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本文為胡適所寫〈追悼志摩〉一文,收錄在《華文散文百年選.中國大陸卷1》一書中。
以下為摘文—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
不帶走一片雲彩。
(〈再別康橋〉)
圖/徐志摩。取自維基百科
志摩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裡,在那迷濛的大霧裡,一個猛烈的大震動,三百匹馬力的飛機碰在一座終古不動的山上,我們的朋友額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傷,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覺。半空中起了一團天火,像天上隕了一顆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們的志摩和他的兩個同伴就死在那烈焰裡了!
我們初得著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會死的這樣慘酷。但在那幾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過去之後,我們忍不住要想,那樣的死法也許只有志摩最配。我們不相信志摩會「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會死一個「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著,大霧籠罩著,大火焚燒著,那撞不倒的山頭在旁邊冷眼瞧著,我們新時代的新詩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種死法,也挑不出更合適、更悲壯的了。
志摩走了,我們這個世界裡被他帶走了不少的雲彩。他在我們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愛的雲彩,永遠是溫暖的顏色,永遠是美的花樣,永遠是可愛。他常說:
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
我們也不知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可是狂風過去之後,我們的天空變慘淡了,變寂寞了,我們才感覺我們的天上的一片最可愛的雲彩被狂風捲去了,永遠不回來了!
這十幾天裡,當有朋友到家裡來談志摩,談起來常常有人痛哭。在別處痛哭他的,一定還不少。志摩所以能使朋友這樣哀念他,只是因為他的為人整個的只是一團同情心,只是一團愛。葉公超先生說:
他對於任何人,任何事,從未有過絕對的怨恨,甚至於無意中都沒有表示過一些憎嫉的神氣。
陳通伯先生說:
尤其朋友裡缺不了他。他是我們的連索,他是黏著性的,發酵性的。在這七八年中,國內文藝界裡起了不少的風波,吵了不少的架,許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見面。但我沒有聽見有人怨恨過志摩。誰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誰也不能避開他的黏著性。他才是和事的無窮的同情,使我們老友,他總是朋友中間的「連索」。他從沒有疑心,他從不會妒忌。他使這些多疑善妒的人們十分慚愧,又十分羨慕。
他的一生真是愛的象徵。愛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萬仞的高岡,荊棘扎爛了我的衣裳,我向飄渺的雲天外望——上帝,我望不見你!……我在道旁見一個小孩:活潑,秀麗,襤褸的衣衫,他叫聲媽,眼裡亮著愛——上帝,他眼裡有你! (〈他眼裡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裡曾說他的心境是「一個曾經有單純信仰的流入懷疑的頹廢」。這句話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觀真是一種「單純信仰」,這裡面只有三個大字:一個是愛,一個是自由,一個是美。他夢想這三個理想的條件能夠會合在一個人生裡,這是他的「單純信仰」。他的一生的歷史,只是他追求這個單純信仰的實現的歷史。
社會上對於他的行為,往往有不能諒解的地方,都只因為社會上批評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他的離婚和他的第二次結婚,是他一生最受社會嚴厲批評的兩件事。現在志摩的棺已蓋了,而社會上的議論還未定。但我們知道這兩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這兩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單純理想的追求。他萬分誠懇的相信那兩件事都是他實現他那「美與愛與自由」的人生的正當步驟。這兩件事的結果,在別人看來,似乎都不曾能夠實現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們還忍用成敗來議論他嗎?
我忍不住我的歷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點神聖的歷史材料,來說明志摩決心離婚時的心理。民國十一年3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議離婚,他告訴她,他們不應該繼續他們的沒有愛情沒有自由的結婚生活了,他提議「自由之償還自由」,他認為這是「彼此重見生命之曙光,不世之榮業」。他說:
故轉夜為日,轉地獄為天堂,直指顧間事矣。……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作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這信裡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單純的理想主義,他覺得那沒有愛又沒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毀他們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決心,要把自由償還自由,要從自由求得他們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戀愛。
後來他回國了,婚是離了,而家庭和社會都不能諒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離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會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愛護的學生,所以民國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寫一封很長很懇切的信去勸他。在這信裡,任公提出兩點:
其一,萬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於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
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蓋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帖也極難。所夢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
任公又說:
嗚呼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當知吾儕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態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於不可必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鬱悒佗傺以死,死為無名。死猶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復能自拔。嗚呼志摩,可無懼耶!可無懼耶!(十二年一月二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為是追求一種「夢想的神聖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幾次挫折,就會死,就會墮落。所以他以老師的資格警告他:「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
但這種反理想主義是志摩所不能承認的。他答覆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認他是把他人的苦痛來換自己的快樂。他說:
我之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鬥者,非特求免凶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人格之確立,求靈魂之救度耳。
人誰不求庸德?人誰不安現成?人誰不畏艱險?然且有突圍而出者,夫豈得已而然哉?
