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政治/解一道無解題-重返聯合國

傅崑成
user

傅崑成

1991-10-15

瀏覽數 15,050+

政治/解一道無解題-重返聯合國
 

本文出自 1991 / 11月號雜誌 第065期遠見雜誌

最近引發朝野辯論的「重返聯合國」問題,再度使國人面臨了國家人格承認與認同的問題。

如今國人應該都已瞭解:不論用何種名義--「中華民國」或其他名號--都將在前往聯合國之路上,面對不可跨越的技術障礙。當然,這並不表示在台灣的二千二百萬中國人永遠不能在世界議壇中,獲得一席發言之地。

但是,毫無疑問地,除非國際法的新發展趨勢,能在我們的催化之下,迅速成熟,促成各國普遍的認同,否則我們還會不斷受到中共帶來的壓力,而各國也不得不繼續在國際法的既存規範下,犧牲我國的利益。

老傳統已不再

「承認」一個政府與否,原本只是十八、十九世紀歐洲若干強權所「發明」出來的遊戲規則,用來做為接受或拒斥一個外國政府的法律藉口。但是,國際社會上從來沒有制訂任何成文法,明訂「承認」的標準。

長久以來,美國首任國務卿湯瑪士.傑佛遜所提出的主張,始終主導著美國--願與任何有效統治的(外國)政府來往。而當初「發明」承認理論的英國,也已在一九八0年正式宣告:它再也不會公開宣示是否「承認」一個外國政府。英國政府今後只須決定:要不要與某一外國政府往來。

今天中國分裂成兩個部分,各自成為相互獨立的「管轄法域」(Jurisdiction),這是一個冷酷的事實。

任何一個有「多重管轄法域」(Multi-jurisdiction)的國家,不論其為邦聯或聯邦,均可合法平等對待各個「法域」。當然,聯邦內的各邦,原則上,並不享有單獨之外交、締約、宣戰、構和之權。

適逢故宮百年,快帶小朋友來基隆塔參加《穿越故宮大冒險 大小書粉高空派對》吧!

中國已然具有兩個不同的「管轄法域」,相互之間,也應可平等對待。在沒有完成建立統一的上級政府(聯邦政府)之前,或未來建立的統一上級政府為邦聯政府時,各個「管轄法域」當然均為國際社會上的權利義務主體,可分別與他國外交往來。

這種見解不符合歐洲國家樹立的傳統承認理論,但符合「多重管轄法域」國家,為解決中國眼前問題所亟需,我們應該鼓吹、宣揚、接受,合理期待中國的和平統一,而不致引發「台獨」或「獨台」之困境。

一九八四年,筆者擔任台北中國時報駐美國紐約特派員時,某日清晨,聽廣播獲悉南非主教屠圖(Bishop Tutu)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而他正在曼哈頓綜合神學院,於是驅車採訪。屠圖當時提到一段話,他說:「誰說李文斯頓發現維多利亞大瀑布?在他之前,難道不曾有非洲黑人在瀑布下遊戲、生活嗎?」

法律是活的過程

「歐洲中心主義」(Eurocentralism)有時妨礙國際法合理的發展。傳統的承認理論,已因英國政府的一九八0年宣示及美國公法「台灣關係法」的施行而被放棄了。我國實應大聲疾呼:「需要為發明之母;而中國當前的事實需求,應有新而實際的國際法規範來維持秩序、保障利益。」

美國法律哲學家羅斯寇.龐德(Rosco Pond)曾說:「法律是一活的過程(living process)」。國際法也是如此。只要我們不斷提出合理的主張,國際法終究會為適應事實而出現廣為世界各國接受的新規範。

(傅崑成為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