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近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窮人銀行創辦人尤努斯,接掌孟加拉臨時政府首席顧問,以協助動亂兩個月的孟加拉重回正軌。他曾提出的3R理念,鼓勵大家適度消費,減少地球負擔,以達淨零永續目標。
近年來,承辦許多遺囑諮詢、遺產分割等案件,對人生有許多感悟。
所謂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後身後留下的財產,為許多繼承人競相爭取,有價值的資產;遺物則是對被繼承人有情感價值的物品,但對繼承人而言,可能是沒有什麼經濟價值的紀念性物品。至於垃圾呢?可能到一定時間後物品老舊、不堪使用,被繼承人跟繼承人都不認為有價值,又或是認為應該要早一點丟掉的物品。
採購物品時,思考對繼承人的價值
其實,如果每個人在採購的時候,可以再次思考,此物品在未來對繼承人而言,是否有任何經濟價值?究屬遺產、遺物,還是最終會成為垃圾?相信會適度降低對消費購物的欲望。
前陣子有位60多歲,患有癌症、肺水腫的女性匆忙來電,委請事務所律師去醫院,趕快協助她書立自書遺囑。她說很擔心自己時日不多,一再催促,但由於期間她又染疫,一週不能接觸人,加上資產龐雜,事務所大概花了兩個星期準備。
等到終於可以去醫院探望她時,又接獲來電,看著手機來電出現她的名字時,筆者忐忑不安,很擔心她是病情危急。沒想到她說:「律師,您趕快來,醫生說我病情好轉了,要趕我出院。因為家裡有先生在,會比較不方便請律師到家裡來協助自書遺囑。」
後來,還是趕到醫院去,依照她的意願,協助她完成遺囑,將未來遺產妥善安排,她也很放心出院。這份遺囑,就如同一份愛的家書,包括規劃遺囑執行人,以降低未來爭訟可能。
兩年多前,也曾辦過一起家族企業企業主的遺產分割案:企業創辦人是父親,早年跟妻子打拚、奮鬥多年,累積了不少資產,有股權、有不少不動產。
早年,他把股權借名登記給長子,後來因為長子都一直在美國,跟他們的感情疏離,只剩下次子與么女跟他夫妻一起打拚事業,就把股權賣給其他留在台灣一起打拚的子女。
後來,這個企業負責人過世了,遺產分配時,長子發現他原來的股權被登記到弟弟妹妹名下,自是怒不可遏,他不相信弟弟妹妹說是爸爸安排買賣的,也覺得媽媽偏袒。其實,父母辛苦二、三十年來建立的家族企業資產豐厚。筆者本人擔任公司法律顧問20多年,看著這個長子翻臉無情,頗多感慨。居中協調時,因為長子不滿意分割方案,委託律師發律師函給媽媽、弟弟、妹妹,表示準備提告偽造文書。
依照民法1030-1條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遺產由媽媽以配偶身分先分走一半,剩下才由繼承人分配。而因為長子已發函準備告媽媽,言語間多有重大侮辱,於是協助母親,以民法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的喪失繼承權事由,回函主張如果長子繼續這樣子懷疑及侮辱媽媽,就會再寄發第二封律師函,告知將剝奪他未來對母親的繼承權。此函發出,重視財產利益的長子,就不敢再針對媽媽提告,也不再出言不遜。
經過年餘,總算協調完畢。站在律師的角度,筆者跟長子說,家族的股權還有財產,主要都集中在媽媽身上,於法、於情,都沒有必要如此對母親,應該要重新建立與母親的信任關係,未來才有機會獲得較多的財產分配可能,經過耐心溝通協調,事情終告段落,完成遺產分割。
人生如戲,留下的是對先人的思念
人生無常,往事如過眼雲煙,最近又完成了一件婆媳遺產分割案。
有位男士年約50歲,突然生病往生,留下數千萬的資產,包含股權、不動產,因為沒有子嗣,繼承人為妻子及母親 。但因為母親還有其他子女,一邊是情,一邊是利,在突如其來的傷痛下,也很難對話,透過律師的居中協調,終於協議出原本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歸妻子,母親分配大多現金的方案。
為了讓80幾歲的老母親放心,所以就約在銀行,直接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分配現金給老母親。老母親取得現金後,也較可放心,在不動產登記文件上用印,將不動產登記給媳婦。
協調當日,年邁的老母親一到銀行,看到媳婦就想起過世的兒子,嚎啕大哭,實在令人非常不捨,最終還是在律師協助下,完成所有遺產分割手續,母親獲分配現金,媳婦獲分配不動產及股權等,均在同一日完成。其實,老人家最後關心的,是兒子的神主牌位如何安置,最終筆者還是協助雙方協議,列入祖先的牌位,放在與母親同住的大哥大嫂家中,媳婦如果需要祭祀,再過去跟媽媽一起,也可以聯絡感情。
人生如戲,幕幕皆不同,我們往往看到的是爭奪遺產,但割捨不下、真正留念的,其實是對於先人的思念之情。感情深厚的,就會想留下遺物;至於對繼承人跟被繼承人都沒有價值的物品,最後會變成垃圾丟棄。
從遺產、遺物與垃圾思考觀察,我們在世間上所有的積累,存在過的痕跡,最後都是要塵埃落定的,有價值的資產要如何分配,就要趁著還能妥善處理時,透過律師協助,藉著遺囑及早安排你最想照顧的人,當然,也要及時說愛,以及減少採購與浪費,避免形成垃圾。
最後,筆者想跟大家分享的,是最近剛由巴黎奧運返回孟加拉,接掌臨時政府的首席顧問(最高領導人),同時也是台灣尤努斯基金會創始人兼首席顧問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尤努斯博士提倡的「3R」理念,Reduce、Reuse、Recycle,鼓勵大家減少消費、做好資源回收,以及物品再利用,關照自己的消費習慣,適度消費,減少地球的負擔,以達淨零永續目標。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遠見》立場
(作者為群景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總裁律師、財團法人台灣尤努斯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