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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誰都能賣?藥師、中醫師、業者角力,衛福部新解釋令爆4大爭議

人人搶當中藥行老闆?

周彥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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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彥妤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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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診所成為中藥領藥主力。蘇義傑攝
中醫診所成為中藥領藥主力。蘇義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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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行式微,不少老店熄燈。產業沉寂之際,卻因一紙行政解釋令掀起論戰:誰能販售中藥?藥師中醫師與中藥從業者角力,不僅爭取中藥販售權,也在產業話語權上開闢戰場,爭鋒較量。

衛福部今年3月18日公告放寬中藥販賣商登記資格,原意在於挽救人力凋零的中藥產業,卻意外激化職權與利益衝突,多年未解的中藥商制度沉痾,再度浮上檯面。

中藥行面臨青黃不接,數量大幅減少。根據衛福部統計,列冊中藥商(中藥行)在2005年約有1萬585家,但20年內倒閉了三成,至2024年只剩下7478家。中藥產業衰退,除了法令規範不明確、缺乏有效配套,還涉及產業結構變化等多重歷史因素,種種問題累積,埋下後續爭端根源。

原先,在1993年時,衛生署(現為衛福部)修訂《藥事法》第103條,設置「落日條款」,要求中藥販售業者在一定期限內,取得合格證照或完成轉型,否則面臨停業風險。雖意在推動產業合法與專業化,卻因條文不清,後續措施不到位,使中藥行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經營環境困難。

儘管1998年再修法,規定1993年以前列冊中藥從業人員可繼續經營,之後的新進者則需修課並通過國家考試。但政府未建立相關考試與培訓機制,導致新制無法有效實施,成為產業發展瓶頸,逾20年未核發中藥行販售許可執照。

此外,健保未給予藥局中藥領藥支付,中醫診所成為中藥領藥主力,進一步壓縮中藥行生存空間。各種因素交織,中藥行家數銳減,產業面臨斷層危機。

3月18日,衛福部發布解釋令,核釋《藥事法》第103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新增國內公立或私立大學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在學期間修畢中藥核心課程35學分,於中藥販賣業藥商實務歷練一年以上者,得申請核發「經營中藥事實證明書」,申請登記為中藥販賣業藥商。

318解釋令敞開中藥販售的大門,令藥師界強烈反彈,控訴漠視民眾用藥安全。4月22日,藥師代表前往衛福部快閃陳情;5月4日,藥界集結千人至凱達格蘭大道集會抗議;5月12日,向台北地檢署提告衛福部長邱泰源與中醫藥司長蘇奕彰, 指控涉嫌圖利。5月21日,再赴衛福部快閃抗議,捍衛訴求。中藥商及中醫公會則公開聲援衛福部,表達支持中醫藥產業永續發展立場。

中藥販售318解釋令掀爭議。《遠見》製表

中藥販售318解釋令掀爭議。《遠見》製表

究竟,這一紙解釋令有哪些問題,以致掀起這番論戰?

爭論點1〉法制精神

中藥販售的318解釋新令,是否等同創設中藥從業新制,引發論戰。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藥事法》第103條原為過渡「落日條款」,用以保障特定歷史背景下的中藥從業者,並非長期制度。

他認為,透過釋令延長列冊管理,甚至形同創設執業資格,恐有逾越授權、變相立法之虞,落日條款形同「日出條款」,偏離原先立法精神。

然而,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理事長陳麒方有另種觀點。他表示,就中醫師觀點而言,健全中藥產業發展,不能僅依賴中醫師或藥師,而應建立涵蓋育種、加工到販售的完整人才體系。釋令是要協助產業從過渡邁向轉型,解決長期存在的人力缺口問題。

「這是中藥產業最後的救命傘!」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謝慶堂說,從2005至2024年,中藥商從1萬餘家降至不到8000家;若無法引進新血,未來十年恐不足3000家。

他強調,過去制度不明確,導致業者無法取得執照,接手經營無門。此次釋令補足制度斷層,讓歷史經營權得以平穩過渡,促進產業轉型與永續發展。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蘇義傑攝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蘇義傑攝

