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訂閱
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立即登入

為您推薦

會員權益

快樂是什麼?

平路
user

平路

2001-11-01

瀏覽數 14,750+

快樂是什麼?
 

喜歡這篇文章嗎 ?

登入 後立即收藏 !

本文出自 2001 / 11月號雜誌 飛利浦去國巨來

兩年前的冬天,寫過一堆暢銷好書的紐約作家Gay Talese第一次到台北,香港的朋友打電話來,拜託我招呼他。Gay Talese是講究穿著舉止優雅的老年紳士,當晚吃過冗長的套餐,又去一家酒吧抽雪茄喝咖啡。接近午夜,老紳士興味猶濃,問道還可以去哪裡?我自做主張,打算帶他到敦南誠品,介紹他看臺北市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的文化櫥窗。

過了仁愛圓環,找位子停車,一邊跟他解釋要去的地方。

「書店,不要書店。」被蛇咬到一樣,老紳士在哀號。我側過臉看,發生了什麼?旁邊的座位上,他滿臉驚懼。老紳士定定神,「去哪裡都好,只是不要去書店。」他軟弱地補充。我掉轉車頭。他心有餘悸地回頭,好像黑夜裡有什麼東西對著他窮追不捨。

怎麼回事?他在怕什麼?……瞬時間我的心思走馬燈一樣快速輪轉,他在近鄉(書鄉)情怯?擔心書店裡沒擺他的書嗎?憂慮他的書擺得不夠齊全?還是他講究品味,怕自己的書被放錯了位置,跟他所不樂見的書肩並肩擺在一起?(書讓他感覺到壓力,我胡猜瞎猜:另一種可能或者是讓他想到資深編輯的妻子,他們夫妻齊名,她也是一位紐約文化圈要角。)

無論原因是什麼,書跟這位作者之間,確實存在著不尋常的緊張關係!他多害怕書店啊,這裡對Gay Talese而言,只是一個外國城市,有一家陌生的書店,僅僅看到外面牆壁照明的燈光,就讓他怕成這樣。我悄悄地想,如果把他丟在這個街角,如果他一個人糊里糊塗闖進去,看到書店裡的那些書,搞不好老人家當場心臟病發作。

一位著作等身(也算是名利雙收)的老作家,與書相處,居然這麼困難。或者該問的是,當作者意識到自己是一位「作者」,忘不掉自己寫過的書(註一),那些寫過的書已經永遠背在他肩上,負擔那麼沈重,在書店裡舉步維艱,他還會輕鬆地徜徉嗎?

身為讀者的幸福

相形之下,寧可……我的身分永遠是讀者。在白天在夜晚,在異鄉在家鄉,書店裡度過了多少快樂的時光。

包括每到一個城市旅行,我最有興趣的就是去他們陌生的書店消磨光陰。

即使是到了奇怪語系的地方,譬如有一次在東歐,那時候剛開放不久,當地對外國人似乎不很友善。人們說我聽不懂的話,嘴裡咬著皮革似地嘎嘎作響,刺耳的聲音活像密謀著什麼。找到他們的書店,拿起書來隨便翻翻,一個字看不懂,卻好像已經安全了,環顧周遭,都是值得信賴的面孔,我鬆了一口氣,終於落腳在讓人安心的氛圍裡。

更何況,書店裡多少都可以找到熟知的事物,很快就拼出來作者名字,那一本連封面都相像,恰好碰上我讀過的書的本地譯本,……,在書店裡故舊相逢,溫存的記憶回來了,儘管正在異文化裡牙牙學語,似乎已經很篤定地回到舒服的老位子。……接著又找到英文書的角落,蹲在地上,也就津津有味地繼續讀下去,這其實是身為讀者的幸福時刻。

那個晚上,把那位老紳士送回他下榻的酒店,我又走進這家不打烊的書店。有點為Gay Talese可惜吧,他忘了嗎?一定是曾經有過的心情,他竟然忘了:在書架間穿行的快樂,坐在地板上翻書的快樂,看累了放下書,還可以趁機觀察周遭與我一樣的讀者。輕鬆的心情像小時候,我心底的畫面永遠是一個拿著潛望鏡的小孩,站在水底,感覺那些魚鰭一樣移動的腳,然後透過我的潛望鏡,偷看那些昂著頭走路的大人的面部表情。

現在訂雜誌就送>>亞諾納行李箱:TSA鎖+手機支架+煞車輪一次到位

做為讀者,也像披上夜行衣的隱形人。藉著文字的導引,讓你忘記自己,隱身進入作者為你搭建的迷宮。在一本書前不自覺地(註二)停駐,然後又輕輕地移動腳步,任由這本書帶我到下一本書跟前,混入一個又一個值得流連的世界。

「生活在他方」(註三),不只在眼前的世界存在,不只這一個地方,一本書就是一個世界,更有趣的人生一定也存在別的地方!

快樂的秘訣正在於找到某種魔術,讓自己一瞬間消失在眼前的現實裡。

讀著,讀著,光線在牆面畫下水藻一樣的花紋。每一位讀者都留在獨特的夢境裡。流光似水(註四),這裡有一群甘願在夢境裡被水淹沒的讀者。

但願……魔術的效果在我身上……可以持續一生(註五)。

(註一)在這個意義上,作者其實沒有讀者快樂。卡爾維諾在《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中寫著:「自從成為搖筆桿的奴工後,閱讀對我已經不再有趣了。」

身為作者,卡爾維諾倒希望自己是「一枝被切斷卻能夠握筆的手」,超現實的境界,作者若是存在,最好存在於尚未被寫出來的高潮裡。他說,「假若我人不在這裡,我不知會寫得多好。」

他豔羨的反而是自己的讀者,至於閱讀的樂趣,他說,「那是出現在讀者臉上的特殊恩寵,可惜我與它無緣。」這一段再試試英譯本:「This is the special bliss that I see appear in the reader’s face , and which is denied me .」我喜歡英文的「denied」,決絕而蒼涼。作者有得有失,一旦意識到自己的創作,就被拒絕了純粹的閱讀趣味。丟了那把鑰匙:那是純粹讀者才配享的恩寵。

(註二)黛安‧艾克曼在《心靈深戲》中寫著「深戲」的定義:第一點就是「不自覺」對周遭產生興趣的狀態。快樂的時刻,碰見的就是這個「不自覺」。至於定義中第二個解釋的「神魂顛倒,廢寢忘食」,就更有趣了。

(註三)《生活在他方》,這是昆德拉的小說。我尤其喜歡它饒有意境的英文名字“Life at elsewhere”。

(註四)馬奎斯的短篇小說《流光似水》,收在小說集《異鄉客》裡,這是我看過最有想像力的文學作品之一。

(註五)魔術的效果確實可以持續一段時間。那一天,後來在夜半走出書店,穿過夜色裡的巷弄,看見椅子翻在桌面上的餐飲店,我把鼻子貼上冷冷的玻璃:在那一瞬間,我真的聽見了,CD在轉盤上自動點歌、杯盤在流理台內翩翩起舞……。(本文作者為社會文化觀察家)(專欄言論不代表本刊立場)

你可能也喜歡

請往下繼續閱讀

登入網站會員

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