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政府,無論什麼顏色,執政時,都很關心這個問題。
然而,關心的結果,卻都僅止於政策口號,看多年實際政策成果,社會住宅問題,政府似乎無力落實解決。
以荷蘭為例來說,荷蘭與台灣的社會住宅比較,台灣實在落後太多,該慚愧。
依據民國100年,我們的「住宅法」,其中定義的「社會住宅」(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已經很清楚,就是由政府或民間興辦的出租住宅。
再看,民國104年(2015年)中央政府「整體住宅政策」所揭櫫的「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家戶組成、族群文化之國民,均擁有適宜且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的政策目標,也算非常明確。
兩大問題 難解平價住宅問題
既然如此,為什麼台灣的「平價住宅」問題,一直存在,多年來,未見解決?
我猜,原因有二: 其一、我們的法令與政策,四平八穩,缺乏回應「21世紀挑戰的膽識與積極想像力」:已經公布的「國土計畫法」「住宅法」及「整體住宅政策」都是如此。
其二、我們的政府,比較看得見「出聲的反對者」,比較不會「回應不出聲的贊成者」,當然更不懂如何「回應等待被領導,被召喚的人」。
何謂「回應21世紀挑戰的膽識與積極想像力」?
1990年代,面對極端氣候的趨勢愈趨明顯,荷蘭的國土政策,放棄多年的填海築堤戰略思考,逐步將過去建造的堤防水門打開,讓河水海水進入,同時鼓勵民間興建水上建築,以「還地於河海」的觀念,積極回應1980年代之後,因為全球暖化而來的連年洪災,不再以「規劃人工建設與天對抗」,而是以「鼓勵人工建設順應自然」,這樣的國土與建築政策,是我說「回應21世紀挑戰的膽識與積極想像力」的極佳實例。
何謂「回應不出聲的贊成者」?何謂「回應等待領導召喚者」?
已逝的Steve Jobs(賈伯斯),他無與倫比的創新,來自於他勇於領導消費者,堅決不按市場調查的結果開發產品。
他曾說:「你不能等候太陽升起(才相信太陽會升起)。」他也曾說:「Great leaders rally people to a better future」,「Don’t sell products, services, or jobs, sell dreams & a vision」。這些話,清楚表達,創新,不會從民調而來。
思考以上荷蘭與賈伯斯的例證,我們應該可以懂得,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住宅」落後荷蘭如此之多!
四個步驟 讓典範引領觀念
怎麼辦?台灣的社會住宅,還有沒有機會?
有的,容我簡述外行淺見,拋磚如下:
(一)我們的政府,應在最困難的地方(例如台北、新北),指定專案小組,找一塊交通便利的公有地,按「都市計畫法」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二十五條(以台北市為例),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指定這塊地,做為「300~500戶社會住宅典範專案試驗區」。
(二)這個「300~500社會住宅典範專案試驗區」,應在細部計畫時,積極、有想像力、有膽識的「回應21世紀挑戰」,包括以下趨勢:「極端氣候」「老化少子」「經濟停滯」「電力不足」「物聯科技」「虛擬通路」「無礙使用」「社會企業」等。
(三)這個「300~500社會住宅典範專案試驗區」應邀請40歲以下的國際「設計思想家」團隊,參加競圖,競圖內容應從「可以自給自足的出租經營模式」開展其「實質環境及建物設計」。 我猜測,一年內,應該會有極為令人振奮的「設計方案」出現,到時候,如果政府繼續有領導魄力,不要浪費這些難得的心力,將會有許多民間有識之士共同參與。
(四)政府「專案小組」應從參與競圖者,選出五件「經營模型與實質設計俱佳」「圖紙可以通過建照程度」的作品,公開徵求有意「經營出租社會住宅」團隊,從獲選五案中,自選一案,參加投標,政府「專案小組」再由參加投標的經營團隊中,選擇最有利及最能回應21世紀挑戰的方案簽約執行。
如此一來,也許,積極一點,再三年,台灣因「社會住宅」而凝聚起來的「社會企業」,會將「300~500戶的社會住宅典範專案試驗區」建造完成,啟用的時候,將回應賈伯斯常說的一句話:「Making a dent in the universe」。
因為,先讓典範成型,未來趨勢,也就跟著形成。
真希望,以上,我說的這些,「是夢想,不是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