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長選舉原訂計畫應該是在今年年底辦理,但是現在種種跡象顯示,這項重要的選舉很可能會延後舉行。主要原因是:執政黨對於選舉結果毫無把握。
執政黨為何對年底省市長選舉毫無把握呢?這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分析:
(1)執政黨在台北市政績太差,黃大洲市長聲望在民意測驗中跌到只有二五%;台北市舉凡捷運工程弊案、空氣污染、交通紊亂,七號公園的所謂完工……隨便找就可以找到一大堆令人難過的事。多數選民幾乎都有一種想法,那就是台北市長必須換黨來做做看,執政的國民黨在市長選戰中,獲勝希望甚小。
(2)執政黨在高雄市政績雖較台北市為佳,但民進黨人士花高雄市經營甚久。現任吳市長表現雖不錯,但並不受層峰喜愛,未必會被提名,況且即使提名,吳市長亦未必會接受。一般認為高雄市長的選舉贏家應不在國民黨。
(3)台灣省省長選舉,國民黨勝算較大。但國民黨又面臨提名人選難以決定之苦。若提名不當。有人脫黨競選,而脫黨競選者又贏得選舉,國民黨在省長選舉中也會成為輸家。
(4)現在各縣市查辦縣市議員及正副議長賄選案,正大規模地在進行,起訴的人用能會超過三百人。這些被起訴者多為執政黨贏得選舉的樁腳,他們是否會被判刑,估計大概左七、八月間會揭曉。屆時如果大部分被判刑,他們會反彈,國民黨將喪失大部分選舉樁腳,對年底選省市長自然不利。相反的,如果被判刑的人很少,只是意思一下子,人民會認為政府查賄選是玩假的,對國民黨的年底選舉也是不利。
早死不如賴活
基於以上考慮,執政黨唯一的方法,就是將年底的選舉拖一下,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其次,與年底省市長是否如期舉行相關的因素是總統是否會提前直選。如果會,則省市長選舉就有可能延後,讓總統選舉先辦。
前面已經提過,如果省長先選,總統選舉後辦,在省長選舉中未獲提名的人,就會成為總統選舉中的負面力量,對總統選舉極為不利。
如果省長後於總統選舉,則各方人馬必定會為總統選舉抬轎子,以求能獲得總統關愛的眼神而獲得提名,這對總統選舉自然較為有利。所以如果有總統提前直選的安排,則省長就很有可能延後選舉。
省長如延後選而北高兩市長卻如期在年底選舉,國民黨為總統提前直選之利益,故意延後省長選舉的司馬昭之心更為暴露,選舉對手攻擊起來,國民黨也是吃不消。所以,省長如延後選,北高二市也會延後選。
延後選對國民黨似有緩衝之利,但將上述各項選舉延後,徒然予人只重一黨利益,而置國家長治久安制度於不顧的感覺,道對選舉也是極為負面的。況且在今年年底選省市長是執政黨的承諾,延後等於背棄自己的承諾,黨的誠信會遭到攻擊。執政黨如慮及這些,則省市長選舉亦或不致延後。
省市長如要延後選,執政黨要用什麼方法來達成呢?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讓與省市長選舉有密切關係的「省縣自治法草案」及「直轄市自治法草案」不能如期通過。
立法院在上個會期結束前,朝野政黨曾經協商,一致同意省縣自治法及直轄市自治法兩草案一定要在今年四月底以前通過。可是現在四月已過,這兩個法在全法院毫L通過的跡象。執政黨在立法院是多數黨,它如果決定不讓某個法案通過,可玩的技巧很多。可是在野黨如聯合起來並訴諸民意,讓人民瞭解執政黨因為輸不起而搞把戲,執政黨也是吃不消的。
省市長選舉是我國民主政治上的重要里程碑,究竟何時選,如何選,其設計都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計,這是政治家應有的風範。希望現在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都能成為政治家而流芳千古,不要成為政客而遺臭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