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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A與D之間

南方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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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

1991-10-15

瀏覽數 13,600+

文化/A與D之間
 

本文出自 1991 / 11月號雜誌 第065期遠見雜誌

「紅樓夢」之後有「續紅樓夢新編」、「後紅樓夢」;「水滸傳」之後又有「蕩寇志」、「水滸後傳」等;「金瓶梅」之後也有「後金瓶梅」。小說雖然虛構,但小說世界和真實世界相同,最好的結局就是「缺欠」--缺欠是思想的開始。

但總有那些企求圓滿美好的人怯於面對「缺欠」,因而才有各種續集出現,甚至連胡適之這樣的人都自作聰明的為「西遊記」加上一個尾巴。現在連「飄」也有了續集。

問題是再多的「續集」也還是「續集」。芮普蕾(Alexandra Ripley)為「飄」寫「續集」,一位著名的評論家說:「芮普蕾女士用功的程度可得A,但就小說而言,卻是D。」「因為「飄」是小說,續集只算產品。」

芮普蕾確實用功,她為了寫這本續集花了差不多五年的時間從事研究。原作的風格、語法、當時的時代背景、原作者的個性和思考方式等都鉅細靡遺,「我像實驗室技術員那麼用功,」最後,她自稱:「我的確已經被自我洗腦了。」她成了最佳的仿冒。

結集不算小說

作家如果有地位,那是因為他的獨特性,失去了獨特性,再好的仿冒也失去了文學價值。

芮普蕾女士倒是說出了這樣的真理:「他們原來的計畫是續集之後還有續集,不過,我再也不寫了。我為寫這個續集,作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但它只是我的工作,而不是我的書,我自己的書不管有多少缺點,那才是我自己的。」

所有的仿冒都必然不輸原作,因此,才有那麼多幾可亂真的膺畫和續集。但一切的原作均是創造;就以小說為例,原作者創造出新的語言、視野,甚至敘事的邏輯,當他們創造出來之後,仿冒者即可輕易的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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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飄」的續集寫得再好有什麼用,再好也是D等,正如同胡適替「西遊記」重寫結局,寫得其實相當不錯,但再好也被人忘掉。因為它們都已不再是小說。

「飄」的續集不僅不是小說, 至還是商品。「飄」的著作權將於二0一一年結束,因此已有許多機構欲利用這項文化資產牟利。多年前,米高梅電影公司醞釀拍攝續集,被「飄」原著的管理委員會阻止,鬧出官司。這個管理委員會為了要在二0一一年之前撐得足夠的資金,遂有出版續集和再續集的計畫。

因此,「飄」的續集乃是「製作」和「仿冒」,它寄生在「飄」的碩大光環下,當然會分享到一些餘光,但注定會很快的退回到它應得的D位置上。

「飄」的續集必朽,一如「紅樓夢」、「水滸傳」、「金瓶梅」等一切名著的續集都必然漫漶無跡。從A到D,這是個無法攀越的高度與距離。近代蘇聯形式主義文論家提到過「陌生化」的概念,而不多不少,所有的續集都讓人太過「熟悉」。

從「飄」的續集到一切續集,由原創到仿冒,它所暗指的不正是文字或一切文化有志者仍有待磨練的未來嗎?

(南方朔為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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