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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獨立?-四十年台獨情結

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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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萍

198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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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獨立?-四十年台獨情結
 

本文出自 1988 / 5月號雜誌 第023期遠見雜誌

曾經,社會上只聽到一種聲音。

曾經,大家只需要安然地接受擺在眼前的這一份,沒什麼可考慮的。

隨著社會閘門的一一開放,這世界不再那麼單純。過去由別人代下的決定、代作的判斷,現在都在「民主、自由」的要求下,逐漸還諸於民。

各種聲音紛然雜陳。過去不敢講、不能講的,現在都搬上檯面,公開地講。其中聽來最尖銳的,可能是「台灣獨立」的呼聲。

江蓋世為主張台獨而「行軍」,江鵬堅、姚嘉文為主張台獨而遊行,許曹德、蔡有全為主張台獨而入獄。報紙上長篇累牘地討論台獨之路行不通的原因,卻沒有人清楚地說出台獨是怎麼回事,它到底主張些什麼。

「說不清楚」可能是「不去說它」的原因之一。

「台獨的定義上百種,」民進黨主席姚嘉文表示。在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書的該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正也搖頭:「政治學上本來最難的就是下定義,你有你的、我有我的定義。」

台獨的歷史淵源

早期(光復後以迄民國六十年代)台獨的主要主張包括:

一、台灣人不是漢民族。

二、台灣文化不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

三、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

四、自從一八九五年清廷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以來,台灣事實上已脫離中國。戰後日本雖聲明「放棄台澎主權」,但並未指明交還中國,因此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未定(參看第16頁「台灣地位未定論?」一文)。

以上論點的產生有其歷史淵源。很多人提到「二二八事件」與光復初期台灣人民對國軍的失望,但是曾經潛心研究台獨運動的立法委員李勝峰卻認為,在那個階段,台獨主張尚未出現,「有之,也是依附在共產黨之下的看法」。

他分析,台獨運動的發韌是民國三十八年政府實施「三七五減租」的副作用;「台灣的地主階層在此政策下受到很大打擊,他們失去土地,對政府產生離心力。」因此早期的台獨是台灣仕紳階級領導的運動,沒有在群眾中生根。

然而從「二二八」到「土地改革」,以至其他的若干做法,政府結下的民怨不少。「在那兵荒馬亂的時節,國民政府如驚弓之鳥,心態、措施都有問題,」法律學者黃越欽打了個比方:「何況,就是小孩從小給人收養,再回到父母身邊,感情都難免變質。」

那時候,國民政府雖然在大陸上遭到挫折,即仍然是國際間承認的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也仍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主張台獨在國內固然是政治和法律上的犯罪,在海外也被視為民族的罪人,得不到一般人的支持。

民國六十年,退出聯合國;民國六十一年,對日斷交。從那以後,中華民國逐漸在國際上孤立起來。

海內外連結

另一方面,中共則在海外大事鼓吹「回歸認同」運動。而民國六十年開始的「保衛釣魚台」運動,激起海內外有志青年的熱血,也讓他們對國家有「恨鐵不成鋼」的痛切。

有些人在這時把希望寄託到中共身上,但「文革」的內幕慢慢暴露出來,中共的真面目藏也藏不住。那個中國讓人恐懼,這個中國國際上又不承認,在台灣和海外的中國人隨著這心理上的糾結而有鬱悶之感。

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內改革政治結構的呼聲愈來愈高,而海外,台獨運動也改頭換面,從強調狹義的台灣民族主義,轉變到以民主自決為主要訴求。

民國六十六年有三件事影響台獨運動。

曾經擔任省議員、六十四年競選立法委員失敗的黨外人士郭雨新,在六十六年前往美國,台灣的黨外運動和海外台獨運動,可以說是由此有了連接。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年發起「人權宣言」一人一信運動,要求美國支持台灣成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更深一層地和海外台獨運動結下了不解之緣。

