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二月初,中共「全國人大常委兼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績偉在深圳會見了三位來自香港的報人與學者,聽取他們對中共制訂新聞法的意見。
胡績偉是位資深的中共新聞工作者,早在一九三六年就在四川成都辦過「大聲週報」,後來又到延安主持「邊區群眾報」。五0年代初,胡績偉曾任「人民日報」副總編輯,直至文革時倒台為止。
一九七六年「四人幫」垮台後,胡績偉復任「人民日報」總編輯,後又改任社長。一九八三年,鄧力群、胡喬木搞反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胡績偉被逼下台。在中共的新聞界,胡績偉是比較開明的人,自一九八四年起,便主持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新聞法研究室的工作。
來自香港的三位人士分別是香港「百姓」半月刊的社長陸鏗、總編輯胡菊人和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行政系主任翁松燃教授。
新聞法超過預產期
在與胡績偉的談話中,他們都不約而同地提到,新聞法應該以保障與促進新聞自由為宗旨,千萬別用法律的方式來限制新聞自由。三人並一致指出馬、恩、列、史的主張已經不管用,早應拋棄「四個堅持」,痛下決心保障言論自由,否則現代化便搞不成。
根據「百姓」的報導,胡績偉很健談,而且態度誠懇地表示制訂新聞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發揚新聞自由。胡績偉並且說:「今年只能拿出新聞法草案,如果說十月懷胎,現在不過剛剛受孕。」
自胡績偉南下深圳聽取意見已經整整三年多了,新聞法卻仍然沒有誕生。今年四月,胡績偉又提到「非需三、四、五年是出不來的」。
中共新聞法的難產和新聞自由是分不開的。從過去中共無法無天,有法也不依的情況看,訂立新聞法保障新聞記者免受手握大權的幹部迫害,有其絕對的必要。
馬克思主張新聞自由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究竟要容許多少新聞自由。新聞自由多了,「四個堅持」是否會受到挑戰?是不是要允許民辦報紙呢?這些問題解決不了,新聞法難產也就在意料之中了。而且就算制訂出來了,如果這些問題無法解決,則新聞法保障、發揮新聞自由的宗旨也達不到,仍然只是一份限制新聞自由的文件。 其實,新聞自由並非資本主義的專利品,馬克思便說過:「沒有新聞自由,其他的自由都是虛幻的。各種自由之間是互相依存的,就好比身體的一部分要依存其他部分一樣……。」
馬克思還說:「新聞檢查只能令人意志消沉,天下最邪惡的東西--虛偽--和它是分不開的,隨著這個罪大惡極的東西而來的是各式各樣的毛病,其中無一絲一毫可取之處……,政府只能自欺欺人,所聽到的只是自己的聲音,不但聽不到人民的聲音,還要人民支持它的虛偽。」為了保障新聞自由,馬克思更主張訂定新聞法,用法律來確認新聞自由。
列寧對於新聞自由也有一套看法:「新聞自由就是所有公民可以自由發表任何意見……先由蘇維埃政府接管所有的印刷機和新聞紙,然後再公平地分配。首先,為了大多數人民和大多數窮人的利益,得分配給國家……;其次,分配給在聖彼德堡和莫斯科兩地能獲得十或二十萬票的幾個大黨;第三,分配給其他的小黨及其他能蒐集到相當數目簽名的公民團體。這種分配的辦法很公平,而且在蘇維埃政權之下,也辦得到,不會有什麼困難。」
列寧採有條件的積極
列寧的看法實在頗為積極,因為他要保障少數黨也有發言的工具。不過,列寧的「積極」是有條件的,他說:「敵對的資產階級仍然包圍著蘇聯,在這種情況下,新聞自由無非讓資產階級、他們的忠僕、孟希維克和其他的共和國有搞政治組織的自由,而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全世界的資產階級仍然比我們強大許多倍,允許他們擁有政治組織的自由這個額外的武器,也就是援助敵人,幫敵人的忙。我們絕不想自尋死路……,我們絕不會幹這種事,我們絕不能幫國際資產階級的忙。」