爭論點2〉專業定位

中藥商與衛福部認為,中藥的販售行為與處方藥調劑行為不同,販售中藥不一定需要藥師執行專業調劑職能。不過,藥師團體認為,中藥販售同時涉及諮詢與風險判斷,應由藥師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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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舜指出,中藥與西藥同為藥品,應由具國考資格的藥師販售與監督。藥物配伍禁忌不容忽視,若無專業知識,恐引發交互作用。此外,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畢業生以修習35學分加實習一年,無法涵蓋藥學專業。

陳麒方則表示,中藥或生藥相關學系的中藥專業養成,並不遜於藥師。設立嚴謹課程學習、實習及結訓標準,且不涉及調劑權,專注產業技能培養,有效保障中藥產業的持續發展,並非「開後門」。

謝慶堂說,中藥材辨識、加工與管理仰賴長期實務養成,非藥師專長。此政策經多年溝通,亦不涉調劑權,藥師團體若模糊焦點,無助於產業發展。

爭論點3〉藥事制度

醫藥分業與否,是中藥販售新規爭議的核心之一。西醫體系早已實施醫藥分業制度,由醫師負責診斷與開立處方,藥師則負責調劑與用藥指導,強調專業分工。相較之下,中醫體系至今多維持「醫藥合一」,由同一醫師負責,未明確分開醫療與藥品調劑程序。

藥師團體藉此次中藥販售新制,呼籲政府將中藥納入醫藥分業架構,以保障用藥安全。黃金舜批評,中醫診所「一手診斷、另一手給藥」,分工不明,恐藏監管漏洞。醫藥分業是國際趨勢,若不跟進改革,將使體制長期失衡。

陳麒方則指出,根據《藥事法》第28條,中藥販售業可由專任中醫師,或修畢規定中藥課程的藥師、藥劑生擔任駐店負責人,已有法源保障調劑權。

他強調,中醫師依法具備中藥調劑權,與西藥由藥師獨掌調劑的模式不同,這是反映歷史沿革與制度脈絡的差異。

藥師團體藉此次中藥販售新制,呼籲政府將中藥納入醫藥分業架構。蘇義傑攝

藥師團體藉此次中藥販售新制,呼籲政府將中藥納入醫藥分業架構。蘇義傑攝

爭論點4〉產業現況與未來

「水都臭掉了,丟多少魚都會死,這是環境問題。」黃金舜表示,健保制度對中藥不友善的給付政策,才是導致產業式微的根本原因。大多數中醫處方直接在診所領藥,使中藥房與藥局難以取得穩定客源,問題應從檢討整體健保支付與藥事制度著手。

陳麒方認為,中藥產業鏈涵蓋藥農、煎藥與產銷人才,非藥師單一職類可支撐。產業未來應以專業分工為核心,以《中醫藥發展法》為基礎,建立彈性法規與制度教育。

謝慶堂呼籲,應建立清晰制度,讓後進者有前景。他強調,此次訴求是為保障中藥商合法經營,「我們只是希望產業有人願意接手。」放寬資格只是起點,關鍵在於教育制度與多元專業並進,才能實現用藥安全與產業雙贏。

衛福部:扶植中藥產業,未侵犯藥師調劑權

針對上述爭議,衛福部回應,雖然聘用藥師擔任管理人的中藥商逐步增加,但目前僅約3.97%執業藥師投入中藥販售,難以遏止產業萎縮,可能影響民眾飲食文化、保健藥膳對中藥材的基本需求。

衛福部強調,此次解釋令依會議決議辦理,未逾越《藥事法》母法規定。新增執業對象必須完成35學分課程並實習一年,具備足夠中藥專業知能,且不得執行調劑業務,無侵犯藥師職權。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台灣具備良好條件發展藥用植物種植,未來將推動建立「中藥種植廊道」,逐步改變中藥高度仰賴進口的現況。

他強調,若要推動這樣的產業發展,中醫藥人才將是不可或缺的關鍵。衛福部將邀集不同立場團體共同討論,有信心化解爭議,促進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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