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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育仁/兩邊不討好,我很痛苦!

蕭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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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富元

1989-07-15

瀏覽數 13,550+

高育仁/兩邊不討好,我很痛苦!
 

本文出自 1989 / 8月號雜誌 第038期遠見雜誌

我競選過很多次不同的公職,從民國五十七年開始到現在,也有二十一年了。

最近,我決定不再競選省議員做議長有幾個理由:第一,我的競選生涯太長。在省議會裡,從民國五十七年開始做省議員的,現在只剩我和另外一人。如果說老賊,我可以說「比老賊還老賊」。

第二,省議會一共有過四位議長,每位都是只做兩任。第三,在省議會,我自己的想法能做的也不多了,再做下去,就擋了後進的出路。

做議長難有成就感

事實上,民意機構的首長,是一種完全被動的、配合的角色。換句話說,你就是幫忙政府,把議會內的協調做好。這八年來,我可以說很幸運也很麻煩,碰上社會的轉型期。我能做的都做了,我的角色事實上也很難有成就感。

做民意代表還可以建言,做議長連建言的份兒都沒有,只能坐在那兒不講話。所以我覺得,如果要繼續做公職,應該要換一個角色。這個工作,我看是不大適合我的個性。

公事、私事都要管

這些年來擔任公職,酸甜苦辣的經驗都有。民國五十七年,我三十幾歲,充滿了幹勁與熱情投入選舉。這一段時間,看到整個社會的改變,感動的事情很多。我做省議員時,一些漁民來找我,說他們養魚的漁池因為水被污染,魚都死光了。雖然曾受到外在壓力,我仍立刻在省議會裡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後來有一次我到台南去,那天漁民都不出海捕魚,全部主動跑來歡迎我,到處貼滿紅字條,好像我是他們的「媽祖」、「救星」一樣。這些事沒有什麼實際利益,但是這就是一種成就感。

當民意代表,有其痛苦的一面,我做議長,一年有九個月,禮拜一到禮拜五我一定要主持省議會大會。每天,光是回電話就要花去一、兩個小時;議員公事要協調,私事也要管。另外一些支持我的民眾熱切希望我去參加他們的婚喪喜慶,不去,心裡面很難過,其的是疲於奔命。

我有自己喜歡的事,看書、也喜歡家庭生活。但是,這種事情你跟人家說,人家不能諒解,心裡面就很痛苦。人情債背得很重,不曉得怎麼辦。如果做行政首長,每天上班,做好自己的事,比較可以控制時間。

兩邊不討好

八年前我做議長,認為既然我們要走向民主政治,就應該要有黨團協調。我當時就把十七位黨外的省議員看成一個團體。我是希望讓大家充分溝通,至少也要讓他們把意見表達出來,不要封鎖他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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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大家不諒解,國民黨的議員不能接受我的想法就和國民黨有差距。但是有差距,你還是要去做,就覺得很痛苦,兩邊不討好。

我認為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政務官要負政治責任,要有政治理想,對於貫徹他的理想,要有很大的決心和魄力。成功了,他會感到欣慰,做完了也可以離開。失敗了,要負政治責任,也要離開。

但是這些年來,我發現我們的政治文化有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做上了政務官好像就不能離開,要一直做下去。

這有什麼壞處呢?就是這個政務官坐上甲職位,就在看乙職位,看那一個職位是他喜歡的。因此你要他有理想、負政治責任,那是不可能的。他只會想「我怎麼讓它不發生事情」。

政治文化的怪現象

另外,社會大眾也覺得一個政務官下台好像很不名譽、很落魄。我覺得社會應該接納他、肯定他,這沒什麼大不了嘛,不要說他可憐、落魄,這樣他也會怕,更不肯下來。

如果省長開放民選,我可能參加競選。二十一年來我絕大部分時間都在台灣省,對台灣省自認有相當多的瞭解。民意代表、行政首長我也做過。我在省議會「罰聽罰坐」了八年,我想再笨的人,八年來天天在那邊看,多少總懂得一些吧!

將來如果中央考慮我的興趣、專長、資歷,認為我適合做什麼,我也得考慮願不願意接受。

過去我擔任過很多公職,但那都不是我去謀取的。我喜歡順乎自然,盡其在我。有官做也好,沒有也好。我曾婉謝過一些職務,例如省新聞處處長、高雄市長,甚至有人建議我競選立法委員……。如果我不喜歡這些職務,我會拒絕,這樣才會心安理得,一點也不勉強。

心安理得的拒絕

我覺得一個好的政治人物,一定要有歷史使命感,他不是來做官的。做一個公職,除了享受那分成就外,都是犧牲比較多。你要有這個,才能去奉獻。一定要對人、對社會國家充滿了愛,才能有歷史使命感。同時,也要有國際觀。台灣不可能孤立在世界之外。

如果再來一次,我也會再去從事公職。我想人生有三、四十年的服務期,再來一次,我想我不會做這麼久。而且一開始我也會兼做我喜歡的事,例如寫東西啦,我一直對這很有興趣。

退出公職後我最想做的是三件事:教育工作、新聞工作、以及我專業的法律事務。

(蕭富元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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