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助的太太卓淑芳從高中畢業,即到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作,直到1990年被資遣,她在物料管理部門共工作十一年,他們的三女兒在出生四個月後,忽然肚子鼓得像籃球一般大,經診斷為肝母細胞瘤,經過痛苦的化療,仍回天乏術,結束了三歲的小生命,更悲慘的是,母親也被檢查出乳癌末期,在幾經生命搏鬥,仍難敵死神的召喚,醫生證實小女孩的肝母細胞瘤是在母體即被感染。劉邦助在短短的一年內,同時失去了摯愛的妻子及女兒。
黃允萍的妻子黃瑪琍也是RCA的資深員工,從開廠一直做到關廠,卻在1998年突然罹患大腸癌過世,得年四十七。
同樣的案例不斷地發生。員工開始互相聯繫、串連,卻發現這些離奇的死因不是個案,已離職多年的員工更陸續傳出罹患肝癌、肺癌、大腸癌、胃癌、骨癌、鼻咽癌、淋巴癌、乳癌、腫瘤等職業性癌症,已證實至少有一○五九人罹患癌症,二一六人癌症死亡,一○二人罹患各式腫瘤。
馬金秀同樣自高中畢業即考入RCA,從作業員做起,三年後升任領班,一直到關廠遭資遣,整整在RCA待了十八個年頭。她也在1998年間出現腰酸背痛、頻尿的症狀,經診斷為卵巢癌,從此開始與死神拔河的痛苦人生,經過六次化療、十四次手術,她撿回了生命,她決定,「要為付出的青春及健康討個說法。」
有人要為自己討公道,有人要為逝去的妻女討公道,於是RCA員工自救會在1998年成立,他們開始尋求自力救濟,向勞委會陳情抗議,並尋求司法救濟的途徑求償,但苦無職災的直接證據,勞委會的流行病學調查也無法為受害員工背書,在國內的一審即遭敗訴。自救會會長梁克萍說,「雖然長路漫漫,但我們絕不妥協。」她表示,如果民事訴訟無法達到目的,自救會將尋求國賠;國內官司打不成,自救會將跨海打官司。
透過國內人權組織、勞工團體的協助,自救會代表5月底已出發赴美,尋求當地勞工團體及環保團體的聲援。梁克萍說,「美國總是個講人權的國家吧!」
國內第一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求償事件
座落在桃園往中壢的省道台一線旁,一片兩萬多坪的荒廢廠址,與周遭車水馬龍的市街,形成強烈對比。這片用鐵皮圍籬圈著的偌大基地,像是一座弔祭台灣經濟發展造成環境污染的遺址。
環保署日前去函桃園縣環保局,要求將RCA桃園廠公告為「控制場址」,禁止任何處置行為。
這宗爭議八年的RCA桃園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案,政府將主動介入,並可能發展為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後,國內第一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求償事件。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土地一旦被公告為「控制場址」,將限制任何土地開發及處分,在一個月內要求污染行為人或土地關係人提出整治計畫並實施。如果污染行為人拒不處分,政府將依法介入整治,再向污染行為人湯姆笙公司或土地關係人宏億建設求償整治費。
這片受傷的土地,正義將因此得以伸張,但疑似職業致癌的數以千計的前RCA員工,卻仍求償無門。無怪RCA員工自救會頻頻喊冤說,「人不如土。」
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桃園廠,1969年成立,成為桃園地區最大的電子工廠,美式的水泥冷氣廠房,優於本土廠商的福利,成為大家爭相進入的職場,員工最多時達到一萬多人。老員工黃祖萍回憶說,「單是員工下班時人群疏散,就要花半個小時以上。」
就像台商蜂擁大陸,運用當地龐大而廉價的勞力一般。三十年前,美國家電第一品牌RCA也落腳台灣建立海外生產基地,在公司鼎盛時期,年營業額高達新台幣百億元,RCA也因此多次獲頒外銷績優廠商。
在那個台灣經濟才剛起飛,人浮於事的年代,能擠進外商公司工作,人人稱羨。在RCA工作長達十八年的馬金秀說,「當初一般作業員還必須是高中畢業,經過嚴格考試,才能進入。」
RCA公司並且透過建教合作的方式,在台中、南投一帶,大量招募建教合作的學生,許多資深員工,都是從十七、八歲的學生,一直幹到公司關廠被資遣為止,紅顏到白髮。馬金秀感嘆地說,「大半個青春都賣給了RCA。」
RCA桃園廠當時主要生產電視等家電產品,在生產主機板及映像管的流程中,員工在焊錫插件的作業時,需大量使用含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的清潔劑。當時擔任領班的馬金秀即發現,員工請假缺工的病因,多是流產或子宮瘤。但在缺乏警覺意識下,誰也沒想到與職場的污染有關。
