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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終從簡

王建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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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暄

1995-08-15

瀏覽數 13,150+

慎終從簡
 

本文出自 1995 / 9月號雜誌 第111期遠見雜誌

父親七月十三日安息主懷,隨即家人開始討論安葬方式。子女們多主張火葬,因為簡單,母親則希望土葬,因為多年前就買好了墓地,且為雙穴。

母親主張土葬的最主要原因還不只是墓地,而是她認為人有一天還要在主裡復活,如果被燒成了灰,將來怎麼復活呢?我們跟母親說,土葬也會腐爛化為烏有,復活之日也是沒有憑藉的,上帝既然有大能讓人從死裡復活,自然不會依賴原來的肉體。

後來,我們請教牧師,究竟聖經上是怎麼說的。牧師說,聖經上並沒有土葬的要求,只是早年並無火葬方式,聖經上記載人死之安葬,多為土葬,因而許多基督徒誤以為遺體必須土葬。牧師說,依照他們的經驗,台灣現在多數人死亡時是採火葬。不過,牧師也建議最好還是照母親的意思做比較好,否則將來老人家會後悔,所以最後還是決定土葬。

安葬之日,母親親歷下葬的全部過程,儀式完成後,大家便乘車離去,準備參加下午的追思禮拜。母親在車上說:「好可憐,只留下他一個人在那裡。……將來埋葬的遺體,一定會被蟲子咬,腐爛化為塵土,過程必定又長又難過。」最後她又說,將來她安息歸主的時候要火葬,只要將骨灰放在墓穴裡陪伴父親即可。

母親已年過八十,是位讀書不多的傳統婦女,有次在談到人死安葬的問題時,她說土葬不好,萬一有氣活過來,叫也無人聽得見,不是悶死了嗎?可是火葬也不好,像她這樣胖的人,燒起來不是油滋滋的嗎?

其實照聖經上的記載,人的肉體並不是生命,只是裝生命的軀殼。小時候玩一種寄居蟹,那個蟹殼看起來會跑,好像是活的,但是當有生命的蟹跑出來投靠別的殼時,原來的那個殼就只是個殼而已。人的肉體亦復如此,當肉體不能用時,生命就已離肉體而去。

所以死亡後的遺體只是軀殼,怎麼處理根本不重要,現在習俗上的祭拜或厚葬,不是給活人充面子,就是讓子孫心中平安而已。火葬後將骨灰灑在大地,應是不錯的方式。聖經上說:「你們來自塵土,還要歸於塵土。」既然都歸塵土,何不用最簡易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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