此外,這年十一月舉行的五項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黨外人士得到過去未有的勝利(約占當選人數的二成),也給海外台獨分子很大的刺激。雖然一再聲稱「主戰場在島內」,但過去在國內一直沒有著力點的他們,這時感到有了可資發展的政治空間。

再加上隨著台灣社會、經濟狀況的改變,國民教育水準的提升,台獨分子自己也察覺他們的某些論調已經不合時宜。為了爭取群眾,他們換上比較溫和的面貌,以「自決」取代獨立的口號,並表示所謂自決,是指「台灣住民」有免受中共統治的自由。

民國六十八年,許信良赴美,隨即創立「美麗島雜誌社」,在紐約加入「台灣建國聯合陣線」。郭雨新、許信良憑他們在台灣的高知名度,轉往海外從事台獨運動後,對海內外政治反對勢力的結合有催化的作用。

既聯合又鬥爭

民國七十五年,民進黨成立,許信良立刻把他在美創建的「台灣民主黨」解散,改為「民進黨海外組織」。至此,台獨運動與國內政治反對運動之間的界線愈來愈難畫分。 海外親台獨人士返台,一定與國內反對人士密切聯繫或合辦活動;國內民進黨要員赴美,也不免應邀巡迴演講座談一番。但他們之間也時起磨擦。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趙少康形容兩者的關係是「既聯合又鬥爭」;需要海外支援時聯合,怕海外分地盤時鬥爭。

一位國民黨幹部進一步描述:「國內反對人士所追求的是更多發言機會,更多現實政治利益;海外台獨分子則自認是老大,在海外出錢出力,部由國內這些人坐享其成,因此心有不平。」

民進黨人士常常聲明他們並沒有主張台獨,但部分主要成員也或明或暗地表示:那只是名詞問題。黨主席姚嘉文便說:「我從不談台獨……每場演講都講得很清楚,只是不用台獨兩個字。」中常委謝長廷也說:「我主張的是自決,有人說這就是台獨,那是定義問題。」

常有人用「荒謬」二字來形容早期台獨的主張,但那種情緒性的訴求,自有其吸引力。

經過改造之後的台獨論點,增添了理性色彩。「把外省人趕下海」這一類的說法,至少表面上已經消失,轉而強調「四十年來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以及「大陸太可怕,要改變那十億人何其困難,我們不如過自己的好日子」等等。不少中產階級和知識分子也覺得「聽得進去」。

民進黨為了要不要將「人民有主張台獨的自由」列入黨綱,已經爭論多時。而民意調查基金會今年三月發表的調查報告也顯示,有九.六%的人贊成或非常贊成台獨,雖然這當中還牽涉到語意和認知差距的問題,但顯然台獨確有其市場。

在看過、聽過許多指斥台獨的言論之後,這市場為什麼繼續存在?真的是恐共、非戰、反中國嗎?

黃越欽教授一言以蔽之:「不如視之為對政府四十年來施政缺失的總反射。」省籍問題處置不當、人事管道不暢通、環境污染、特權橫行乃至基層公務員態度不佳……,對政府的任何一種不滿,都可以投射到國民黨、外省人,乃至「中國」身上。

一種政治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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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本省籍的國民黨資深幹部談起這情況,不禁苦笑:「當家三年,貓狗都嫌。」新生代的趙少康也率直指陳:「四十年來國民黨獲得很多優勢,這是要付出代價的。」今天的民怨雖與四十年前有別,其為民怨則一。

政治人物的考慮層次不同。不少人不約而同地指出:「他們最主要是需要一塊招牌,要拿台獨做政治籌碼。」

曾經擔任黨內外協調溝通角色的黃越欽把手一攤:「政治上總要有訴求。在台灣,你能主張什麼?」消費者運動、環保運動、婦女運動等,也不過是最近幾年才萌芽,前些年言論尺度緊,「愈是無可選擇,愈是會有強烈的聲音出來」。

