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如今是一門大生意──2016年有項研究估計,美國宗教組織的收入相當於3780億美元。這是一筆巨額金流,甚至超過同年蘋果和微軟兩家公司的營收總和,更超過美國當年全國個人收入加總的2%。這筆錢相當於媒體和娛樂產業(電影、遊戲、書籍、音樂等等)收入的60%,也等於全美國所有餐廳總收入的一半。(本文節錄自《神聖經濟》一書,作者:保羅‧席布萊特/時報出版,以下為摘文。)
這數字還沒算入宗教組織成員投入的時間、精力,或各種非金錢形式的捐獻。我們沒有其他國家的資料,所以無從比較,其他地區的情況只能靠推測。
但在一些國家,尤其是非洲(例如迦納、奈及利亞、肯亞、辛巴威與南非)和拉丁美洲(例如巴西、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和宏都拉斯),五旬節派(Pentecostal)的勢力非常大,所以我們也能合理推測,這些地方大約每十個成年人中就有一人會捐什一稅(即收入的10%)。
假設另外10分之2的成年人也會繳納自己收入的5%,那麼就算其餘的民眾完全不捐款,信仰組織獲得的總收入仍會占全國經濟相當可觀的比重。
政治與宗教
誠如亞當.斯密所料,宗教也是一門艱深的政治學問。從亞塞拜然到葉門與辛巴威,世界各地的政治領袖都會為了鞏固政權合法性,而向宗教權威尋求認可。其中更為信奉神權的掌政者自認有正當理由打壓異議,聲稱政治反對派無異於神的叛徒。
如在2022年12月,伊朗有位饒舌歌手便因「向神發動戰爭」而遭到處決,可這又引出了一個問題:神怎麼會這麼需要人類保護?
現今執政的以色列政府於2022年12月上任,其財政部長呼籲國家重拾《妥拉》(Torah,古老的猶太律法)司法體系,效法「大衛王的時代」。俄羅斯總統蒲亭則曾大力讚揚俄國東正教的美德,甚至稱俄國東正教的天命為自己2022年侵烏的理由。
如前所述,儘管入侵造成的人員死傷愈發明顯,俄國東正教的領導層卻仍滿懷熱忱支持侵略。土耳其總統雷傑普.塔伊普.艾爾段(Recep Tayyip Erdogan)自1990年代擔任伊斯坦堡市長至今,便一直將個人宗教信仰奉為政治戰略宗旨。他將聖索菲亞大教堂恢復為清真寺,以這類舉措作為重大的政治宣示。
然而,不僅有本身具宗教背景的掌權者才會主導這類宗教色彩濃厚的政治行動,很多時候主事者甚至多為世俗政治人物。
不只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發現與福音派牧師一同祈禱能帶來一些甜頭,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也會前往印度教寺廟參拜,習近平更贊助重建佛寺,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inyamin Netanyahu)則主導將宗教融入以色列教育課程──
這些掌權者從未以虔誠著稱,卻愈發熱衷於培養自己內在的信徒。難不成治國重擔會使人在靈性生活的奧祕前更加謙卑?應該不是。
政治人物求助宗教的原因有許多。理由有時很簡單──許多選民在投票前常會聽取宗教領袖的意見。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參加教會活動確實能提高政治投票率。有時候這則是一種塑造形象的手段,掌政者會藉此塑造自己更誠實、更道德高尚的樣子。
有時兩者的關聯則可能更微妙:宗教領袖通常具有講述感人故事的天賦,讓人們理解犧牲或損失的意義,而這正是政治人物通常難以向人民說明的處境,於是他們便有可能會試圖藉宗教語言來讓困境顯得更合情合理。
無論這種交易的動機是什麼,密不可分的宗教與政治常會發展出重大的利害關係。宗教組織無論是公開聲援或暗地支持當局,都常能得到政治人物的回報與青睞,因此有機會得享極大特權。
例如,基督教會在中世紀的歐洲確立政治地位後,便獲得了巨額物質資源;估計至西元750年,西歐大約3分之1的農業用地已均為教會所有。這些財富大部分是從有錢人的贊助或遺贈累積而來,贊助人相信,用捐贈來彰顯虔誠的心意或能影響自己死後的命運。幾世紀以來,亞洲各地的印度教寺廟和佛寺、整個伊斯蘭世界的清真寺也經歷了類似過程。
新教改革之後,天主教會卻失去了大量原有的資源,損失慘重。最近有研究顯示,這種情形不僅發生在英國──肇因於亨利八世手下大臣湯瑪斯.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推行的解散修道院運動(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更發生於宗教改革觸及的歐洲各地。可是就連未納入體制的教會,至今也常常享有豐厚的物質特權。雖然他們的資金是向民眾募得,卻通常不必納稅。
許多國家的宗教組織均不會公布帳目(不像世俗的慈善機構),而且或多或少不受制於與企業僱用及運作相關的法規。他們常被容許(有時甚至被鼓勵)利用法律來對付反對自己的民眾,對方可能是敵對宗教的成員,也可能是只想以他人不樂見的方式來度日的普通公民。
這種情形發生時,我們常會禁不住想,宗教組織之所以有權有勢,正是因為他們享有種種特權;這種想法有一定道理。不過更重要的是,組織得享特權的原因,其實在於其本身就勢力龐大。而他們之所以勢力強大,大體上是因為他們成功說服信徒賦予自己這股權勢。
權勢也可能從另一方面腐蝕宗教。近年來,多虧有眾多獨立記者和媒體的調查,還有受害者勇敢打破沉默,我們才逐漸發覺,有多少在宗教運動中身居要職的人物竟曾犯下生理、心理及性虐待的罪行,受害者眾。這類暴行不斷曝光,案例更可見於所有宗教組織,無論傳統與派系。
所有社會環境都有可能發生虐待行為,無論是世俗或宗教場域。但領袖若是得享不受約束的權力,弱勢群體便最有可能受害。魅力無窮的宗教領袖受人景仰,受害者在這種人跟前尤難自保,有時甚至很難完全相信這種事正發生在自己身上,難以稱對方的行徑為「虐待」。
他們也會擔心(這種擔憂往往有其道理)就算自己的感受無誤,別人卻未必會採信自己。當真相最終浮出水面,身敗名裂的不只會是施虐者個人,還有縱容及保護他們的整個文化。要承認這點縱然困難,可宗教組織若能避免成員掌握過多不受監管的權威,將能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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