求委員迴避的法規依據,最後卻被教育部指責遴委會違反迴避原則,對於外界指控有行政瑕疵,完全無法接受,並深感遺憾。
並強調此次是政治力介入拖延新校長上任,這些紀錄都將永遠流存在台灣的高教歷史上。
附件:台大校方聲名稿全文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遴選過程中,依法行事,克盡職責,戒慎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他人所加諸本委員會之「重大行政瑕疵」指控,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根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9條迴避規定,遴委會原訂草案為「…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經教育部發函指示,上述草案中的「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等字與規定不符應予刪除。 教育部之指示使本會遴選委員不具有請求其他委員迴避之機制,如今教育部指控本會違反迴避原則而有行政瑕疵,本會實不明白其道理何在?本遴選委員會由21名委員組成,其中學校代表9名,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9名,其餘3名由教育部指派。本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共召開5次會議(其中第5次會議係於今年1月31日依教育部要求而加開)。其間依法完成「公開徵求接受推薦」、「舉辦公聽會」、「訪談候選人之相關人士」、「舉辦治校理念說明會」及「辦理候選人面談」,於1月5日經由兩輪投票,選出管中閔教授為校長當選人,並於1月31日加開之第5次會議中再次確認「遴選過程並無疑義」。 台大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規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會確認後,解除其職務: (1).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2).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3).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於遴選程序中,並無任何候選人向本會請求解除蔡明興委員之遴選委員職務,蔡明興委員亦不符合上述三種應當然解除職務之事由,因此蔡明興委員擔任遴選委員之資格並無問題。教育部指派之3位遴選委員有充份之機會參與遴選過程並表達意見,足見遴選程序並無疑義。教育部已逾越百日,遲不發聘,其間更多次以「據報載」之公文,要求本委員會回覆,超出正理常規。政治力介入拖延新校長上任,導致台大校務延宕,戕害大學自治,所有紀錄將在高教歷史上永遠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