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製作《遠見》雜誌12月封面故事〈我的老年誰來養〉,採訪團隊找尋兩大類族群,一是從台灣福利制度獲取不當利益的人,一是未繳交合理稅額、讓台灣整體稅收處於低檔的人。
攤販,是屬於未繳交合理稅額的一群人,全部就業人數超過五十萬人。根據主計處的調查,愈來愈多攤販是高收入一群,例如大專學歷攤販年利潤達100萬元以上者占兩成。當下大家憂心大學畢業生薪資只有22 K(2萬2千元),殊不知很多大學生早認清職場的困境,放下身段,寧可頂著高學歷到街上做起攤販,收入可達100K(10萬)的不在少數。
根據主計處的調查,近3 年攤販開業比率,以大專及以上的61.2%最高;小學及以下最低,28.6%。按年齡別觀察,未滿30歲的占85.4%為最高。顯示近來投入攤販經營者,以低年齡層及高學歷者為主流。
2010年在新竹火車站附近,就出現一位72年次、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女畢業生,穿著女僕裝在街上賣衣服。
根據主計處每五年進行一次的「攤販經營概況」普查資料,2008年攤販業者每人每月平均月利潤為3萬4503元,和一般上班族平均月薪3萬5001元相去不遠。而根據政府課稅方式,攤販的稅率只有一般上班族的五分之一而已。
有趣的是,會念書的人,做起攤販比一般人會賺。主計處調查指出,高學歷的攤販平均一個月可以賺到4萬2千元,比一般攤販多7千有餘,甚至比去企業工作的上班族賺得多。繼碩士搶當清潔員之後,台灣愈來愈多大學生搶做攤販,他們更願意創新,更懂得市場分析。
年輕人失業率又偏高,難怪這麼多社會新鮮人放棄進企業,選擇上街頭做攤販,十多年來接受的教育、習得的專長,放在一邊,專心對著自己的小攤子經營,對這種沒念過任何書都可以做的行業,不再排斥。他們收入比進一般企業的社會新鮮人好很多,稅又繳得少,從這個角度觀之,的確很難責怪他們學非所用,糟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