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其實各部會打房已經不手軟,缺的不是法令,而是執行能力。
擔心房價高漲,「居住不正義」將影響今年(2022)地方選舉選情,政府打房再下重手。4月7日行政院正式通過內政部所提《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炒房最高將重罰5000萬元。
修法內容包含五大措施:一、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二、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四、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五、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批:「民進黨式打炒房!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他直言,行政院打炒房草案,拖了四個月終於出爐,卻是「敲鑼打鼓」「看得到罰不到」的紙老虎。
邱顯智舉例,比如說,報導建案熱銷,算炒房嗎?再者,內政部連稽查建案不定型契約都人力不足,還有餘力管到個別炒房?他斷言,最後受衝擊的只有散戶投資客,只能在賠償違約金,或被處50~300萬元之間選一個。意即,罰不到炒作俑者,只能嚇阻散戶投資客。
平均地權修法的五大盲點
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也直言,政府打炒房已盡洪荒之力,就缺執行力。
他指出,打炒房需務實面對房價高漲的三大核心:經濟增長、技術循環、人為炒作。近年台商回流帶動經濟成長,加上資金多、利息低、營建通膨等現象,推升房價。加上南部房市基期過低補漲,最終,房市在土地被寡斷、預售被炒作的人為操作因素下,「乾柴烈火燃燒不己。」
不過,其實各部會打房不手軟,堪稱使盡洪荒之力──央行連續限貸重拳,財政部由房地合一1.0進階2.0,金管會大幅調高不動產授信風險權數,土銀暫停所有土建融。內政也由實價登錄2.0再進階到打炒房3.0,針對預售炒作現象提出目前的五大修法。
李同榮直批,此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有五大盲點:
一、預售限制轉售制度,因噎廢食,便宜行事:
新法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轉讓或轉售,正向表列,再增列排除條款,這種禁止轉售政策,有如當年奢侈稅翻版。
二、炒作行為重罰5000萬元,何謂炒作?
草案中對於炒作行為的定義模糊,而預售炒房問題不在轉售本身,而在於短期轉售獲利卻又規避重稅才是問題,這本來就有法可管,是稽核問題,不是法令不足問題。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李同榮認為,這是唯一可行且馬上見效的政策,除可節省稽核人力,並可立竿見影,透過檢舉制度,政府就不必逐案稽核,直搗黃龍。
房仲業過去網路資訊揭露錯誤或有誤導的情況層出不窮,自從建立檢舉制度後,情況完全改觀,不用奬金,競爭同業就會積極檢舉不法,政府承辦人員只做兩個動作,發文請被檢舉者解釋與罪證確鑿者開單罰款。因此,檢舉制度的確可行,而且效果最好。
四、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
草案將簡單問題複雜化,現行法令已對法人短期炒作轉售房屋有重稅伺候,政府以人力不足為由,不主動積極查核,卻改由負面表列禁止,再採正向許可制,複雜冗長的許可審查程序,擾民擾己毫無助益,更何況現在的炒作問題已不在成屋市場。
李同榮建議,要管私法人購屋炒房,不如管管政府國有市有土地趁勢標售,炒高地價行為,才不致輕重不分、本末倒置。「請問,炒作麵粉與炒作麵包,到底哪樣嚴重?」
五、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多此一舉,防不勝防。
新法修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為了不讓人民轉售而修法禁止,再為修法而修法,預防解約者再轉售。
「請問,轉售獲利或逃漏稅的金額,豈止是區區處罰3~15萬的數十倍?若有心建商作價哄抬售價後再行解約,並依規申報登錄,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逐案即時稽核?這才是重點。」
李同榮重話直批,就現況而言,只要炒地與預售炒房問題能強化稽核執行力,透過市場機制調解,房價漲幅自會逐漸收斂。如今修法曡床架屋、徒增人力負擔的後果,「立法院要三讀通過,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