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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北士科新進度:24日前給黃仁勳答案,哪些縣市適合?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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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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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25)五月,黃仁勳宣布輝達總部將在北士科。蘇義傑攝
今年(2025)五月,黃仁勳宣布輝達總部將在北士科。蘇義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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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北士科新總部要告吹了嗎?根據最新資訊,經濟部證實輝達已發出信函,委託經濟部盤點包括北市在內所有地點,在10月24日前回覆答案。這下台灣各縣市都可能有機會爭取。但北市府正積極溝通提出不同方案,政界人士更指出不是市長蔣萬安態度問題,卡關在於這筆金額三方誰要埋單。北士科、輝達與新光人壽三角關係的矛盾怎麼看?另外,台灣許多縣市團隊已經動起來,想爭取輝達到其他地點發展,台北市府也尚未放棄提出新方案。到底最新進度為何?一文簡單解釋。

輝達北士科是什麼?

輝達北士科是指出這間晶片設計霸主,原來擬定建設台灣總部的選址。2025年5月,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宣布輝達將在台北市士林科技園區,簡稱「北士科」建設台灣總部,選定園區內T17,T18基地。消息一出立即受到萬分矚目,因為這項投資不僅強化台灣在全球AI產業的地位,也對台灣經濟及台北市房市帶來深遠影響。特別是房市,更有「輝達宅」的題材相當吸引民眾購屋。

輝達北士科總部計畫為何在近期生變?

主要是,輝達與新光人壽簽署的合作意向書(MOU)已於9月底到期卻與台北市府協商未果。在10月2日,新壽發布新聞稿聲明表示,新光人壽為爭取輝達總部進駐,與北市府的協商卻卡關。主要問題有以下兩點:

1. 市府想解約:但提出的補償金沒包含新壽未來的租金收益,新壽認為這會損害股東、保戶權益且有法律風險,所以不能同意。

2. 新壽想直接轉讓土地權利給輝達:新壽強調此舉合法,且已跟輝達達成共識,但市府尚未同意。

另外,新壽也願意「先蓋好再轉讓」,但這個方案輝達不同意。最後新壽表明,若輝達案不成,他們也能依原合約自行開發,未來再租給其他科技廠商。

至於新光人壽當日的完整聲明如下:

新光人壽總資產逾三兆元,致力於為股東與保戶創造最大價值,並積極尋求優質投資機會,以獲取長期穩定收益。對於北士科的投資決策,新光人壽均恪遵法令規定,並始終支持促進與政府的公私協力伙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於尊重北市府對地上權契約解釋的前提下,與北市府共同合作開發北士科園區。為了爭取輝達進駐,新光人壽努力尋求各項解決方案,並與北市府進行多次協商。現就各方案說明如下:

一、關於北市府提議合意終止本案地上權契約的方案(2025年1月)【新光人壽依法不能同意北市府的合意終止條件】

依據新光人壽投標取得本案50年地上權的開發計畫,新光人壽應有預期可得的租賃收益,但北市府提出的合意終止條件,並未涵括新光人壽未來的預期收益,顯非合理,有損新光人壽的股東及保戶權益,並違反公司治理原則,如新光人壽配合放棄此部分未來收益,恐有致使公司決策人員涉及違法背信相關法律責任之虞。新光人壽此前已向北市府充分說明立場,並表達依法不能同意其合意終止條件。

二、關於現階段直接移轉地上權予輝達的方案(2025年5月)【新光人壽同意】

新光人壽與輝達就本方案已達成共識,待北市府同意後即可辦理。在提出本方案前,新光人壽已先委請外部專業法律顧問進行適法性評估,並以函文向北市府說明依據「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規定,如經北市府同意,新光人壽即可移轉地上權予輝達,而該辦法並無「建物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之限制,亦即,本方案並無違反法令疑慮,北市府實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民法情事變更原則等考量,免除本案地上權契約的轉讓限制,並回歸適用上述地上權辦法的規定辦理。關於昨日(10月1日)有媒體報導本方案「是明知違法而為之」,顯是錯誤的認知,此外,該報導亦指稱本方案新光人壽向北市府「另外」爭取分手費,更是嚴重錯誤的報導。

