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Meetrics數位總監喬希分析,現在有近乎一半的線上廣告,從未被網路使用者看見。但喬希也馬上補充說到,谷歌正將廣告鏈結加到它魔鬼般聰明的搜尋引擎背後,以建立廣告帝國,這將為線上廣告帶來更大的嚴謹性。
「我們專注的一大目標,是讓線上廣告對品牌產生更多效益,」谷歌主管Andrea Faville說,「但要如何發展出像是瀏覽數、點擊率一樣的有效測量?如何確認這個人真的有看過廣告?」
谷歌發表了可以追蹤廣告「能見度」的科技,確保這些廣告是真的會被使用者看見,而非被埋沒在網頁底部。
這表示,購買谷歌廣告的廣告主只有在確認50%的廣告會被看見時,才需要付費。「現代人對網路透明度有很大的要求,」喬希說,「廣告主希望知道資訊是否有確實在網站上出現,是否有被看見,以及出現的位置。」
雖然數位廣告市場已在過去四年急速從140億美金成長至240億美金,但還有很多便宜的廣告空間未被使用。谷歌表示他們的新技術將會改善遊戲規則,這項產品會產生更多廣告利益。
廣告主們過去在使用傳統媒體如電視、報紙時,當然也要處理能見度的問題。ITV的The X Factor節目可能會吸引1000萬名觀眾,但它不可能告訴你有多少觀眾正在觀看某一個廣告,而又有多少人趁這機會去泡了一杯茶。
「不管是在網路上或電視上,客戶支付一筆錢刊登資訊,他們需要知道是否值回票價,」電視廣告技術公司Mirriad首席執行官Mark Popkiewicz說,「谷歌已經確定的事實是線上廣告還沒有確切的觀看數字,但大家對數字的渴求都非常高。」
然而媒體代理商Aegis執行長Rob Horler,懷疑谷歌的動機。「我認為這是一個有點過度行銷,」他說,「谷歌正在拼命爭取大品牌廣告主,從電視和報紙轉出,並希望兩者的成本與效益相同。」而谷歌的新服務,是數位廣告測量改善的重要指標,雖然目前仍不能確定某人是否看過這一則廣告。
「我不認為這關乎網絡廣告的透明化,」Horler說,「更多時候是一種宣傳噱頭。谷歌是行銷成效的大師:它在網路上發明了這項工具,用於測量廣告的效果,將帶動網站流量,因此可賺取更多利益。」但谷歌認為,它所做所為都是為了服務廣告客戶。
「這只是廣告主可以選擇的一種模式,」Faville說,「一個大眾的品牌推廣活動,會重視訊息傳達的廣度,谷歌的行銷模式就很可行。但我們的目標是要讓數位廣告也能成為績效廣告。」
(新聞來源:《衛報》,林芳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