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九八八年第八期香港「鏡報」上說你打算放棄已經進行四年的有關經濟發展戰略的研究,轉向別的研究領域。這個報導是事實嗎?
答:這是誤解。最近四、五年以來,我一直在研究如何使經濟擺脫目前的困境,迅速起飛。我認為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把國營企業改造為股份企業,經濟才有生氣。至今我不但堅持這個看法,而且研究工作也從未停止。對於國營經濟改為股份經濟的信心,反而越來越強了。
贊成股份經濟
問:為什麼信心越來越強了呢?
答:如果過去只有少數經濟學者和企業家為股份經濟而呼籲,那麼現在有越來越多的人贊成股份經濟了。不僅如此,經濟的實際情況也表明今後非走股份經濟的道路不可,否則,企業的效益怎麼能提高?職工的積極性怎麼能增大?龐大的社會游資怎麼能被吸引到生產性投資的方面來?不發行股票,不把職工變為股東,行嗎?
問:那麼,你是不是主張賣掉一些國營企業?這是不是表示「企業的私有化」呢?
答:首先要區分大企業和中小企業,還要區分是全部賣掉還是賣掉一部分。我主張把小型的國營企業全部賣掉,中型的國營企業可以賣掉一部分。大型的國營企業不賣掉,但可以增發股票,使它們成為國家、集體、個人共同投資的股份企業。當然,某些行業的大型國營企業仍可以保留「國家所有」的形式,主要指現有的鐵路、郵電系統、大的能源基地、軍事工業企業等而言。
你問我這樣做是不是表示「企業的私有化」?我想,這個問題不能籠統地回答,先要瞭解究竟把企業賣給誰?賣給集體,不算「私有化」;賣給個人,可以稱做「私有化」。但第一,這是些小企業,「私有化」有什麼關係?何必害怕小企業的私有呢?第二,如果某些較大的企業,既有國家股、集體股,又有個人股,但個人股是分散的,掌握不了企業的決策權,這也無關大局,不用害怕。
大力發展私營企業
問:你對私人創辦企業的態度如何?
答:這個問題正是我想說的。今年七、八月份,我到湖南一些市、縣進行調查,還應邀在那裡做了十幾場報告。我提出,要振興湖南經濟,除了把國營企業改造為股份企業外,還需要大力發展私營經濟,鼓勵私人辦企業。
現在,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觀點,認為私營經濟的存在帶有過渡性,發展私營經濟不過是一種權宜之計。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應該說,社會主義經濟不是「純而又純」的經濟,社會主義經濟體系一直是多元的,其中既包括公有經濟成分,也包括私營經濟成分。生產力水平低的時候是這樣,生產力水平高的時候也是這樣。
問:這在大陸確實是一種新的想法。你的這種想法有什麼根據呢?
答:我想不必到什麼書本上去找根據,中國經濟的實際情況就是根據。社會上產品數量不足,生產滿足不了需求,大量勞動力又閒在那裡,為什麼不容許私人辦企業來增加產品和容納過剩的勞動力呢?
何況,根據我在一些地方的調查,某些私營企業的勞動生產力要比國營企業高,服務態度要比國營企業好,甚至工人的工資也比國營企業的工人高。發展私營經濟的根據就在這裡。私營經濟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長期存在的根據也就在這裡。
講究規模效益
問:如果一個私營企業只雇用少數幾個工人,這對中國大陸的經濟來說,也許是可以容許的。假定雇用了幾十個工人、幾百個工人,那會怎麼樣呢?
答:我對私營企業規模的看法是這樣的;既然容許私營企業存在,並且容許私營企業發展,那就不要硬性規定雇用工人的人數和資金額的大小。
任何企業都要講究規模效益。只要符合規模效益,對社會就是有利的,那又何必去限制私營企業的雇工多少或資金多少呢?
不要害怕私營經濟的存在,也不要害怕私營企業的規模擴大。這些問題留給私營企業自己去考慮。私營企業自己是會根據實際營利情況而調整雇工人數和產量的。政府只需要從稅收和利率等方面來進行調節,私營企業的規模大小不是一個主要問題。當然,私營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都必須遵守法律,照章納稅。任何企業(包括公有企業和私營企業)都不准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逃稅漏稅。
問:就中國大陸來說,私營經濟可以占多大比重?
