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大企業富可敵國,卻很難被課到稅,讓老百姓和各國官員無不恨到牙癢癢的。這也是為什麼七大工業國集團(G7)財長會議終於協議,課徵全球性最低企業稅,稅率定為15%,消息一出,所有人都叫好。
根據OECD估計,僅僅在2015年,跨國企業逃掉的稅,就高達1000億到2400億美元之間,占了全球企業稅收總額的4%~10%。
全球企業稅的系統大致是在一個世紀前成型,當時,政策制定者就注意到,對跨國企業很容易在不同的國家被重複課稅,一旦如此,將有礙貿易發展。因此,當時主張課稅時,跨國企業稅收優先分配給盈餘產生國,再來才是母公司所在國。
不過,在歷經一個世紀後,上述原則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後果:首先,各國政府競相爭取跨國企業投資,紛紛祭出誘人的低稅率;其次,各國大企業逐低稅率而居,競相把營收登記在稅率最低的國家。2016年,全球有一兆美元的企業營收,是登記在開曼群島、愛爾蘭和新加坡等所謂的避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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