姚嘉文也同意:「會有台獨運動也是因為國民黨反民主,為了統治,不讓我們講。」李勝峰、趙少康更一致表示:「他們是為了凸顯立場。國民黨愈反對的,他們愈要主張,否則他們和國民黨有什麼不同?」

這兩位國民黨的後起之秀都懷疑他們的民進黨對手中,真正贊成台獨的有幾個。「但他們認為叫叫無妨,反正我這麼叫,你也不會真的獨立了」。

難道在主張台獨的人當中,沒有人是為了理想,為了國家前途,企圖以非常手段,打破這解不開的僵局嗎?「也許有,但絕對是他們之中的少數,」趙少康直截了當地說:「仇恨心理多於理想色彩。」

謝長廷相信:「主張台獨的一些人,早期是很善意的,在海外人望相當高的。」黃越欽分析:「起初可能是一種理想,但發展到政治層面後,手段與目的異化了。」政治上往往如此。「共產主義不也有很高遠的理想麼?」

新近加入民進黨的前省議員張俊宏表示,台獨分子真正的要求是民主:「如能實現民主,根本沒台獨問題。」黃越欽也有類似的看法:「他們以狹義的民族主義為價碼,所要求的其實是民主。」

國民黨要負責任

趙少康的意見剛好相反:「民主不過是他們給台獨披上的外衣,使台獨合理化的藉口。」密切注意台獨動向的一位國民黨主要幹部則分析:「台獨訴求的方式依階段而不同,從獨立、自決到民主,不是一成不變的。」

不過,他也承認台獨聲音的大小,國民黨要負相當責任:「中國國民黨做錯事情時,台獨的聲音就大。如江南案、十信事件之後都是如此。」最近一年銳意改革,台獨在海外已經沈寂許多。他認為這表示政府發揮了政治主導功能,台獨可生存的空間少了,聲音便會削弱。

應不應該容許公開主張台獨?幾乎所有的人都給了肯定的答案。趙少康說:「你愈是捂著,人家愈是好奇。」正在統計民進黨內有多少人支持台獨的傅正也希望:「公開討論或許反能釐清:什麼樣的台獨我們反對,什麼樣的台獨我們贊成。」

「有話就讓他說,沒什麼好怕的。」學者和民意代表一致鼓勵政府要有信心。黃越欽笑道:「各種希奇古怪的想法都能說,大家就見怪不怪了。」沒有忌諱,就不會有某種言論聽起來很刺激、很突出,台獨也就與反雛妓、反核、拯救淡水河等等的訴求同等價值了。

一位國民黨人士回憶民國七十二年,當時的行政院長孫運璿告訴一群歸國學人:「高樓大廈、高速公路並不是政府最重要的建設。今天最大的成就是政府能接受不同的聲音。」不同聲音的出現代表國家基礎的穩固:「過去國家基礎薄弱,所以很怕人批評,現在穩固了,希望得到善意的批評。」他強調「善意」二字。

這位國民黨人士不諱言:「只要中央政府在台灣一天,台獨問題就一天不會消失。」姚嘉文從反方向說:「如果真能反攻,情勢當然不一樣。」

何必求全

「台獨一定有人支持,今天就是主張裸奔也有人支持。」謝長廷認為統與獨只是時空位移的問題,「沒有一種思想是超越時空,絕對正確或錯誤的」。

黃越欽覺得有些事情不必以為是我國特有的。「菲律賓還有主張回歸美國統治的黨呢!」

他回憶前年到瑞士蘇黎世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一年,發現那樣小的國家內部也有人要求獨立。「瑞士不是我們心目中的天堂嗎?我們不是說要把台灣建設成「東方瑞士」嗎?誰知道天堂裡也有老壽星吃砒霜!」何必求全?又怎能求全?

時代在變,社會的需求也在變。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台獨會成為過氣的口號,因為農民、工人提出的主張更具體、更引人。

至於長遠的未來,歷史的詭局誰也不能預料。連姚嘉文都說:「也許以後兩岸三通四通,彼此瞭解,差距拉近,三十年、五十年之後,Who knows?」

台灣地位未定論?