答:我想,要分行業來討論私營經濟的比重。有些行業不容許私營經濟存在,比如說軍事工業、航空工業、原子能的利用、大型動力企業、鐵路、民航等等。有些行業的私營經濟所占的比重可以大一些,如商業、服務業、輕工業、水產養殖業等等。
總的說來,私營經濟的產值可以接近國民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不妨把這個界限作為發展私營經濟的「參考值」。
心有餘悸?
問:你公開表示過這些看法嗎?
答:其實,與我的看法一致的人不在少數。我在湖南長沙、岳陽、桃源、沅陵、吉首(以前叫所里)等地演講時,都表達了這一看法。
演講廳裡的鼓掌聲,表明聽眾是贊成發展私營經濟的。聽眾中有不少是當地政府的官員,還有一些聽眾是企業界人士,他們對於發展私營經濟持有這種態度,說明私營經濟的發展是有希望的。
再說,我所提出的「參考值」是「接近國民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一」,意味著公有經濟仍然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
如果說今天我仍然有所擔心的話,那麼我擔心的不是公有經濟的主導地位會不會喪失的問題,而是私營經濟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阻力還很大,擔心對私營經濟的管理措施跟不上,擔心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甚至無法可依,我還擔心從事私營經濟活動的工商業者心裡不踏實,不敢再投資,而寧肯把賺到的利潤揮霍掉。
問:這是不是反映出他們「心有餘悸」?
答:何止是「心有餘悸」!更大程度上是「心有預悸」。他們害怕政策有變化,害怕將來會被清算,財產會被收歸國有,他們還害怕各個地方制定「土政策」,實際上有些「土政策」是變相的攤派、勒索。
於是一些私營工商業者產生了「見好就收」的打算,也就是:先賺上一筆錢,然後靠利息過一輩子。他們沒有長期發展的想法,這叫做「行為短期化」。這種顧慮不是沒有一點道理,但我認為,總的情況是朝著有利於發展私營經濟的方向變化。政策已經日益明朗,政府是鼓勵私營經濟發展的。各種法律、法規也陸續公布了,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保障。我相信,私營企業是有前途的。
貫徹自願原則
問:現在有些文章正在討論如何引導私營經濟走股份經濟的道路。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答:對私營經濟進行引導,比如說,引導走上股份經濟的道路,這種設想是可行的。但無論如何要注意一點,就是必須貫徹自願原則。股份企業應當是私營工商業者自願結合的組織,不應當是強行捏合的東西。
假定私營工商業者自願採取股份公司形式,那麼這必定是由於他們感覺到股份公司要優於合夥形式或獨資形式。但這樣的股份公司可能是純粹私人股份的公司,政府不必參股或把它們改為既有公股、又有私股的公司,因為政府目前採取參股的方式會引起私人投資者的疑慮,增大他們對私營經濟前景的擔心。所以我的看法是:引導私營經濟走上股份經濟的道路,是指引導私人工商業者自願聯合,創辦私人股份公司。
至於某些私營工商業者願意購買公有企業的股份,或者願意參股到公有企業中來,只要這些公有企業具有增發股票的願望或吸收私人參股的打算,也是可以容許的。
問:如果收入差距過大,在大陸的情況下,是否得制定一些調節措施?
答:這倒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並且從現在起就要注意,不要等到幾十年以後再注意它。應該趁早開徵累進的繼承稅,個人所得稅率也應該改為累進制。假定有了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和繼承稅,社會收入差距就會縮小。
私營與公有並存
問:你認為,六、七十年以後的情況會如何發展?
答:這是下一代或再下一代人所要研究的問題了。反正到二十一世紀中期為止,私營經濟的發展是毫無疑義的。二十一世紀下半期怎樣對待私營經濟,我相信那時的人們會拿出適合當時情況的好辦法。
但總的原則,還是可以預料的,就是:社會主義經濟依然是多元的經濟體系,私營經濟仍將與公有經濟並存,公有經濟對私營經濟的參股以及私營經濟本身廣泛吸收職工入股的情況可能越來越普遍。我不認為那時會發生「沒收私營企業」和把社會主義經濟變為「純而又純」的國營經濟的事件。
既然私營經濟的發展是促進社會生產的,為什麼要沒收它呢?既然這些年內的私營經濟都是在合法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到了那時,有什麼理由沒收它呢?
(厲以寧為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