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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緊箍咒 掐死底渣去化管道

垃圾危機能解決嗎?

彭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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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杏珠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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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緊箍咒 掐死底渣去化管道
 

本文出自 2017 / 1月號雜誌 愈慢,愈值錢

當時,接待的日本官員還擔憂地對台灣考察團員說,「填海造陸消化底渣再生粒料,僅剩50年時間而已,我們已經在想其他因應對策了。」

黃健庭回想這席話,感慨地說,兩年前台灣的底渣去化就出現困境,政府卻沒有立即作為。

為何日本底渣可順利去化於公共工程,台灣卻不行?月前,台灣某縣市找到可使用再生粒料的公共工程時,消息一傳出,馬上引來居民、環團抗議,因為對底渣有疑慮,又因工程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不准縣府使用。

難題1〉民眾不了解底渣再生粒料

民眾普遍不了解底渣再生粒料,是掐住「底渣去化」的第一道緊箍咒。 2016年11月,高雄市要求代燒縣市要運回底渣後,台東縣議會砲聲隆隆,副議長陳宏宗說,「1公噸垃圾出去,要載1.8公噸的『爐渣』回來,等於在幫人家處理『爐渣』。」台東縣議員陳志峰則說,「『爐渣』運回來,也沒有什麼用處……。」

如果連議員都分不清楚什麼是爐渣?什麼是底渣?更何況一般民眾。

難題2〉底渣的品質無法取信於民

品質無法取信於民,則是第二道緊箍咒。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焚化廠「吃什麼,就拉什麼」,如果收了不該收的垃圾,底渣品質自然不好;雖可透過水洗等方式達到合格標準,卻必須耗費更多成本跟時間,有些廠商未必做得到。

雖然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盛忠強調,台灣底渣的檢驗標準比毒性物質溶出標準還嚴,不會有安全疑慮。但近幾年,常有再生粒料被抓到跟其他不明廢棄物混合堆置在農地,民眾分不清底渣跟其他廢棄物的差別,更無法相信底渣品質了。

底渣產量居冠的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就大聲疾呼,當民眾有疑慮,中央就必須站出來,幫合格再利用的產品背書,施工單位才敢用在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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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遂主動跟工程會協調,於2015年7月將底渣再生粒料放進施工綱要規範。儘管如此,一位工程師說,用不用是主管機關的權利,多數人會趨吉避凶,寧可不用,以避免麻煩。

難題3〉無法強制公部門使用再生粒料

政府無法強制公務機關使用再生粒料,是底渣去化的第三道緊箍咒。

曾有某縣市好不容易找到跟中央合作的開發案可使用底渣,但中央竟然不想惹麻煩,寧可用天然土方。「連部會都不敢用,地方怎麼推得動?」一位地方環保主管說。

台東縣環保局長謝清泉建議,最好將使用手冊提升到法律位階,不然施工單位可以拒絕使用。

難題4〉使用規範嚴苛又不清楚

使用手冊規範過於嚴苛或不清楚,則是第四道緊箍咒。以地下水位偏高的台南市為例,環保局副局長林健三指出,再生粒料可用於管溝回填,卻規定應高於使用現場地下水位一公尺以上,但到底是看枯水期還是豐水期,難以判斷,讓平均地下水位偏高的縣市更難找到使用去處。

台南市為解決問題,已編列1.1億元設置底渣再利用廠,確保品質後,再規定市府相關工程使用一定比例;而年產近11萬噸底渣的台中市,則率先於2016年11月4日三讀通過自治條例,規定在可使用的項目,須採用再生粒料至少50%。

不過,光靠22縣市的工程,消化得完每年上百萬噸的底渣嗎?答案不太樂觀。雲林縣環保局長林長造就說,縣內頂多是舊道路重鋪工程,沒有新的大工程,去化有限。

除非全民都不製造垃圾,否則垃圾透過焚化,就會產生底渣。「合格再生粒料,山不能埋,海不能填,道路也不能放,是不是由製造垃圾的民眾吞下去?」一位業者無奈地說。

底渣去化已非環保署可以單獨解決,涉及各事業主管機關,尤其是道路工程最多的交通部及內政部,必須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商討對策。吳盛忠建議,先從各縣市做起,並且透過互惠機制幫忙處理,再擴大到中央的公共工程,才有辦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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