二次大戰末期,台灣的將來是幾個同盟國會議的重要議題。在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中,中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邱吉爾共同聲明:戰後「所有日本從中國奪取的土地如滿洲、台灣、澎湖都將歸還中國」。一九四五年七月發布的波茨坦宣言中,美、英、蘇三國表示在戰後履行開羅宣言。同年九月,日本無條件投降時,聲明接受波茨坦宣言。十月二十五日,在台日軍向國軍投降,中國受降長官正式宣告台澎重入中國版圖。

但大陸局勢迅速惡化。和約未簽,中華民國政府已撤至台灣。一九五0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擔心中共趁機攻台,因而於三天後宣稱:「台灣未來的地位,應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秩序恢復後,由對日和約或聯合國決定。」

也基於同樣的考慮,次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以及一九五二年的中日和約中,日本都只聲明「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與要求」,而未明文規定「歸還中國」,否則對承認中共的國家而言,即等於承認要將台灣歸還中共。這就是台獨理論中經常提到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但幾位著名國際法學家,如美國學者狄恩(Arthur Dean)和澳洲學者奧康耐爾(D. P. O’Connell)等,均認為日本放棄後,事實上是中華民國在台灣行使主權,所以台灣主權當然歸屬中華民國。日本法院在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0年判例中也確認:「台灣與澎湖歸屬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已在台灣建立永久主權」。我國著名國際法學者丘宏達因此認為,中華民國對台灣之主權在國際法上已經確立,並無地位未定的問題。

根本不該有

我對台灣獨立不僅是不以為然,而且認為根本就不應該有這種想法。

早期為什麼有台灣獨立的說詞、想法跟做法?那是因為在異族的統治之下,在沒有辦法自主的環境裡面,只有主張台灣獨立了。

清朝把台灣割讓給日本,人民沒有退路,又不能回歸祖國。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是中華兒女當然有這種想法--我不能接受日本人統治。你清朝把台灣割讓給它是你清朝的事,我們不能接受異族的統治。

等日本人來到台灣,採取皇化政策,這些主張台灣獨立的人搖身一變、改名換姓,成為二等國民。不改名換姓的還是三等國民。一等國民是真正的日本人。當時,震天叫響說是要台灣獨立,並展開一連串活動的人,到這個時候還不是被日本人收拾,成為二等國民了。

二等國民跟三等國民有什麼不一樣?只不過是多分配一點鹽巴、豬肉、魚……等等。骨子裡面講實在話,都等於是奴隸。

光復後大家很高興,總算可以回歸祖國了,回歸祖國不久,為什麼又有台灣獨立的想法?我們也不能不承認,早期從大陸來的部隊給台灣同胞很壞的印象。這些人又搖身一變,瞧不起這些部隊,連帶又想到:祖國怎麼能跟日本人比?所以他們是為了反對自己的祖國(又不便講說我們還是歸順日本吧),才提出台灣來獨立。

這簡直亂來嘛!所以他們有這種想法、做法跟說法,我的態度並不只是「不以為然」,而是「不應該有的」。

我們看美國憲法,聯邦政府的組織體,是聯合各州組成。憲法中明白規定,雖然我們是聯邦政府,大家有絕對的自由民主,可以暢所欲言,可以為你的州爭取權益,但是嚴格規定不能主張獨立,連想都不能想,說是更不能說。若要付諸行動,就是一種叛國行為。

所以我跟美國朋友說,根據你們的憲法,不要說獨立一州成一個國家,連想連說都不可以,為什麼你們還要支持我們台灣獨立?這個沒有道理嘛!

除非今天台灣仍然是在異族的統治之下,獨立才有可想之處。我們究竟先後都是從大陸過來的,並不是在接受異族的統治。

有台獨想法的人可能是沿續早期的歷史,宋朝以後有南北朝……,想畫地為王的人是私天下的想法;公天下的話,寸土寸金都是我們國人的。

(溫曼英訪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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