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一種神經發展障礙,特性是難以專注、過度活躍、做事不考慮後果……等。ADHD並不只發生在孩童身上,即使長大成人情況有可能依舊存在。(本文摘自《年輕ADHD的那些事》一書,作者為鄭知吟,以下為摘文。)
在診斷之後被複雜的情感所淹沒,一直以為屬於我的人格特質,其實不過是疾病的症狀罷了。
身為一輩子都是不聽勸告的孩子,收集到的評價如下:
1. 即使在充分說明之下,仍舊會問「為什麼?什麼時候?是誰?我嗎?不是啊?不知道?怎麼知道?」
2. 闖下不符合年齡的禍,沒有深思熟慮的決定、疏漏的計畫、不分時間與空間的空想與妄想等。
3. 執著於瑣碎的事物,抓人話柄。
4. 周圍亂七八糟,物品不放回原處。
5. 不管是命令、團體所達成的協議、規則等,一律不尊重。
6. 說話不經思考,說出經過思考就不會說的話。
7. 讓人分不清到底是因為愚笨,還是因為太小看對方。
8. 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一定得做兩次以上。
9. 雖然話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沒營養的廢話,所以對話相當膚淺。
10. 不熟悉公告事項,當然也不會準備該準備的物品。
11. 常打破、摔壞東西,也經常弄丟東西,本人身體也經常受傷。
12. 經常不耐煩地嘀咕發牢騷,但也不知道到底要對方怎麼做。
13. 對偶然沉迷的喜好、人或興趣會有著一次元的執著。(註:一次元指的是「點」,因此引申為單純、簡單之意。)
14. 勉強挖掘之後,又勉強停止。
15. 所有的判斷基準都以個人為主,分不清個人自由與體貼對方之間的界線。
16. 如果心情不好,就會斷絕與外界的聯繫。
17. 把重新組成的順序記憶視為真實。
18. 非常容易喪失對娛樂(金錢、酒精、藥物、購物、賭博或是類似結構的享樂)的控制力。
19. 無法察覺對方反應背後真實的情感,不會察言觀色,對他人漠不關心。
20. 除此之外,還很多。
比起目前為止所陳述的狀況,更廣泛的問題也隱藏在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身為讓人想要揍一頓,卻偏偏不能如此的家人、朋友、愛人、上司、屬下等身份類型,也只能繼續這樣下去。
聽說我最糟糕的一點就是「看似會變,其實不變,終究讓人疲憊不堪」。不論如何,我最討厭的就是別人認為我是「故意」的。
許多人看到我那不足的行為時會問「你是故意的嗎?」在我回答之前,他們早已經怒氣沖沖了。
每當聽到這種問題,我很想打開自己的腦袋,把自己的內在通通展現出來,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如果沒辦法打開腦袋,就算是心臟也想打開來給對方看。
我很了解人們最討厭的反應,所以偶爾也會故意利用這一點。他們通常會怒火中燒,當聽到我說:「沒必要因為瑣碎的小事就把事情搞大吧。」對方更是大為光火。
我的行為已經超過瑣碎的領域,當事者卻用如此平靜的聲音,對方當然更是惱怒。總之一兩次地來來回回,變得粗暴的爭執就會浮上檯面。
「隨便妳,反正妳每次做事不都是隨心所欲嗎?」
「我一次也沒有隨心所欲過!」
「為什麼每次都讓人失望?」
「為什麼現在才說討厭?」
接著,最後還是出現了這句話,「算我拜託妳,振作起來吧」。
唯獨這句話讓我啞口無言。
我才是最希望自己能振作起來的人,但是振作這件事,可不是像擺擺飯桌這麼簡單的事,雖然飯桌也可以用腳來準備,但是不可能擺得像韓定食那樣整齊(註:韓定食原為君王食用的宮廷料理,各式各樣小菜擺滿桌面,相當豪華的菜色。)。
從此,我迴避了沒有希望的關係,在「離開我的人」名單裡,常是我搶先一步先斷了彼此的緣分。對已經察覺到我奇怪的人,我沒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意志或勇氣,就連吐露字字句句寒酸的真心,也只會成了「奇怪」的證據,我害怕自己是否能承受這種失望與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