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行7月初爆發不肖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涉案金額達1.4億元。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親自召開記者會,重罰玉山銀行2000萬元,並對玉山銀的財富管理、個金高層處以停職三個月處分,此案也是過往理專盜領案被罰的最重罰單。
這是玉山銀今年2月被開罰後,再被爆出的第二起理專監守自盜案,因為已是累犯,罰度比起以往都還要高。同時也是金管會在對所有銀行宣示,未來再發生理專盜領案,罰度就是這麼重,讓各銀行警惕。
玉山銀行高雄鳳山分行一名理專,疑因投資失利,違法挪用客戶資金1.4億元,涉案期間長達七年。玉山銀在6月底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主要是理專被輪調到他行後,原本客戶發現帳戶有異常,主動向玉山銀檢舉,整起案件才爆發。
黃天牧在記者會一開頭強調,今年6月12日全體銀行總經理會議中,銀行執照有兩張,一張是監理機關核發,另一張是會大眾賦予的,面對理專盜領案,誠信是金融業最重要價值,理專十誡實施到現在已經具有加強防範的效果,但人心難防,如果沒有人心為本心態,在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發生理專盜領事件,但可以保證的是,未來再發生,銀行會被依違失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罰。
黃天牧強調,此案9月做過討論,對於不斷發生理專弊案,金管會裁處上要有全面性思考與不同處置方式,請銀行局就整個案情重新釐清,除罰款外,對督導人員是否要負責,銀行局認為有因果關係,因此再度約詢督導人員請他們陳述意見,希望樹立一個指標,對未來處理不誠信不正當的銀行做出標準。
玉山銀今年已出現第二起理專監守自盜案,今年初金管會已同時抓玉山銀與永豐銀兩家銀行理專盜領案,各遭金管會重罰1200萬元,兩家銀行加總涉案金額高達一億元,受害客戶共10人之多。
因為這起案件爆發時間點是在今年「理專十誡」上路之後,玉山銀行是否按照理專十誡的要求去落實,是裁罰的考量因素之一,且這已是玉山銀行今年爆出的第二起理專監守自盜案,之前金管會已宣示再發生理專監守自盜案絕對重罰,是重罰的主因。
金管會今年祭出「理專十誡」,才剛上路不久,但理專盜領案仍層出不窮。據金管會的資料,近兩年已爆出曾發生理專盜領案的銀行高達12家銀行,累積受害客戶超過127戶,累積盜領金額近10億元。其中以本月初爆出的台新銀案涉案3億元最高,華南銀行也曾發生理專盜領2億元;玉山銀行今年7月爆發的盜領案達1.4億元,排名第三。
黃天牧在本月爆發台新銀理專盜領案時就罕見動怒說:「我只有四個字形容所有理專弊案的發生,就是『深惡痛絕』,我再說一次,對理專詐取客戶財物的行為,我『深惡痛絕』。」
並強調,再發生類似案件絕對不會只罰款,會提高理專弊案的罰款額度;第二,高層主管若有連帶因果關係將連坐罰;第三,銀行發生理專弊案,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扣分,若案情重大甚至直接拒絕銀行接受評鑑。
今年上路的「理專十誡」,包括招募員工應盡職調查;員工行為準則嚴禁代客保管、擅自交易;建置理專輪調制度;避免理專未經授權替客戶辦業務;定期產出「IP位址警示檢核報表」;建立帳戶監控機制;不得推介非本行商品;建立第三方監控機制;交易異常大增理專納為專案查核項目;理專休假的查核機制等。
本文轉載自2020.11.24「聯合新聞網」,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