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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市場化」,是趨勢?還是逆流?

許士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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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軍

200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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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市場化」,是趨勢?還是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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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2005 / 5月號雜誌 腦袋經濟學

具有古老傳統與歷史的大學,一向在社會中獲有崇高的地位和形象,不但被認為是人類知識的源泉,而且被賦予社會良心的神聖責任。然而,隨著世界環境的急遽改變,包括社會和經濟的多元化發展、數位科技的普遍應用、還有全球化的潮流。即使大學,也不免受到這些改變所帶來的重大衝擊:一方面,在一種嶄新多變的環境下,大學所擔負的功能和角色是否也必須隨之調整;另一方面,支持大學日益高昂的經費該如何籌措、或由誰負擔,這些都形成十分普遍而迫切的課題。

大學何價?

這一情況,已具體反映於關心高等教育的學者專家著作中,例如就在去年,國內至少出現了兩本這方面極具分量的著作,分別是由曾任哈佛大學校長達二十年的名教育家德瑞克.伯克(Dereck Bok)所著的《大學何價?》 (Universities in the Marketplace: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2003),以及由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公共政策教授大衛.克普(David Kirp)所著《搶救大學》(Shakespeare, Einstein, and the Bottom Line:The Marketing of Higher Education, 2003)。從這兩本書的書名就可以看出,他們所關心的,是一個相同問題,就是憂心大學為了順應社會潮流,或為了獲得較充裕的經費,走上市場化或商業化的趨勢,背離了大學「致力於尋求真理」的崇高理念。

自歷史觀點,所謂大學,不是一成不變的。早期的如巴黎、劍橋和牛津等大學,主要為傳授人類已有之知識為主,例如巴黎大學所授博士學位,乃模仿中古時代的「基爾特」性質,將其視為參加「教師公會」之資格證書而已。直到19世紀初,德國柏林大學才將研究功能納為大學之基本任務,這一改變傳入英、法與新大陸,形成今日一般所瞭解的大學在教學以外所凸顯的研究功能。

大學研究具商業價值

二次大戰之後,由於美國政府及企業發現,大學所擁有的知識及研究能力,不僅可應用於增強國防,例如發展氫彈、發射人造衛星、登陸月球等方面有重大幫助外,尤其對於企業每可帶來極高商業價值。因此美國國會於1980年通過「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容許大學將公費補助之研究成果申請商業專利,並將這種專利授權外界利用,甚至將研究成果用於創業投資,使得大學所擔負的功能,擴大到校園以外而和外界機構相結合。

自歷史觀點,我們今日所討論的大學本質,應以哪一時期為準呢?從社會演化觀點而言,凡是能夠生存下來的機構,都是具有適應環境能力並發揮功效的機構;在這方面,克普教授說得好:「在市場領導時代的精神下,依照市場法則運轉似乎是自然不過的事。如果說,健康照護體系、博物館、甚至教會,都逃不出激烈的市場壓力因而改造重組,那麼高等教育又怎能置身事外?」

知識與美味同行,遠見請客西堤

因此,對於什麼是大學的本質這一問題的探討,並非企圖保持或恢復某一時期的大學,而應該是自一更廣泛和前瞻的觀點去探求,我們今後所需要的,該是什麼樣的組織,能夠有效滿足人類社會對於知識追求以及人才培育這些任務——假如我們仍然將這種組織稱之為「大學」的話。

「市場化」不等於「商業化」

今日世界上許多大學的發展方向,顯然是配合社會潮流和需要而來,同時這種轉變每可為學校帶來財務收入,是人們垢病大學「市場化」或「商業化」的主因。嚴格說來,「市場化」和「商業化」二者是有差別的。

就前者而言,拒絕「市場化」是否表示教師與學生所追求的學術活動應退回象牙塔中,而不理會外界社會的需要。但是令人擔心的是,像這樣的機構,在目前社會和政治生態下,會有誰願意提供其所需資源?即使是政府,恐怕也難以說服民意機關要求撥款,更不要寄望於民間機構了。

另外更真正讓人擔心而應該反對的,乃是「商業化」問題。此即指大學將追求商業利益置於最優先地位,以至於將大學轉變為純粹商業性的「知識工廠」,忘記所應擔負有關知識研究和傳承任務;換言之,大學的宗旨和目標應奠基於人類對於宇宙或人生奧祕的好奇心,以及恆久文化價值的追求,不應以追求商業利益為出發點。在此所反對的,並非追求商業利益本身,而是「商業化」應該由其他性質的機構去擔負,不是大學;至於所稱應配合社會發展與潮流一點,大學在商業化之外仍有符合本身性質之極大空間。

以大學做為追求智識和人才培育的機構,它到底應該做哪些事?事實上,這也是難以一概而論的。首先,在一個多元化社會內,為了滿足不同人群或不同目的的需要,大學也可以有許多不同的型態和組織設計,包括了一般所稱的「研究型」和「教學型」;「文理學院型」和「專業學院型」;「國際型」與「地方型」等分類,各有其功能和價值。一般對於大學「市場化」趨勢給予猛烈批評者,多是站在「研究型」或「文理學院型」立場,事實上,我們不能否認「教學型」或「專業學院型」大學,對於社會及人類也同樣有其貢獻,這類學校能否做到「市場化」,反而是決定其生存能力與價值之關鍵要素。

一般綜合性大學,既有屬於學術或人文性質較高之文理與藝術學院(colleges),也有屬於專業性質之醫學、建築、法律、教育、管理、工程學院(schools)。事實上,這些不同性質的單位,各有其不同之宗旨、目標、組織與績效評估標準,而不應一律以「研究型」或「文理學院型」標準看待。對於這些專業學院而言,「市場化」反而是它們所應努力的方向,以及對社會的貢獻所在呢!(作者為元智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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