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人被詐騙集團以各種高薪工作,詐騙前往柬埔寨後,遭限制自由,甚至遭買賣器官,不過歷年來承辦過多起詐騙案的資深警官分析,過去詐團招募成員,都是蜂湧而至,根本無需用「騙」,近年來詐團變成要用行騙的方式,才能找到成員到東南亞壓榨,顯見詐團生意已大不如前。
資深警官說,近年國人被詐騙到柬國的案例,引起外界關注,但事實上,詐騙集團以柬國為詐欺基地,已經行之有年,但為何近年來,卻一直傳出,加入詐騙集團的成員,以各種管道逃離,被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轉賣不同犯罪集團,甚至是涉及器官買賣的不法。
警官說,從加入詐騙集團的成員從「自願的」變成「被騙去」的,其實就可看出端倪,近年來,不論是台灣或是大陸政府,對於打詐都不遺餘力,不斷限縮的歹徒詐騙的獲利空間。
他分析,基本「起桶(成立一團詐騙集團)」的費用,約需要300萬元至400萬元,過去詐騙獲利豐厚,賺得盆滿缽滿時,付給旗下成員高薪沒有問題,但隨著越來越多人加入詐騙行列,分食不法贓款的歹徒變多,加上政府打擊犯罪,都造成了詐團獲利可能不如之前。
他說,主動想去東南亞從事詐騙的成員,可能因薪水大不如前,願意前往的意願變低,起桶的金主招收不到成員,另外也想壓低「人事成本」,所以利用臉書等社團,以高薪工作為由,騙30歲以下、社會經驗不豐富的年輕人前往,變成最好的選擇。
他說,以中打日前查緝的張姓女子的人蛇集團為例,起桶金主需付10萬元給張女,外界可能會認為怎麼會付如此高的佣金,但事實上,過去金主要付給詐騙成員的薪水,可能每人就要付出數十萬至上百萬元,如今只要用10萬元,就能有一個廉價勞工,限制在機房內不斷壓榨,也不用付薪水,甚至還可以轉賣給其他詐團牟利,在機房內騙得的贓款,也不用與這些成員分享,「絕對算是一筆好投資」。
本文轉載自2022.08.22「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