有機溶劑污染是高罹癌率主因
前立委趙少康在1994年揭發,RCA二十年來都是將有機溶劑直接倒入廠內挖出的十公尺深洞,嚴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連離廠區兩公里遠的地下水都含有過量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超出飲用水標準的一千倍,並危害附近居民及員工健康。
員工的高罹癌率終於找到了答案。黃祖慧從建教工讀生開始即在RCA工作,她當時即曾多次受命將廢棄的有機溶劑,任意傾倒在工廠的空地。如今回想,她說,「我也是員工致癌的幫凶,」當然她自己也無法倖免,子宮因子宮肌瘤而切除。
台大公衛所教授王榮德指出,RCA員工的罹癌率為一般人的二十到一百倍。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機污染物,在科學上稱之為DNAPL,意即很難清除,形成永久性污染。
對人體的危害,則藉吸入、接觸、飲用等途徑。
廠裡的老員工至今回憶起來,都感慨地說,「難怪那些外籍主管都喝礦泉水,只有我們這些傻工人,天天喝毒水,住在廠裡,吃在廠裡,連洗澡的水都是有毒的。」
儘管前RCA的罹癌員工,相繼逝去,且數目不斷地增加,但死亡數字並不等同職業病的證據。自救會向勞委會爭取多年的勞保職業病給付,經過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委託環境職業醫學會三年多的追縱研究,卻以無法判定RCA員工罹癌是否為職業病,否決了作職業病的認定。
馬金秀表示,許多罹癌員工,在無法獲得勞保職業病給付的情況下,將房子抵押貸款,籌措龐大的醫藥費,最後卻因無法償付貸款,房子遭查封,落到貧病交迫,無立椎之地的命運。
工傷協會祕書長顧玉玲表示,自救會成立三年多來,環保署、勞委會分頭進行研究、調查,RCA自救會員工中罹癌的繼續背負龐大的醫療費用,原先未發病的陸續有人得病,每個月都有人因癌症死亡,甚至有人接受勞委會健檢報告是「正常」,卻不到一年就查出罹癌多時。她說,RCA員工就像白老鼠一樣,在台灣貧脊的職業病醫學裡,成為實驗品,卻找不到生路。
在RCA員工自救會的老員工帶領下,我們重回現場,美式廠房的規模依舊,老員工對當年工廠盛況仍如數家珍,只是憶及一一逝去的同仁,這些老員工不禁唏噓與義憤填膺,而這片繁華落盡的受傷土地,兀立在車水馬龍的省道旁,像是一曲控訴企業主貪婪攫取土地及人力資源的悲歌,只是聽眾漸漸地稀落。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污染大事紀要
1970年 在桃園及竹北設廠。
1986年 桃園及竹北廠被美國奇異公司併購。
1988年 法商湯姆笙公司併購桃園及竹北廠。
1991年 湯姆笙公司發現該地區二十年間有機廢料排入廠區污染。
1992年 湯姆笙將桃園廠以19億元出售給長億集團的宏億建設。
1994年6月 趙少康召開記者會檢舉此污染事件。
1995年6月 環保署成立專案處理小組,要求湯姆笙公司提出整治計畫。
1996年 湯姆笙奇異公司開始進行復育工作,土壤整治完成並達標準,
但地下水整治不彰,無法達國際標準,湯姆笙拒絕繼續整治。
1998年4月 台灣省都委會通過RCA土地變更計畫。
1998年6月 RCA廠區受污染之地下水證實無法整治。
RCA員工揭發罹患癌症事件。
1998年9月 內政部都委會暫時擱置宏億建設所提RCA土地變更案,
表示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才重新審查。
1999年2月 環保署有條件通過RCA土地變更開發案,
但要求完成污染源控制才能動工。
1999年4月 內政部都委會有條件通過RCA工業區變更案,
但要求在污染整治未完成前,不得核發建照。
1999年6月 宏億建設向環保署提地下水整治計畫,但未進行整治。
2001年11月 環保署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基金。
2002年3月 環保署會同桃園縣環保局進廠查證。
2002年4月 環保署檢驗所報告出爐,證實地下水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
超過我國管制標準。
環保署發函桃園縣環保局,將RCA桃園廠舊址公告為「控制廠址」,
公權力介入污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