第二,他也承認戀愛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說: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創造培養出來的。他對任公說:
嗟夫吾師!我嘗奮我靈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熱滿之心血,朗照我深奧之靈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輒欲麻木其靈魂,搗碎其理想,殺滅其希望,汙毀其純潔!我之不流入墮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汙,其幾亦微矣!
我今天發表這三封不曾發表過的信,因為這幾封信最能表現那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須有愛,必須有自由,必須有美;他深信這種三位一體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純潔的心血培養出來的。—我們若從這個觀點來觀察志摩的一生,他這十年中的一切行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還可以說,只有從這個觀點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為;我們必須先認清了他的單純信仰的人生觀,方才認得清志摩的為人。
志摩最近幾年的生活,他承認是失敗。他有一首〈生活〉的詩,詩是暗慘的可怕。
陰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生活逼成了一條甬道: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手捫索著冷壁的黏潮。在妖魔的臟腑內掙扎,頭頂不見一線的天光,這魂魄,在恐怖的壓迫下,除了消滅更有什麼願望?(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敗是一個單純的理想主義者的失敗。他的追求,使我們慚愧,因為我們的信心太小了,從不敢夢想他的夢想。他的失敗,也應該使我們對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與同情,因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這信心,冒了絕大的危險,費了無數的麻煩,犧牲了一切的平凡的安逸,犧牲了家庭的親誼和人間的名譽,去追求,去試驗一個「夢想之神聖境界」,而終於免不了慘酷的失敗,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觀的失敗。他的失敗是因為他的信仰太單純了,而這個現實世界太複雜了,他的單純的信仰禁不起這個現實世界的摧毀。正如易卜生的詩劇 Brand 裡的那個理想主義者,抱著他的理想,在人間處處碰釘子,碰的焦頭爛額,失敗而死。
然而我們的志摩「在這恐怖的壓迫下」,從不叫一聲「我投降了」——他從不曾完全絕望,他從不曾絕對怨恨誰。他對我們說:
你們不能更多的責備。我覺得我已是滿頭的血水,能不低頭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
是的,他不曾低頭。他仍舊昂起頭來做人;他仍舊是他那一團的同情心,一團的愛。我們看他替朋友做事,替團體做事,他總是仍舊那樣熱心,仍舊那樣高興。幾年的挫折,失敗,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愛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舊繼續他的歌唱。他的詩作風也更成熟了。他所謂「初期的洶湧性」固然是沒有了,作品也減少了;但是他的意境變深厚了,筆致變淡遠了,技術和風格都更進步了。這是讀《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覺到的。
志摩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個真的復活的機會」。他說:
抬起頭居然又見到天了。眼睛睜開了,心也跟著開始了跳動。
我們一班朋友都替他高興。他這幾年來用心血澆灌的花樹也許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別的園地裡種出了無數的可愛的小樹,開出了無數可愛的鮮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個時代是幾乎消沉了;但他的歌聲引起了他的園地外無數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麗的唱。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興。
誰也想不到這個最有希望的復活時代,他竟丟了我們走了!他的《猛虎集》裡有一首詠一隻黃鸝的詩,現在重讀了,好像他在那裡描寫他自己的死,和我們對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們靜著望,怕驚了他。但他一展翅,衝破濃密,化一朵彩雲:他飛了,不見了,沒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熱情。
志摩這樣一個可愛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團火焰,一腔熱情。現在難道都完了?
決不,決不!志摩最愛他自己的一首小詩,題目叫作〈偶然〉,在他的卞昆岡劇本裡,在那個可愛的孩子阿明臨死時,那個瞎子彈著三弦,唱著這首詩:
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朋友們,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會永遠留在我們心裡,他放的光亮也會永遠留在人間,他不曾白來了一世。我們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說不曾白來了一世。我們忘不了他和我們。
在那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二十年,十二月,三夜
作者簡介 胡適(1891-1962),字適之,安徽績溪人。著名文學家、思想家、教育家,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倫理學、紅學等諸多領域都有深入研究和貢獻。一九一○年留學美國,入康乃爾大學,一九一五年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師從哲學家杜威。一九一七年回國,受聘為北京大學教授。加入《新青年》編輯部,因提倡文學革命而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來臺後曾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中華民國駐美大使等職。著有《中國哲學史大綱》、《嘗試集》、《胡適文存》、《戴東原的哲學》、《白話文學史》、《盧山遊記》、《胡適文選》、《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中國中古思想史的提要》、《四十自述》、《南遊雜憶》、《胡適留學日記》、《我們必須選擇我們的方向》等。
本文節錄自:《華文散文百年選.中國大陸卷1》一書,陳大為、鍾怡雯編,九歌出版。