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現代人的愛情總是倡導要愛自己,雖然這是一個很棒的概念,但單單憑「愛自己」這三個字,實在不能完全表達出原來的意義。(本文摘自《陪你一起風和日麗》一書,作者為泰先生(崔聖哲),以下為摘文。)
我認為「愛自己」的立意應該是要套用在兩人能夠有所成長,而不是單單只放在「我自己」的想法。在一段感情裡,如果大家都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在做共同的決定時互不退讓,那麼,總有一天兩個人會因無法達成共識而分開。我也總提醒自己,在談戀愛之初,多半會為對方妥協,也常會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為什麼隨著相處的時間變長,而忘了當初的自己呢?假設這個人依舊是自己的所愛,願意為對方付出的心應該是不會被改變的。
「昨天男朋友對我說,他想回英國生活,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朋友在公車上對我說了這一句話,平淡,不帶一絲情緒。
「你一定不會答應吧?畢竟你的工作和朋友都在這裡,而且……你的英文也不好。」我篤定的回答著。
「啊?我答應了。如果是過去的對象,我或許會拒絕,但現在這一任有讓我再次戀愛的感覺,而且他是為了我才一直留在這邊的,如果他的計劃裡是有包含我的,那麼,我也不想輕易放棄。」
看向朋友帶著想要著男友共赴未來的熱情,我不禁為他感到開心。
朋友那幸福的眼神又再次提醒了我,愛情就該是這個樣子的,當遇到了一個你會付出10萬倍信任的人,而且會讓你願意妥協只為了要愛護對方,那種全心全意絲毫沒有疑惑的空間。我發現「愛上」與「分開」是一種感覺大於決定的事情,所以要在這裡面再加上「愛自己」其實相當困難呢。
可能有些人會說:這樣的決斷根本不理性。或許,當我們真的愛了,就不會去計較自己在這段感情是否保持理智。
我有時懷疑,現今流行單身的原因正是我們過分解讀「愛自己」,認為自己不值得去替對方妥協。
只是,「愛」是兩個人的事情,有點像是團隊合作,想要譜出未來便需要兩人的互相配合,這之間難免會有些退讓和妥協。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太過於保護自己,在感情還未建立夠深便已經步步為營,太強硬謹守自己的各種想法,經不起一些捨棄,那麼,一段感情只會很快草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