三、關於建物興建完成後再移轉予輝達的方案(2025年8月)【新光人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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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同意依本案地上權契約,按照輝達的建築設計為其興建,並於建物興建完成後移轉相關權利予輝達。然而,新光人壽雖已一再向輝達說明本方案的規劃內容,但輝達迄今並未同意本方案。

四、關於新光人壽原有開發計畫方案【新光人壽可依約執行本方案】

新光人壽先前即已準備充裕資金,依本案地上權契約積極執行本案的開發計畫,並配合AI產業的興起而調整建築設計,待未來建物興建完成後,將可提供優質的租賃及管理服務予有租賃需求的所有科技廠商,有助於形塑未來新興科技產業聚落,此符合北市府「引進民間資源、滿足產業需求、促進園區發展」的招商本意。

政界其他人如何看此案?卡關處原來在金額?

不過,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於8日在臉書上提出另一個角度觀察,認為三角關係難解,並非台北市長蔣萬安態度硬起來就能改變,而是卡在誰要來付140億元新台幣金額的問題。

延伸閱讀:台北市長蔣萬安專訪:堅持做對的事情

游淑慧認為,此案爭議核心在於北市府怕的是「圖利新壽」,而非圖利輝達。

她指出,新壽至今僅支付市府約33億元,卻開口要求140億的解約補償金,等於什麼都沒蓋就想獲利百億,這讓開發案變質為「炒地案」。

她更進一步分析,新壽的如意算盤是,無論選擇哪條路,都能賺取暴利:若市府同意解約,就向市府要錢;若市府同意直接轉讓土地權利,就向輝達要錢。在這兩種情況下,無論是北市府或輝達,誰付140億元,誰就成了冤大頭,這才是市府不敢輕易答應的主因。

游淑慧觀察,建議若三方共識難解,不如北市府直接跟輝達對接更好。


若輝達不去北士科,台北市府有其他解方?其他縣市適合嗎?

事實上這幾天,外界傳出北市府已經積極因應,並提出輝達若無法在北士科T17,T18建立新台灣總部,可改為北士科的T12周邊以及松山機場南側土地。

另外,從輝達有意蓋總部至今,台灣許多縣市團隊皆表示當地也有適合建立總部的基地,現在有可能換址也讓不少首長表態發言,清楚介紹自己執政縣市選址的優勢。完整整理如下:

● 新北市:曾提案林口國際媒體園區等地,市長侯友宜更多次喊話希望輝達選擇新北,表示已規劃林口A9站旁土地可接棒。

● 桃園市:市府推薦青埔A19站附近與桃園科技工業園區二期的土地,並以將成立的國際學校作為號召。桃園市經濟發展局長張誠日前也公開青埔A19擁有三大優勢,邀請輝達選擇桃園。第一個優勢是「日常仍是台北,同步直連新竹供應鏈。」優勢二是青埔A19有一次到位的品牌舞台,從開發者大會、企業伙伴日到粉絲活動,曝光與體驗一次放大。第三優勢是青埔A19有機捷直達桃園國際機場兩航廈,國際團隊差旅最省時。

● 新竹縣: 縣府不願透露推薦的地點與接洽過程,但表示只要輝達總部留在台灣都樂觀其成。

● 台中市: 台中市府曾提出水湳經貿園區的創研用地。

● 台南市: 市府曾喊話「台南準備好了」,並以南科及沙崙作為爭取地點。

● 高雄市: 高雄市長陳其邁於本週表示,高雄亞洲新灣區已準備好,將提出更優惠條件,全力爭取輝達落腳,建議輝達也許換一條路,高雄會是不錯的選擇。他進一步強調,若輝達能進駐高雄,可結合當地的台積電兩奈米廠,亞灣還有AMD研發中心、IBM研發中心及Cisco等科技業外企,有群聚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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