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是全班唯一沒有考完國考的吧!」李柏翰笑說。拿到東吳法律碩士學位後,他計畫出國念人權法,卻在幾番掙扎後改讀社會學。不選擇傳統印象中法律人會從事的職業,他目前在台大公衛所授課,同時也是「法律白話文運動」的資深編輯。
從太陽花事件起,李柏翰受邀撰寫跟國際法有關的法律科普文章,在英國留學的其中三年,更擔任「法律白話文運動」(以下簡稱法白)的總編輯。回台教書後,發現法白已是大學生撰寫論述的重要參考資料,強烈感受到自身的影響力和責任。
參加辯論比賽,開啟法律新視野
小時候家裡曾與他人發生財務糾紛,後來又陷入土地糾紛,過程中,李柏翰強烈感受到「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家人因而在法律上吃了虧,所以希望家裡至少要有一個「懂法律的人」,可以保護自己。
進入中興大學法律系後,李柏翰仍對法律感到反感。大一大二時,他愈學愈覺得法律很偽善,法律雖然以維持社會秩序、保障權利為名義,事實上,只為精英、統治階層服務,無法真正保護弱勢和一般民眾。
因為李柏翰英文程度好,大三時被指派去參加傑賽普國際法模擬法庭辯論賽(JESSUP),當時的題目是「國家對人民的外交保護」,開啟新視野。後來才以國際法做起點,開始關心法律與人的關係。
國際法同樣是一套給優勢者玩的體制,而且剝削弱小的情形更嚴重,但它毫不隱藏自己的目的,感覺很真實。李柏翰說,「我一開始只是想要玩好這個遊戲,甚至企圖改變它。」念碩士班時,他繼續深造國際法,尤其是跟人權相關的這一塊。比起占少數的「違法案例」,他更好奇「人為什麼願意遵守法律」。
當時雖然跟著同儕一起報名了律師考試,但考完第一天的科目後,他就發現自己未來不想一直處理這種事。他也曾去嘗試外交特考,卻因對經濟學沒太大興趣而作罷。李柏翰的老師認為,他有做學術研究的潛力,鼓勵他繼續攻讀博士。李柏翰也說,雖然在英國讀書的那幾年很累,但做學術研究讓人很快樂,可以有一個環境自由自在思考。
但出國攻讀博士的過程並非一帆風順,在海外第三年,李柏翰下定決心轉念社會學,原因是與原本的指導教授,對法律的認知不同。李柏翰認為,法律不應該是唯一的道德判準,不能完全代表正義。他更認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法律是一種宰制的工具。
從國內法到國際法、從法律到社會學,李柏翰總是往人少的路徑走。他的研究永遠與「人」切分不開,從自己以前有興趣的社會運動出發,到人權倡議團體與人權教育,李柏翰對「人」充滿好奇心,而人與法律制度之間的拮抗,是他的核心關懷。
路比想像寬廣,不低估自己力量
雖然生涯選擇難免受到質疑,但李柏翰認為,國際法和社會學的出路,並不如大家所想的狹窄。國際法專業不僅可以在外交上發揮,外商公司也有人才需求,跨國官司在全球化時代愈來愈普遍。對學術界而言,法律是一門太講求實用的學問,會走法律學術的人很少,社會學專業的缺額反而比法律更多,對有心從事學術研究的人,是很好的機會。
李柏翰目前任職的台大公衛所,在疫情爆發之後,也開出不同領域的教師缺額,希望可以給公衛專業的學生多元刺激。李柏翰不屈從於社會期待,無論是國際法還是社會學,只要有興趣、知道自己想做什麼,都是可以選擇的。
李柏翰在研究之外,與許多人權倡議團體合作密切,卻未考慮親自投身NGO。他認為自己有足夠的學術資本,以學者的身分向大眾喊話,較容易產生影響。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能提供這些前線倡議人士更多支持的力量。
當初回覆邀訪信時,李柏翰表示他已經不會將自己單純定位成法律人,而是跨領域的研究者,而且是一個「入世」的研究者。從研究主題到從事教職,他很清楚自己對「人」感到好奇且有熱情,他對人的關懷,是單純法律人無法達到的,需要其他人文的訓練。從擔任法白的編輯到在大學教書,李柏翰一直努力讓更多人透過法律知識,了解自身的權利,他正用自己的方式,試圖改變他曾經痛恨的法律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