中共口口聲聲尊崇馬、列,但他們顯然沒有聽取馬克思的教導,至於列寧的教訓也只聽了一半,結果使得新聞媒介淪為中共的喉舌、鬥爭工具,而且果如馬克思所言:「政府只能自欺欺人……,不但聽不到人民的聲音,還要人民支持它的虛偽。」中國大陸政治不上軌道,經濟落後、法紀蕩然,和沒有新聞自由與缺乏輿論監督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進入八0年代,中共推行開放、改革,由於經濟領域的變革容許市場機能的存在,新聞媒介也受到了衝擊,新聞改革的呼聲也此起彼落,時有所聞。
不過,和其他的改革相比,新聞改革的起步最慢,成效也最小。這主要是因為新聞屬於意識型態的範圍,而中共最不放心的便是意識型態與思想的放鬆。
不可批評「中央」政策
因此,在新聞改革的討論之中,採訪與編輯等技術層面的變革最大,但另一方面部又再三強調新聞改革並不是要改掉黨的領導,而是要更好地為黨服務。今年元月,胡啟立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便重申:「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要發揮現代化的新聞和宣傳工具作用,同封建主義和資本主義的腐朽思想進行堅定不懈的鬥爭。」
新聞自由的內涵之一便是能批評政府、批評執政黨,但在中國大陸,這個批評是指導式的。直到目前為止,任何的批評稿一定要過三關:一是受批評的單位或個人的上級批准;二是要受批評的單位或個人所在的黨委批准;三則是要報紙所在地的黨委批准。
此外,凡是遇到重大事件,中共中央或負責的部門更可能直接下達指示,不許新聞媒介報導或評論。例如,三峽建壩問題便不准談,後來雖然可以討論了,卻只限於壩高是一五0米還是一八五米。
除了對批評稿的控制外,中共的新聞發布也向來是「內外有別」的。以去年的中共「十三大」為例,記者證便有內地、港澳與外國之分。內地記者可以看到大會的簡報,而港澳和外國記者則不可以看到大會的簡報。
今年初,海南島建省,曾有消息說海南島將以香港和台灣為樣板,可以出民辦報紙,也可以自由批評。
不過,這些都有底線,海南島書記許士杰便說:「報刊可以批評海南政策的毛病,同時也應該接受反批評,但即不宜議論外交和中央方面的問題。」在許士杰的話裡,批評實在只是配角,一應該接受反批評」和「不宜議論外交和中央方面的問題」才是正題與主要的用意。
不容置疑地,在新聞改革之中,新聞媒介揚棄了過去專搞階級鬥爭的做法,而認為應該提供訊息,應從讀者的觀點出發。不過,新聞媒介仍然緊緊地握在共產黨的手中,仍然沒有獨立的個性,仍然要為共黨的政策服務。
因此,雖然新聞媒介的手段更靈活了,也可以對執行政策的方法提出批評,但對於政策本身,新聞媒介仍然只有宣傳與執行的責任。換言之,新聞媒介的任務仍然是隨著黨中央的政策與意志的轉移而轉移,所不同的只是過去是階級鬥爭,是解放台灣,現在則是建設四化,是「一國兩制」、是「三通」、是「統一中國」。
可以對話,不可談判
美國馬利蘭大學法律系教授丘宏達曾說,如果國民政府與中共談判,最不利的一點便是中共可以不受輿論的影響,這實在是非常中肯的一針見血之見。台灣可以和中共對話,但卻不可以談判,正是此理。
只有當中共政權也受輿論的影響了,那時的談判才是真正以民意為依歸的談判,否則台灣只是一廂情願地單相思而已,對台灣的居民固然沒有好處,對全中國的人也沒有好處。現在我們還見不到這一天,我們仍然得等待,等待大陸的新聞媒體能真正地享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
(朱立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