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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遭遇醫療糾紛的四大難題

缺乏關鍵證據 專業資訊不足

黃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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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漢華

201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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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遭遇醫療糾紛的四大難題
 

李老太太在A醫院動完手術,出現障礙,就到B醫學中心再動手術,並且提出B院的診斷證明書,向A院申訴,A院聯繫B院院長,院長告訴李老太太,院方不敢幫她看診,還說以後可能也沒有醫院敢,李老太太只好轉而到C院,可是,醫師認為是A院開刀發生問題,表示無法治療而拒絕看診。

這是真實的醫療糾紛,是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接到的申訴案件,它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值得衛生署和醫界重視。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表示,他們成立至今11年,共接獲近4000件醫療糾紛申訴,平均每天至少有一件,可是,浮上檯面的案件只是少數,病人站在弱勢,若非迫於情勢,否則不會訴諸法庭。

她說,發生醫療糾紛的民眾會遇到四大困難,第一,關鍵證據取得困難,第二,醫院溝通困難,第三,缺乏諮詢管道,第四,民眾專業資訊不及醫師,只能暗自承受傷害造成的悲劇。

健保在1995年實施,醫療服務量增加一倍,醫師人數增加將近七成,在此情形下,醫療糾紛發生機會跟著增加。劉淑瓊說,立委和政府只聽到醫界聲音,想修改醫療法,讓醫師去去除刑責,醫師害怕挨告,可是,民眾又何嘗喜歡上法院?

她認為,目前沒有解決醫療糾紛的機制和管道,才會導致民眾遇到醫療糾紛,難以解決,迫使醫病雙方走上法院,選擇標準最嚴格、勝訴率極低、日廢時的刑事訴訟,造成醫病雙輸。

因此,劉淑瓊建議,政府應該優先建立醫療糾紛解決方案,制定客觀的鑑定標準和公平協調的補償方法,讓醫病都能遵守。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他們已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協助民眾解決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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