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案判決「3項罪名成立」!他自稱麻煩製造者,如何從白手起家到北京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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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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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wikimedia commons by Studio Incendo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wikimedia commons by Studio Ince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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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今天裁決,法官裁定他2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及1項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法官裁決下月12日聽取求情,然後再作判刑。

今年78歲的黎智英及壹傳媒旗下3家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被控的公司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案件,被加控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上述案件由高等法院處理,主審法官3人,他們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案件於2023年底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期間歷經90天舉證,今年8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辭,整個審訊歷時156日。

法官杜麗冰今天在庭上宣讀判辭,裁決黎智英3項罪名成立,3家公司的控罪也同時成立。

判辭表示,黎智英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進行一個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下述目的: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

判辭表示,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

判辭又提及,審視絕大部分證據,可以作出的唯一推論是,無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也是各項罪名的最終目的。

這起案件於今早10時宣判,接載黎智英的囚車早上7時許抵達西九龍法院,當時警方已在院外加強部署,派遣了大批警力戒備,包括反恐特勤隊、警犬,以及裝甲車。

今早約有百位媒體記者在庭外採訪,另約有百名市民進入法院旁聽,包括黎智英的妻兒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美國、英國、歐盟等多國駐港總領事館也派人到庭旁聽。

對於法庭的裁決,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事後表示歡迎。

港區國安法規定,觸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這起案件裁決時,黎智英因為觸犯其他罪行而正在服刑。

他如何從白手起家到北京眼中釘?

從貧民變富豪,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自稱是「麻煩製造者」,長年以直言不諱的小報風格以及對民主的堅定支持,成為北京當局眼中的眼中釘。

法新社報導,78歲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案件今天早上10時於西九龍法院宣判。這起案件普遍遭西方國家譴責為對政治自由與新聞自由的打擊。

黎智英2020年6月接受法新社訪問時曾表示,他「已經做好入獄準備」,而他自該年年底以來便一直身陷囹圄。

他這番話說完兩個星期,「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實施,而香港國安法的上路,為的就是回應前一年大規模的反送中抗議活動。

2020年8月,黎智英就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應驗了他早先所言,自己是遭檢控的「頭號目標」。

他當時說:「如果(真的進監獄),我就有機會讀讀之前沒機會讀的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正面心態。」

在香港,能像黎智英一樣引發北京當局如此程度敵意的人並不多。

這位充滿鬥志、白手起家的小報老闆,是許多香港居民眼中的非典型英雄,也是唯一敢於嘲諷北京的富豪。

但在中國官媒眼中,他是「叛國」、是民主抗爭背後最大的「黑手」,甚至被指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禍港四人幫」之首。

從血汗工廠一路成為富比世香港40大富豪

路透社報導,黎智英2008年曾躋身「富比世」(Forbes)香港40大富豪,身家約12億港元(1.54億美元)。但他與許多香港大亨一樣,都是從貧困中發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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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他出生於中國廣東一個富裕家庭,但1949年共產黨掌權後,家道中落。

12歲時,他偷渡來港,在血汗工廠做苦工、自學英文,最終創立極為成功的服飾品牌「佐丹奴」(Giordano)。

然而,1989年北京出動坦克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後,他的人生與同輩大不相同。

他在當年創辦第一份刊物,並公開撰寫批評中國高層的專欄。

隨後,當局開始關閉他在中國的服飾店,黎智英遂將資產變賣,投入建構他的報業王國。

黎智英曾涉多宗官司,包括一宗恐嚇敵對報紙記者案,最終獲判無罪。

他2019年因積極支持民主派發起的反送中運動而惹上更大麻煩,並因此參與多場集會而被判刑20個月。

另外,違反蘋果大樓租用契約的詐欺案,又讓他再服近6年的刑期。

但這些案件與今天的判決相比,似乎不值一提。

黎智英被控兩項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另有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的指控。

他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2020年有人問他,為何不像其他香港富豪那樣享受財富、不惹事生非,黎智英回應說:「我只是陰錯陽差走上這條路,但我覺得做這件事是對的。」

「或許我天生叛逆,或許自己是個需要金錢之外其他人生意義的人。」

黎智英當時也表示,儘管家財萬貫且面臨風險,但無意離港。

「我是個麻煩製造者。我來到這裡(香港)時一無所有,我所有的一切就是這地方,這個地方給了我自由,我的一生都將致力於自由。」

港媒大多親中或採取更審慎路線,但黎智英主導的兩大媒體「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公開支持民主抗爭。

由於廠商大多擔心激怒北京,這兩份刊物多年來幾乎沒有廣告,黎智英只能以自有資金填補虧損。

這兩大刊物深受歡迎,不僅涵蓋娛樂新聞、緋聞花邊,更有真正的調查報導。

2021年,「蘋果日報」在多名高層被捕、報社被搜查後被迫停刊,「壹週刊」亦隨之終止營運。

黎智英在超過40天的法庭證詞中,堅持捍衛自己的報社。

他2024年11月在法庭上表示:「蘋果日報的核心價值就是港人的核心價值,重視法治、民主、言論和集會自由等。」

問及為何要創立媒體,黎智英回應道:「對於一個賺了些錢的商人而言,是參與傳播與自由有關訊息的好機會。」

「你知道的就愈多,你就愈自由。」

本文轉載自2025.12.15「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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